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礦山用地管理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關鍵詞:GIS;C/S模式;B/S模式
中圖分類號:TP391 文獻標識碼:A
0.引言
以往,企業信息化多數投入于物資供應、銷售、財務、人力等信息系統(ERP系統)的建設。煤礦企業由于所處的行業及歷史背景與一般的制造企業不同,礦產資源開發是一個復雜的巨大系統和過程,礦山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需要“量身定制”,以工具化、構件式設計出來實現礦山的不同需求,同時考慮信息系統的集成性和開放性。雖然個別煤礦通過采購軟件初步建立了相關煤礦地理信息管理系統,并進行一些不同層次的應用,但各自選用的平臺差異性大,缺乏統一的格式和標準,導致“數據孤島”現象突出,對集團化管理造成嚴重的阻礙。
一、系統總體架構
系統由兩大部份組成,即:基于C/S模式的后臺管理和基于B/S模式的WebGIS前端應用,系統整體結構采用分層的邏輯設計,自下而上分為3層邏輯架構,即:數據層、業務層和用戶層。
系統架構主要體現在多源礦井數據組織、存儲與管理,業務邏輯與數據處理,成果信息表達3個層面,3部分相互銜接與關聯。為此,系統整體架構基于B/S與C/S結合,實現是B/S架構的信息管理與三維、二維圖形管理,以及信息共享。
系統的總體技術架構如圖1所示。
二、系統網絡結構
根據系統建設的實際需求,結合系統將來對數字化礦山建設過程中的各種現有資源整合的需求,整個系統需要構建在網絡環境下,通過高速寬帶網絡實現不同部門間協同與共同工作,因此系統網絡從結構上分為兩個部分:對內企業內網與對外互聯外網。
對內企業內網主要指以集團數字礦山網絡數據中心為中心,以星形結構形成的數據存儲、管理、共享與應用環境。
對外互聯外網主要是指外部用戶通過Internet訪問系統的各種信息,其主要面向的對象是互聯網用戶,如圖2所示。
企業內網:用于C/S模式的企業內部用戶的軟件應用。
互聯網服務:用于B/S模式的集團、礦業公司和下屬各礦用戶的軟件應用。
三、系統功能
系統運行于Windows平臺上,使用C#語言,基于SuperMapGIS平臺軟件二次開發,應用于煤礦礦圖管理領域,由 C/S模式的礦圖管理軟件MineGIS和基于B/S模式的礦圖MineWebGIS二部份組成,實現礦圖的分類和分級管理,二三維瀏覽查詢和Web礦圖,并實現與其他礦井監控系統數據接口,實現礦井礦圖管理的規范化、數字化。
(一)系統(C/S部分)軟件功能
系統后臺管理軟件采用(C/S模式)主要實現系統所涉及的空間數據、屬性數據的維護和管理。具體功能如下:
1.權限管理
(1)用戶管理
在系統后臺管理(C/S)端,對相應用戶進行管理,包括用戶的添加、修改與刪除等功能。
(2)角色管理
為保證系統數據的安全性,不同角色應該具備不同的權限,避免不正確的操作導致系統數據的丟失,需要對不同角色進行權限分配。
2.礦圖管理
礦圖是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數據,對礦圖的維護、管理和綜合利用對于礦山的科學化生產管理決策有著十分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作用。
3.礦圖瀏覽
實現二、三維礦圖的顯示、放大、縮小、漫游和全圖顯示功能。
4.查詢
通過礦井屬性字段查詢礦井,以列表形式顯示查詢結果。通過礦圖屬性字段查詢礦圖,以列表形式顯示查詢結果。
5.數據導出
將查詢結果導出成Excel格式,將當前地圖窗口導出成圖片格式。
6.系統設置
礦區行政代碼的添加、修改和刪除。礦圖分類代碼的添加、修改和刪除。
通過日志管理,記錄每個C/S端用戶的操作日志,以達到保證系統安全的目的。
(二)系統(B/S部分)主要功能
系統(B/S部分)基于IE瀏覽器主要實現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的瀏覽、查詢、統計等功能。具體功能如下:
1.主地圖操作
主地圖是指作為基礎地圖的谷歌地圖、天地圖等。
(1)地圖瀏覽
實現對主地圖的放大、縮小和瀏覽等操作。已達到對整個集團48對礦山的分布情況以及顯示各對礦山的地理位置。
(2)地圖切換
切換顯示谷歌地圖、天地圖等不同的地圖,以及在地圖、影像、地形之間切換。
2.礦井操作
根據行政分級定位礦井,點擊礦井范圍圖顯示礦井信息,根據礦井主要信息在Web端查詢礦井。
3.礦圖操作
點擊不同礦井顯示分類礦圖列表,打開礦圖,顯示礦圖信息,進行縮放和平移操作。
4.監控信息
在接入礦井人員定位系統數據的情況下,顯示人員定位信息。在接入礦山瓦斯監控系統數據的情況下,顯示瓦斯監控信息。
5.二三維聯動
二維礦圖與三維場景聯動操作。實現礦圖的二三維聯動瀏覽。
6.系統設置
(1)個人信息管理
用于管理用戶個人基本信息。
(2)用戶管理
本系統中的用戶包括數據中心管理人員、集團公司、礦業公司、各子公司以及所屬各礦等不同層次,不同行政級別權限不同,對不同用戶要指定相應的權限。其中數據中心負責系統維護和總體管理,集團公司用戶的權限包括整個集團的數據瀏覽以及用戶管理,各礦業公司管理本公司所屬各礦的用戶以及相關資料數據,礦山用戶只能對本礦的資料數據進行維護和使用,用戶管理包括用戶的添加、修改、刪除和角色指定。
(3)礦井簡介管理
管理集團公司、各礦業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和所屬礦山的簡介。
結論
礦區地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實現了集團―各礦業公司―所屬礦山三層次的鏈接,利用三維建模技術完成了集團下屬生產礦井主要巷道系統的三維建模,建立了礦山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為集團全面推進信息化礦山建設打好基礎,同時便于集團公司對所有礦井基本情況的集中了解和掌握,為重慶能源集團數字化礦山管理和應用打下了堅實的數據基礎,為礦山安全生產提供了堅實的礦圖數據技術支撐,可以更大程度地提高勞動效率和節約成本。其發展和廣泛應用,必將促使集團煤礦的生產管理向信息化、自動化的方向邁進。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平;礦業用地
中圖分類號:[T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一、礦業用地的基本含義
建平縣共有采礦權125個,涉及礦山企業97家,經調查,各類采礦用地占地總面積31525.605畝,其中依法批準用地面積3724.738畝,未經批準用地面積27800.867畝(其中耕地971.84畝)。
通常來說,礦業用地是因開發、利用礦產資源而使用的土地,應包括勘查(探礦)用地、采礦用地及選(洗)礦場、尾礦(砂)庫、廢(矸)石壓占用地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發放《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時規定了勘查工作區范圍和開采礦區范圍,但這絕不能等同于礦業的范圍。一方面,開采礦區范圍明確規定了是空間范圍;既有平面上的直角坐標圈定范圍,也有垂直的高程范圍,而長期以來,土地使用范圍通常只標示由界址圈定的平面范圍。但在今年出臺的《物權法》中有了新的規定。《物權法》第136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分層設立,分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設立。也就是說,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是一個空間概念,同一塊建設用地,可以設立多種使用權。因此,新修訂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2007年11月1日施行)也相應作出了規定。另一方面,礦業用地本身相對復雜,既有露天開采,又有井下開采,既有礦區用地,又有配套通道及生活設施用地,既有永久性建筑,又有臨時性建筑。根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有關供開采礦產資源賦存位置、井巷工程設施分布或者露天剝離范圍的立體空間區域;至于工業廣場所使用土地的范圍,則沒有明確規定必須劃入開采礦區范圍。對于采礦區范圍規定的土地是否全部屬于礦業用地,還是只有坑口、井口占用的土地屬于礦業用地,工業廣場是否全部屬于礦業用地,類似的問題一直都有存在爭議。
二、礦業用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原因
1.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原因
《礦產資源法》未對礦業用地進行專門規定,關于礦山環境保護和土地復規定比較原則,而《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除對勘查礦產資源規定了臨時用地制度外,對開采礦產資源用地缺乏具體規定,對礦業用地準入條件、取得方式各程序、礦業用地優先權、相鄰關系等問題都沒有可操作性的規范,導致礦業用地法律依據不甚明確。
2.歷史體制的原因
由于《礦產資源法》和《土地管理法》分別由原來的國家地礦部和國家土地管理局各自承擔法律賦予的職責和任務,《礦產資源法》明確規定,礦產資源為國家所有,不因土地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為此,國家地礦部門在頒發采礦許可證時沒有考慮土地因素,發放了采礦許可證,采礦權人認為獲得采礦權就可以進行采礦生產,造成大面積違法用地。
3.變更開采方式的原因
在設立采礦權時,由于沒有進行詳細的地質勘查,工程控制、儲量賦存、地質條件等工作不成熟,就設立了采礦權,規定了開采方式,但在具體采礦過程中,所設計的開采方式與實際地質條件不符,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部分礦山企業在沒有按法定程序變更開采方式的前提下,擅自改變開采方式進行生產,造成了大面積的違法用地。
4.礦業用地的取得方式不盡合理
當前法律規定的礦業用地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劃撥、出讓、農村集體企業自營或聯營使用本集體土地、臨時用地等。這此方式有的取得程序比較復雜,有的取得成本較高。比如,法律規定礦業用地涉及到集體土地時,一般要由國家征用后申請使用土地。但隨著我國礦業權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礦業權主體是多樣化,行使礦業權的目的更多表現為礦業權人的利益,礦業用地征地為法律規定征地“公共利益”的目的相矛盾,同時也帶來補償安置等一系列的難題。
三、做好礦業用地管理的幾點建議
1.做好礦業用地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工作
在修編土地利用總結規劃時,要結合經批準的礦業權設置方案,對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確定的鼓勵開采區內的開采用地予以充分考慮,切實做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工作,在規劃上為國家鼓勵開采的重要礦產資源項目提供用地保障。而對開采砂石等建材類礦產,因采礦大多會破壞土地表層,出于嚴格保護耕地和合理利用資源的考慮,必須限制新設采礦權。
2.做好礦山違法用地的查處工作
對已經形成的礦業違法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用地,要堅決進行查處,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復土地;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用地,在進行查處的基礎上,有永久性建筑物及設施的用地,提供用地指標,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征地手續;對淺層開采、堆放礦石(廢石),能夠恢復治理的用地,礦山企業可以采取租用或辦理臨時用地手續,制定切實可行的恢復治理方案并交納足額的保證金,并向遭受損失的單位支付土地損失補償后,可以占用土地,在采礦行為結束后,對土地進行恢復治理;對于在采礦后不能恢復治理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征地手續。
3.規范采礦用地審批管理工作
新礦山建設前,采礦權人應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根據采礦設計方案,對永久性建筑物及設施用地和無法恢復的用地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征地手續;可以恢復的用地辦理租用或臨時用地。只有在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后方可進行采礦行為,對礦山未批先采、未批先建的違法用地行為,從嚴查處。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康輝小陳”為你整理了這篇2021年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總結和2022年工作安排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我局2021年工作總結和2022年工作安排匯報如下:
一、2021年工作總結
(一)加強資源要素保障。2021年完成用地報批組卷13個批次,獲批面積2093.22畝。全年供應土地127宗、面積2325畝,其中劃撥62宗、面積1019畝,出讓65宗、面積1306畝,出讓價款25724萬元。啟動實施新增耕地3149.84畝,完成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獲批指標4009.54畝,完成增減掛鉤指標歸還3035.54畝。完成地票交易4089.13畝,成交價款44233.62萬元。編制上報土地成片開發方案24個,全部獲得審批。
(二)強化土地集約節約利用。一是強力推進“五未”土地處置,根據《宣州區“五未”土地處置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全區批而未供、閑置土地進行了全面排查。形成存量資源圖譜,并制作成“一張圖”。2021年度已處置批而未供土地1443畝、供而未用594畝。二是積極開展“標準地”改革工作。2021年已成交的標準地2宗,面積70.03畝,成交價款795萬元。宣州經濟開發區2021年7月制定《“標準地”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試行)》。
(三)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一是初步劃定了宣州區永久基本農田線和城鎮開發邊界。二是完成了市級村莊規劃試點水東鎮祁梅村村莊規劃編制,啟動了區級村莊規劃試點水陽鎮新珠村、洪林鎮南湖村的村莊規劃編制。
(四)優化自然資源管理
1.以“長牙齒”的硬措施加強耕地保護。一是在“三調”初步成果基礎上,扎實開展永久基本農田核實。二是廣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穩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三是完成揚子鱷保護區整改以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工作。
2.有力推進礦山生態修復。一是實施了3個在建礦山“邊開采、邊治理”項目,修復面積16.876公頃。二是實施了3個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修復面積4.32公頃。三是全力推進利用市場化方式實施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3.扎實推進礦產資源管理。一是完成宣州區青峰山棗子溝大型礦山采礦權掛牌出讓工作,采礦權出讓收益13億元。二是完成茶山、幸福兩個礦山剝離物有償處置試點,礦益權收益2057.87萬元。三是完成《宣州區礦山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四是全面開展2021年度省級綠色礦山遴選工作。
4.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堅決落實《宣州區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全面開展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完成地質災害汛前調查、汛后核查,妥善轉移安置“煙花”過境期間受災群眾,未發生地質災害安全事故。
(五)強力推進“難辦證”問題專項治理。一是完成宣州區房地產領域歷史遺留“難辦證”專項問題總計7個項目, 共640套房屋。首次登記了640套,完成率100%,已辦證到戶618套,辦證率96.56%。二是啟動宣州區集體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難安置”問題專項治理。全面摸排統計,宣州區逾期未安置項目共3個、585套。根據“一項目一政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整改措施。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強力保障項目用地需求
1.積極爭取更多項目納入省委省政府“雙招雙引”引領的十大新興產業特別重大項目以及延鏈補鏈強鏈的重大產業項目。爭取省級以上配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計劃,保障重大項目用地需求。
2.深化“五未”土地處置專項行動,持續開展批而未供、閑置、低效土地全域治理,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800畝以上,節約高效保障項目用地。
3.全力推進新增耕地和增減掛鉤工作,全年計劃實施新增耕地2000畝、增減掛鉤1500畝,合理有效利用增減掛鉤指標,兜底保障所有項目用地需求。
4.全面完成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一是將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繼續開展三線劃定相關工作,按時間節點要求完成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二是根據《宣州區村莊規劃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村莊規劃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宣州區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5.積極推進宣州區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有關鄉鎮和街道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
(二)全面加強自然資源管理
1.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一是全面推行田長制,建立區、鎮、村三級田長體系,落實田長責任。二是加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
2.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一是對全區16家在建礦山實施“邊開采、邊治理”。二是根據《宣城市礦山生態修復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實施方案》,全面開展全區在冊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對符合條件的礦山積極運用市場化方式進行修復。三是積極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爭取不少于50%的礦山企業能夠達到綠色礦山標準。
3.全力做好宣州區清理規范林權確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試點工作。一是做好宣州區林權登記存量數據整合和宛陵林場國有林權確權工作。二是推進林權登記法制化、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1、嚴格執行年度計劃,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報批服務。我們將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計劃,合理編制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工業、商住和農村個人建房用地計劃。密切跟蹤用地報批進度,關注各類項目報批前期工作,百分百完成農轉用報批。對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管理實行“二個強化”:一是強化部門聯動,定期研究、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二是強化全程管理,把握每個關鍵環節,項目立項、選址、可行性研究、用地預審、環評、土地征遷要環環緊扣。
2、努力挖掘潛力,開展建設用地的復墾。計劃在九子村復墾20畝,*廢棄鹽田*區塊330畝,爭取在20*年立項,在20*年完成,增加我區可用地指標。
3、集約利用土地,加快供地步伐。一是爭取對20*年農轉用項目供地率達到100%。二是抓好20*年前農轉用后的供地率。我區1999年-2006年轉而未供地的土地有5333畝,其中工業用地面積365畝,對于這些未供地的土地,我們要加大力度,對可供的地塊,進一步督促項目業主進行供地,特別是對金鰲園區500畝未供商住土地,要力爭部分供地開發。對于市級項目包括拆遷安置,要通過市國土局對市級項目督促供地。三是抓好供后未動工項目的建設。我局將對全區超過1年未動工的閑置土地做一次大清查,根據我區的情況,由政府原因未動工的,要加強力度;對于自身原因供后未動的閑置土地,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分別采取收取閑置費、有償或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等有效機制,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同時,要做好供地的批后監管工作,項目是否按規定的用途和容積率動工建設。
4、規范土地公開出讓工作,推進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工作。一是科學編制工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健全工業用地信息公示制度,嚴格執行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二是實行“凈地”出讓,對擬出的土地要在理順土地產權和經濟關系的前提下,做好拆遷、配套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基礎設施較為完備的熟地,按“凈地”分宗出讓。三是合理控制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增強供應宗數,吸引更多中小開發商參與競爭。四是充分發揮土地儲備機制作用。拓寬收儲渠道,在盤活土地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土地儲備的“儲水池”作用。加強儲備土地運作,加快儲備土地出讓步伐,促進資金流通,減輕還貸壓力。20*年重點抓好醫化園區八塘用地、葭芷物流園區、橋東社區、洪家中心城區等20*年已農轉用和已上報農轉用的1200多畝工業用地和690多畝經營性用地的公開出讓工作。同時還要利用20*年用地指標出讓約500畝工業用地和約200畝的經營性用地。另外還要加大工作力度,爭取完成原水晶廠、工人路海正集團公司原廠區等存量建設用地的出讓工作。在出讓前,我們還要打造誠信政府,做到如期交地、如期開工建設、如期竣工投產。
二、繼續挖掘土地開發潛力,努力實現耕地占補平衡
1、做好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工作。一是強化農田保護工作目標管理,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保護責任人的規定,加大年度考核力度。二是進一步完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各項舉措,逐步建立基本農田保護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對基本農田的實時監管。三是做好基本農田示范鄉鎮建設,在*街道示范區試點的基礎上,爭取完成前所街道基本農田建設,其他街道在2009年完成。
2、開展造田造地,拓展用地空間,解決*的用地占補平衡問題。省政府有可能取消折抵指標,計劃指標的數額將有增大,如向外代建,則存在著價格高,難度大等問題。但是由我區土地開發資源非常貧乏,唯一能墾造耕地的途徑只有涂灘圍墾和零星的廢棄園地。*目前能墾造的,只有規劃用途為綠化長廊的區塊,且成本較高。因此,為了解決占補平衡,20*年重點要做好圍墾補充耕地工作。十塘二期已立項的800畝,要在20*年3月底完成,完成用于解決20*年用地的占補。同時還要抓好椒北水果場二期100畝的造田造地項目,爭取在20*年立項并完成建設。同時還要注重提高墾造耕地質量強化,補充耕地質量理念。
三、落實保護耕地責任,推進土地執法水平
1、建立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度,做好黨委、政府耕地保護工作的參謀,推動各極政府主要領導是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這項制度的落實。鎮、街道的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層層簽訂工作責任狀,并進行嚴格的考核責。借鑒外縣市的一些經驗做法,實行國土資源保護職責與鎮、街道用地報批掛鉤的辦法,轉變“重批地,輕管地”,“重用地、輕開發”現象。
2、進一步完善執法巡查責任制。全面推行統一規范的巡查登記臺帳,繼續實行執法巡查違法用地周報、月報、季報和即時報“四報告”制度。在全區范圍內選擇一至二個鎮、街道推廣村級國土資源協管員,為執法監察工作及時提供信息。進一步全面實施掛牌施工制度,著力制止新發生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降低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生率,實現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率95%以上
3、實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規范化和“以圖管地”新舉措。有計劃地實施全區以圖監察,直觀地反映全區國土資源監察動態,隨時掌握依法、違法用地現狀和動向,為即時監察、形式分析、動態跟蹤、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鞏固“雙違”整治執法成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貫徹落實《關于*市*區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處理辦法》文件精神,繼續對農村私人建房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等,進行全面監管,始終保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努力查結遺留案件,加大公開辦案力度,對典型國土資源違法案件,要實行公開調查、公開處罰、公開曝光,擴大案件查處的社會影響和教育面。要堅持查事與查人相結合,進一步加強與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等單位的橫向協作,整執法力量,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
5、強化部門聯動,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的,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得辦理項目審批、核準手續,規劃部門不得辦理建設規劃許可,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電力和市政公用企業不得通電、通水、通氣,房產部門不得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的精神,多管齊下,狠剎農村集體土地違法用地歪風。
6、緊緊圍繞“辦結力度降低總量”這個主題,抓好工作。20*年全面實行“重心下移、降低門檻”,充分發揮基層國土所調處初訪作用,努力將案件調處在基層,解決在基層;創新工作機制,重點落實“排查”、領導包干、“月掛牌銷案公開監督”等制度。著重抓好“初信初訪”案件,集中調處“三訪”“四訪”案件,努力實現的調處報結率95%以上,復查、復核率控制在4%以內,直線電話反饋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95%以上。
四、抓好規劃實施,夯實基礎工作
1、完成規劃調整,合理安排用地指標。20*年,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調整,全區已有8000多畝的用地空間被盤活,這勢必導致20*年建設用地需求猛增。但每年上級下達的用地指標數量都不大。因此,20*年的用地計劃安排,要早作準備,合理安排,并積極向上級爭取更多的用地指標。
2、及早著手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到201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到期,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將可能逐步開展,最遲到2009年,省里將再次布置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因此,我區應提早做好準備。
3、加強地籍基礎建設。一是開展二輪土地調查,爭取明年上半年完成農村部分二輪土地調查,并開展城鎮部分的土地調查。二是開展日常地籍信息系統的圖形管理。三是抓好日常的土地登記發證、權屬糾紛調查處理、建設用地選址、預審、村民建房的規劃選址,土地抵押登記等工作。
4、扎實推進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市、區、國土所互聯信息化網絡,建立基于統一技術框架的國土資源政務管理平臺,實現建設用地審批、公文流轉、檔案管理等系統網上運行。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工作人員專業技術培訓,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
五、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努力改善生態環境
1、積極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一是及時編制20*年度突發災害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和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強化地質災害防御基礎工作;二是做好全區地質災害重要隱患點工程治理工作,全年要完成2處隱患點的治理;三是及時做臺汛期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群眾安全避讓工作,執行汛期明白卡、險情巡查、汛期值班、災害速報等工作,確保臺汛期各項防災措施落實到位。
2、繼續做好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百礦示范、千礦整治”活動,加快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全面參與生態區建設,按照“改善景觀、開發礦地、拓展應用,增加用地”的治理思路,經濟、有效地治理廢棄礦山。全年要完成3處廢棄礦山的生態治理任務。進一步探索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有效機制,嚴格執行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建立和完善廢棄礦山竣工驗收制度。
3、深化礦山管理規范工作。在20*年要力爭推出1個大、中型礦山投放市場。加強對新建工程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的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在開礦山、工程性礦山、廢棄礦山的動態巡查,加強對礦山企業的監督管理,保障礦業秩序健康有序運行。
七、提高隊伍素質,優化管理體制
以“打造一流隊伍、鑄就一流作風、勇創一流業績”為目標,努力營造抓培訓、抓調研、抓創新,比業務、比質量、比貢獻“三抓三比”的良好氛圍。
1、加強學習教育,提升隊伍整體素質。著眼于素質提高,創新教育載體,開展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力求學習有計劃,學習形式多樣靈活,學習內容豐富多彩,學習教育重點突出預防職務犯罪,邀請檢察院反瀆職局領導來給系統干部職工授課,力求取得實效。同時,還要建立崗位學習為主,集中培訓學習、繼續教育為輔的教育培訓模式,落實教育培訓負責制。
但是,政府廉價征收農民集體土地,造成大量失地農民;另一方面,礦山企業土地稅費成本巨大,礦企叫苦不迭。
2012年4月18日,中鋁集團廣西平果鋁業采礦“臨時用地”方式改革試點,通過了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帶隊的驗收組驗收,這為中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打開了缺口。
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土部咨詢中心專家李顯東認為,該項改革,實質是通過對“臨時用地”政策的靈活運用,以土地典押形式,代替征收出讓的方式。
逼出來的改革
平果鋁土礦,屬于堆積型露天開采礦藏,礦石就混跡于坡地、臺地、谷地、峰叢洼地的耕地泥土中。每開采2000噸鋁土礦,要占用1畝耕地。
中鋁廣西鋁業分公司(下稱“廣西鋁”)總經理武建強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按現有規模,采礦占地每年將以3000畝速度遞增;整個礦山采礦用地近10萬畝,其中耕地占比超90%,約占平果全縣總耕地面積1/5以上”。
按法定的“征地/出讓”模式,平果縣將有超過9萬畝耕地被征收,近10萬農民獲得一次補償后失地;而廣西鋁則獲得50年的工業用地使用權,但其真正有效利用時間不過兩三年。這些土地遠離城市,交通不便,很難進行工業開發,只能“按法律復墾,還不準撂荒”。
“這對農民、地方政府和企業,都難以接受”。廣西鋁礦山部主任向瑞群介紹,僅為獲取采礦用地,企業平均每年花費1.9億元;加上復墾、維護,“土地費用占到礦石開采成本的40%以上”。
這些土地,成為企業的雞肋:到2005年試點開始前,廣西鋁已“積攢”了3000多畝土地,“曾試圖種樹、種菜、種糧、養豬,進行復墾后的利用;但是山間土地過于分散,最大一塊耕地面積也不足2畝”,企業難以規模化經營。
而把這些花巨資“買來”的工業用地無償劃撥給地方,再次審批后變為農業用地,無償歸還給當地農民種植,“企業從心理到國有資產管理都難以接受”。
按現有征地補償辦法,平果當地農民只能獲得相當于征收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10-19倍的補償;按2005年價格,每畝土地補償金平均不到1.9萬元。
“礦地”矛盾因此尖銳。平果村民抗拒鋁礦征地的事件時有發生,破壞礦區道路、阻撓設備進場等司空見慣。
平果縣縣長韋正業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礦征地模式僵化,造成農民利益直接受損;諸多的社會民生問題,給地方政府帶來巨大壓力”。
“臨時用地”突破
2002年2月,平果縣政府和廣西鋁雙方聯合調研后,提出了改革方案――鋁土采礦用地“由原來的征收方式變為采礦臨時用地”;2004年4月,雙方聯合上報國土資源部審批。
2005年7月1日,國土資源部批復了該全國首個“采礦臨時用地”試點。
李顯東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這個改革方案,參考了《土地管理法》第57條、《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關于臨時用地的有關條款;還參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辦法》中的第48條,即“企業采礦、取土占用土地不超過3年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可參照臨時使用土地的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在此方案中,明確采礦臨時用地續辦手續最多2次,即4年;依然須履行審批、監督、復墾、驗收等程序。
臨時租用農民集體土地,因不改變用地性質,且僅限于采礦用地,故企業不用再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稅費;
而農民的利益,則基本沒有受損。臨時用地補償費用,采取接近征地出讓方式的補償標準執行。以2005年玉米旱地為例,補償金額達到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的17倍,約計1.9萬元/畝。
“與以租代征違法用地不同,廣西鋁的‘臨時用地’改革是在政策允許范疇內,依據現有法律框架,有相關完整配套政策作為保證的改革”,李顯東認為。
截至今年3月底,廣西鋁已累計完成五個批次、約8403.5畝的采礦臨時用地報批手續,已實際獲得土地7005畝,累計實施完成工程復墾約3330畝,實施還地1802.114畝,其中耕地1318.24畝。
博弈
此次改革,突破了《土地管理法》的桎梏。但如何確定補償標準、保障農民利益不受損害,成為改革成敗關鍵。
2004年12月,國土資源部關于《平果鋁土礦采礦用地方式改革試點項目》專題工作會議指出,“臨時用地補償費用,依舊按征地出讓方式的補償標準,執行缺少法律依據,補償費用過高,不能體現改革、創新、損失對等的原則”。
在臨時用地補償方案出臺伊始,曾以2004年玉米旱地為例,補償金額被確定為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的11倍,約計1.24萬元/畝,但這遭到當地農民大范圍抵制,改革被迫停止。
2006年6月,臨時用地補償標準被提高到“平均土地收益的14倍”,約計1.57萬元/畝;還地耕地不足部分的差額補償費,作為生物復墾保證金,還地時按實際支付。
但是,農民依然反對;改革再次陷入扯皮、停滯。
彼時已是2006年6月,廣西鋁第三期鋁土礦工程建設馬上就要動工,現實形勢,已容不得更多拖延。
武建強最后做出選擇,“改革的最根本原則,是不能損害當地農民利益”。
根據平果鋁礦歷年采空區平均復地率70%的實際情況,在辦理用地手續同時,礦企提前支付了30%的還地耕地不足部分差額補償費;如實際還地不足部分超過30%,還地時則另給予補足。
經過三次修改,臨時用地補償金額最終被確定為“以2005年玉米旱地為例,前三年平均土地收益的17倍”,約合1.9萬元/畝。
這筆錢,將如期全額支付到平果縣國土資源局征地補償費專用帳戶,再由縣國土資源局全額支付到農民手中。
至此,臨時用地補償標準,與50年的征地補償平均標準幾乎一致。
2006年8月12日,第一份采礦臨時用地補償協議,在平果縣馬頭鎮那良村村民小組簽訂;3天后,該采場剝離、采準施工完成,投入采礦生產。
群眾監督復墾?
向瑞群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歷史上,復墾土地屬于企業所有,只要復墾質量符合國家要求即可,“企業既沒有復墾動力,也缺少復墾監督”。
但實施復墾還地改革后,無形中等于引入了復墾質量的第三方監督。“無數雙村民的眼睛都在盯著你,因為他們知道,這片土地的主人4年后還是他們”。
農民要求不僅是簡單的復墾,而是要在復墾的同時完成農田改造。僅馬頭鎮那良村和感桑屯的約680畝采礦用地復墾,石牙爆破量就達到了5391立方米,基層平整墊土約22.7萬立方米,耕種層剝離土鋪墊量達7.1萬立方米,修筑防排水溝5862米,機耕路1158米,共計投入大型工程設備600多個臺班。
“采用新用地模式后,僅工程復墾,每畝就新增投資4000多元,復墾進度和質量大幅提高”,向瑞群說。
馬頭鎮龍來村的一位村民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還回來的地比原先的好。不但平整,還有排水渠和機耕路,石崖子也被炸掉,原先的兩塊地變成了一塊整地,更方便耕種;地力也不錯,現在甘蔗畝產有4000多公斤,與當地同地類農作物產量相當。
礦企有設備、有技術,組織能力又強,“若能有機制的投入到農田整治,完成農民和地方政府難以勝任的工作,大幅提高耕地質量,擴大機耕地和水澆田面積”,平果縣縣長韋正業告訴《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使得農民安居樂業,這是企業支付給地方政府再多的稅費也換不來的”。
2008年第一批復墾還地以來,平果當地農民們看到了臨時用地的實惠,紛紛要求實行“臨時用地 ”,阻礙礦山經營的情況大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