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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小區業主的生命財產安全,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就做好物業服務小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物業服務企業應充分認識做好物業服務小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責任感,高度重視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根據各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各物業企業法人代表作為小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按照有關工作的要求,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進一步做好小區共用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區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同時,要不定期組織對所管轄物業服務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開展檢查工作。重點要對小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運行情況、消防泵供水系統、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滅火器進行系統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小區消防設施設備已超過保修年限,出現損壞無法投入使用需進行維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繳存有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其整改維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經費可向市房管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辦理使用申請手續;尚未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住宅小區,物業企業要及時會同業主委員會、屬地社區居委會組織業主自籌資金進行整改,以確保小區消防設施設備正常投入運行。
三、保障小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組織對所管轄的物業服務小區內違章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等違規行為的檢查和清理整治。對檢查中發現違章占用消防車道、疏散通道等違規行為的,能夠當場整改到位的,要當場責令整改到位;對一時無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人,并及時書面報告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轄區派出所和消防大隊。
四、落實小區車輛管理制度,規范車輛分類分區有序停放。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小區車輛停放管理,組織開展小區內停車場所消防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重點檢查停車場電動車充電線路是否老化、車輛是否分類分區停放、是否有專人進行巡視管理、消防滅火器具是否配備齊全、有效等,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改到位。確保做到停車場所內的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統一分區分開停放,分類管理,安排停車管理人員進行值班巡視管理,防止產生電動車充電自燃等火災事故。
為規范新城區物業管理活動,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創造環境優雅、秩序良好、文明有序的居住環境,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依法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省物業管理條例》和市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嚴格按照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履行好服務義務。
二、制訂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要盡快制訂各類管理和服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物業服務標準,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公布服務電話。
三、規范物業服務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要注重物業服務人員形象,統一著裝,持證上崗,掛牌服務,規范服務,文明禮貌。
四、加強秩序管理。物業服務企業秩序維護員要加強進、出小區人員和車輛的管控,對陌生人員加強盤查和登記;加強巡查,不留死角,充分發揮電子監控系統的作用;加強小區車輛運行和停放的疏導,定點分區停放,實行專門管理;制訂和完善防火、防水泛、電梯困人、斷電、治安防范等各種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及時處理緊急情況;協助公安部門做好小區治安防范工作,遇有突發性事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并協助公安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五、加強房屋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房屋和設施設備的日常巡查,及時受理業主的報修。對物業工程質量問題,屬物業企業職責范圍內的,應嚴格按照承諾的時間做好維修養護工作;屬保修期范圍內的,應及時協調開發公司進行維修,必要時,向新城區管委會報告。
六、嚴格落實公示制度。物業服務企業要在公示欄和客戶服務中心公示物業服務內容、標準以及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含有償服務),公開物業服務辦事制度和工作流程。在公示欄或責任區公示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號、照片等,接受廣大業主的監督。
七、加強宣傳引導。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和墻報等形式,加強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小區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宣傳,倡導文明守約,創造廣大業主支持配合物業管理工作的氛圍。
八、對小區內的違章搭建、亂堆亂放、亂停亂放、毀綠種菜等違規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要及時勸阻、制止,制止不了時,向新城區管委會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清理和查處。
九、加強日常監管。我市將成立檢查考評組,依據《市物業管理小區檢查考評標準》,每月進行檢查調度,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物業企業及時整改。
今年春節前,我市寶安、龍崗兩區分別發生重特大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從目前掌握的情況分析,在政府監管層面,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隱患未能及時消除,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教訓慘痛。根據李鴻忠書記、市長的指示精神,市安委辦專題下發了《關于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出了整體部署,提出了嚴格要求。為落實上級指示要求,切實加強我區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區政府決定全面加強和規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擴大安全隱患排查責任單位范圍,在區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
為貫徹落實市安委會提出“各區、各部門要將安全隱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將隱患排查工作作為本轄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常抓不懈”的要求,依據《安全生產法》、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街道綜合執法工作的決定》、區政府關于試行“問題管理”模式工作方案和《鹽田區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責任單位在區安委會原來確定的21家責任單位的基礎上擴大為: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和區安委會成員中的市屬駐鹽單位。同時,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含市屬駐鹽單位)要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全面實施“問題管理”工作模式,使排查責任落實到每個責任單位、每個責任人、每個排查周期和每個查出的隱患,確保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到位。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主體,即“誰排查”的問題。
二、建立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隱患排查工作格局,實現安全隱患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
為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的工作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及《鹽田區政府工作部門及有關單位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規定》,決定實行排查職責的無縫鏈接制度:
(一)職能范圍項目化。
各部門、各單位依職能所承擔的安全隱患排查范圍如下:
1.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對轄區內除區有關職能部門負責排查范圍以外的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無證照生產經營活動、違法違章建筑、無特種設備登記證的設備和出租屋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區安監局——負責全區各轄區、部門和單位對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協調、統計匯總、通報批評和跟蹤落實工作;同時承擔對區級重大危險源單位、重點防護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任務。
3.區建設局——負責對建筑施工、燃氣經營和住宅物業管理單位,以及危險邊坡和危險房屋安全隱患的排查。
4.區城管局(行政執法局、環境保護局)——負責全區市政公共設施、戶外廣告、環境衛生、臨時擺賣、文化娛樂場所及未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無證照經營活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有毒有害物品廢棄處理和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女工和未成年工)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5.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全區水利工程設施、防洪工程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水庫、水源工程施工,地下水使用,水廠、供水管網內消防水源,農藥、獸藥,森林火災,漁業船舶和農用機械,海產養殖活動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6.區經貿局——負責本區各類商業會展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7.區人力局——負責對用工單位超強度勞動(超時加班)、非法使用童工、勞動合同中未注明安全事項等安全違法行為的排查。
8.區旅游局——負責對旅游行業企業(旅行社、旅游景點、旅游星級飯店、旅游度假村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9.區文化局——負責對文化娛樂經營場所、文化公共服務場所、經批準的營業性演出活動、所屬單位及所管物業和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0.區教育局——負責對區教育局所管轄學校、幼兒園和社會辦學機構(培訓中心)安全隱患的排查;協助區安監部門對區內市管學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
11.區衛生局——負責對全區醫療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衛生監督部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職業病防治安全隱患的排查。
12.區體育局——負責對全區公共體育場所、危險體育設施及大型體育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13.區維穩及綜治辦——負責出租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監督、協調。
14.區工務局——負責對本局實施的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在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5.區城改辦(重建局)——負責對區政府舊城舊村改造和重建項目安全隱患的排查。
16.區機關事務局——負責對所管物業、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7.區物管中心——負責對所經營管理的區政府及區直機關單位的物業及其場所安全隱患的排查。
18.鹽田公安分局——負責對全區大型社會活動(300人以上)的安全秩序,民爆器材的專業儲存、使用和爆破工程安全隱患,及劇毒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含煙花爆竹)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
19.鹽田消防大隊——負責依法對有關建筑工程進行消防安全審核、驗收;對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酒樓、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監督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
20.鹽田交警大隊——負責對本區范圍內道路交通管理設施、事故多發點(段)安全隱患的排查。
21.鹽田工商分局——負責對農貿市場、肉菜市場、小商品市場、各類專業市場、超范圍經營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2.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負責對交通(港口)工程施工項目,駐鹽運輸企業,特別是擁有危化品運輸車輛和人員的企業,以及鹽田后方陸域倉儲裝卸、汽車維修和汽車零配件店等安全隱患的檢查。
23.鹽田質監分局——負責對全區有特種設備登記證的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和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產品質量安全隱患的排查。
24.深圳鹽田供電局——負責對區內電力設施、用戶受(送)電裝置中電力負荷控制裝置、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等電氣設備及違法用電行為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5.沙頭角、鹽田港保稅區服務中心——負責對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6.東部華僑城、鹽田國際碼頭有限公司——負責對所管轄封閉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7.市屬駐區及區直屬企業——負責本企業系統生產經營單位、物業和場所等安全隱患的排查。
28.其他區直部門——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組織大型活動安全隱患的排查。
29.將經營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出租或發包的單位——負責對承租或承包單位安全隱患的排查。
(二)排查對象清單化。
各部門、各單位須對所負責排查安全隱患單位名冊逐一列出清單,并報區安委辦。清單共分三類:一是依職能承擔的行業管理或重點監管單位名單。排查對象在50家以下的要逐一羅列;超過50家不便于逐一羅列的,各責任單位須規定本單位排查的內容及范圍;二是負有人、財、物管理權的下屬單位名單;三是承租或承包本單位項目、設備、場地(含物業)單位的名單。對所涉及種類的清單,各部門、各單位須于5月31日前報送區安委辦。所須填報清單表格見附件1、2。
(三)轄區排查網格化。
按照條塊結合的辦法,區各職能部門列出各自所監管排查對象后,各街道辦及社區工作站按管轄范圍層層劃分責任,實行轄區網格化監管,確保轄區隱患排查責任到組、到人。同時,各街道辦除組織社區工作站實施網格化管理,承擔屬地監管責任外,還需參照區職能部門的做法,列出自身日常排查隱患單位名單,承擔直接監管責任。
各部門、街道上報的排查單位清單,由區安委會發文確定后施行,今后根據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整。此項制度將把我區繪制成全方位的安全隱患排查責任立體網格圖,實現責任的無縫鏈接,明確排查責任和對象,即“誰查誰”的問題。
三、編制安全隱患分類排查表格,實現隱患排查內容規范化
為克服目前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數字、無內容”的不足,根據市里要求,并結合我區實際,實行分類排查的辦法,對各類隱患排查的內容以表格形式表現,簡單明了,方便使用。各責任部門須承擔各自隱患排查規范表格的編制任務,非專業職能部門可主動會同區安監、消防、建設等專業部門共同編制。各編制責任單位如下:
消防火災(含“六小”場所和出租屋)——鹽田消防大隊
道路交通——鹽田交警大隊
工業企業安全——區安監局
危化品安全——區安監局
特種設備——鹽田質監分局
建筑施工安全——區建設局
城鎮燃氣安全——區建設局
電力設施——鹽田供電局
商貿企業安全——區安監局
旅游安全——區旅游局
運輸(汽修)企業安全——市交通局沙頭角辦事處
學校安全——區教育局
職業健康安全——區安監局
違法建筑安全——區綜合執法局
無證照經營單位——區綜合執法局
事故多發企業——區安監局
各主管部門可參照《鹽田區XXX(類別)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范表(參考樣式)》(見附件3),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內容規范表的編制工作,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并上報區安委辦,區安委辦將在7月5日前完成匯審認定工作,統一編印實施。在規范排查內容正式出臺實施前,各部門、各單位的排查工作按原來辦法進行。
安監、消防等部門應加強隱患排查規范業務的培訓,使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具體負責隱患排查工作的同志都能熟練掌握相應類別隱患規范表格的使用。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內容,即“查什么”和“怎么查”的問題。
四、明確“查”與“處”的權限,實現安全隱患處置的程序化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隱患整改的責任主體。安監、建設、綜合執法、衛生、人力、公安、消防、交警、工商、交通、質監、供電等部門是各有關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定監管部門,負有相應的行政執法權。各街道辦事處負有行使安監和綜合執法的行政執法權。其他各部門雖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但仍負有本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各部門、各單位在隱患排查過程中,要嚴格建立安全隱患檔案制度。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見附件4)逐一建檔,詳細填寫安全隱患的單位、排查時間、排查人、隱患地點和部位、隱患性質和種類、責令整改時限等內容,并經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參考樣式)》(見附件5)責令整改;要落實專人進行跟蹤督辦,并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復查意見書(參考樣式)》(見附件6)記載整改完成情況;到期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移送書(參考樣式)》(見附件7),移送具有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的部門處理,同時填寫《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見附件8)上報區安委辦;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不得拒絕接收,有異議的須在接收后的5日內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區領導提出,區領導在5日內未作出變更意見的,被移送的部門或街道須在接收后的15日內作出處理意見,并回復移送單位,同時抄送區安委辦;否則,區安委辦將在15日結束后的3日內發出督辦函,督辦函同時抄送分管安全生產和分管該部門的區領導。
存在安全隱患的單位屬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未經消防審批及違法建筑等,一律先送負責行政許可的部門或街道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查封或取締處理,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此項制度主要落實對查出隱患的處理,即“查了怎么辦”的問題。
五、實行“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雙報告制度,落實責任追究
凡沒有涉及上述安全管理職能、無下屬單位和無承租承包單位的區直部門(即協助管理類單位),不實行定期排查報告制度,其發現的安全隱患采取隨時發現隨時報告的辦法處理。其他涉及安全管理職能、或有下屬單位、或有承包承租單位的部門,將繼續堅持原區安委會確立的定期排查和“隱患零報告”制度,并在此基礎上調整為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定期報告“隱患內容”和“排查清單”的雙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內容表格包括:《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上報表》和《鹽田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統計表》(附件4、8、9),即上報內容不僅要有“有無隱患”和“什么隱患”,還要有“排查了什么單位和內容”。所有須定期報告的部門和單位均可上報“零隱患”,但不能上報“零排查”,隱患可以沒有,工作不能為零。
區安委辦將以此次隱患排查規范制度為框架,參照區政府“問題管理”系統,開發出我區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該系統不僅能反映出排查工作全過程,還能有效分析出隱患本身的狀況,同時實現網上報告、轉辦、督辦、預警、通報、考核、監察功能,方便互通信息,減少推諉扯皮,利于落實責任追究。在區安全隱患排查應用系統開發啟用前,實行表格書面報告(適用表格見附表)。未按規定報告或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安委辦將在安全隱患排查月報進行通報或再次督辦時抄送區監察局備案;兩次未按規定報告和督辦未按期回復的,區安委辦將提請區監察局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此項制度主要落實排查責任,解決“不查不報怎么辦”的問題。
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經確定后,應根據本制度進行相應的處理,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作好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諉、拖延。
二、 火災隱患包括購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崗位自查及防火檢查
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確定的火災隱患。
(一)購物中心防火巡查、崗位自查、防火檢查確定的火災隱患:
1、購物中心防火巡查、檢查人員發現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的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責令當場改正(下發<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并督促落實:
(1) 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營業場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2)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3)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 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5)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 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過每日核對巡檢系統數據(通過對比兩個
相鄰巡查班次的巡查數據)檢查上述問題的當場改正情況,并存檔備
查。
3、巡查、檢查中發現或經部門上報的不能當場改正的消防安全
隱患,通過巡檢系統所設功能打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責令相關部門予以整改。
(1) 涉及消防設施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物業工程部負責限期整改;
(2) 涉及其他部門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在限期內負責改正。
4、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整改情況記錄上
簽字并報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確認簽字后,存檔備查。
5、對一時確有較大困難(時間、技術、資金等方面),確無能力及
時整改的消防安全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保安部負責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上報,由購物中心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1、對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相關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消防安全隱患,應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 涉及自動消防設施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物業工程部負責限期整改;
(2) 涉及其他部門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相關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在限期內負責改正。
一、指導思想
積極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定員、定時、定崗、定責、定標準、定獎懲”“六定”為具體實施方法,努力推進物業管理網格化制度,努力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二、工作目標
以管理思路的改革、增強服務的理念、機構效能的突破為目標,努力形成覆蓋整個城區的物業小區管理模式。
(一)管理密度最大化。從時間、地點、空間上實行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的管理。
(二)管理責任目標化。目標明確、職責清晰,最大程度發揮每個網格人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
三、工作任務及區域劃分
(一)工作任務
嚴格履行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各項職能,努力做到小區日常管理標準化,監督管理經常化,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區域劃分
根據我縣小區的實際情況,將物業小區分為六大責任區:
(三)具體實施辦法
1、隊伍設置網格化。
(1)各物業公司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各物業小區建立網格人員分配,確定每個網格人員和職責;
(3)網格直接責任人對所服務小區工作人員要做到:著裝統一、持證上崗、掛牌服務、文明禮貌;對保安、保潔、綠化負總責;對網格責任區內的信息作好記錄;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勸阻、批評教育,制止不了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建立高效投訴、回訪處理機制。
2、網格管理標準化。
(1)物業小區內環境衛生清潔,及時消毒,對水井要化驗水質,并投放消毒藥品,無垃圾死角;
(2)綠化及時補種修剪整齊,無白色垃圾,要有溫馨明示牌,環境優美。
(3)“牛皮癬”清理干凈,并覆蓋式恢復。
(4)物業小區內要有安全生產宣傳欄,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我局成立網格管理領導小組,切實有效的保障網格化管理制度的實施。
(二)加強督查
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牽頭組織考評工作,考評發現問題要及時準確,處置問題高效規范,對各小區施行常規檢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進行考核。
(三)嚴格獎懲
1、網格化管理領導小組在檢查時,如發現各小區落實不到位的,對物業小區責任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給予企業信用檔案扣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