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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設計市場中簽訂的合同是必然產物。合同明確規定承包商需要完成符合業主需求的建筑,而業主需提供給承包商相應的資金和施工條件。合同管理對規范市場經濟的有次序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若出現法律風險,可用建筑工程設計合同作為證據。我國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一些問題,給我國的建筑市場帶來了消極的影響。所以提高設計合同的管理對完善建筑市場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筑的復雜程度越高,制定的合同的難度隨著增大。由于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存在一些問題,導致我國的建筑市場目前并不規范,交易行為等方面具有不規則性,給市場的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主要存在以下五點問題。
1、陰陽合同影響建筑市場的管理
陰陽合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工程建筑的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設計人的利益。陰陽合同主要是指雙方按照協商簽訂合同后,業主不按照合同規定,附加不合理條約,而設計人只能被迫同意,例如承包商需墊付工程的資金等。
2、雙方難以遵守合同準則,易出現違約
工程建設過程中會出現違約現象,主要有業主支付資金的問題,時間和價格與工程合約不一致。業主可能會在工程竣工后甚至處于使用期間,仍然不付費用。拖欠工資和相關費用,嚴重動搖了了建筑工程市場的穩定性。另一方面,設計人可能會出現不按照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所規定的時間、期間完成建筑設計任務,導致工程延期難以完成。
3、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的地位
設計人在建筑設計過程中需在最大程度上滿足業主的需求,但是仍需要追求經濟利益。在合同上,會出現設計人與業利和義務的不對等。使承包商在追求利益的同時,會違背相關的合同準則,出現報假賬,縮短工期,對工程建筑持有不負責的態度,出現危險時,雙方易發生經濟糾紛,給市場帶來了消極影響。
4、雙方忽視了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規定,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沒有權利對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更改,目前,仍然存在有一方在利益的驅使下違反合約規定的情況。為了保障權益,應整理好合同規定的索賠資料,在一方違約之后,能提供相關的資料贏得官司。然而,我國的承包商和業主存在法律意識低的現象,忽視了法律的力量。產生糾紛后,因沒有提前準備好索賠的資料而難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出現糾紛后,不拿法律武器維護,而動用武力等不合法的行為與之對抗,最終給市場帶來了惡劣的影響。
5、合同制定不規范
我國制定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一些設計人和業主不按照示范文本簽定合同。會出現口頭合同、自制合同等不規范的私下合同。私下合同往往是設計人為了得到業主的競標而提出的。示范性的合同往往是對外檢查時使用,而雙方并不按照其履行義務和獲取權利。私下的合同協議并不符合我國的規定,更改建筑設計、材料等行為是違法的。
二、完善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對策
1、嚴格按照國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
規范的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給建筑設計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同時減少了糾紛、風險的出現。我國相關部門應嚴格檢查設計單位使用的合同是否與實際建筑工程內容相一致,避免出現設計人與業主不按照規范性合同進行私下協議。我國需跟隨國際的角度,不斷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使設計人和業主都能認識到我國示范性合同對工程的意義,科學合理的合同能減少因歧義、矛盾帶來的糾紛,使建筑工程能順利地完成。
2、規范合同的管理和執行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是結合設計人和業主的利益而制定的協議,雙方需要履行義務同時具有的權利。建筑工程設計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在施工時期應嚴格按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對合同所包含的信息了解透徹,收集相關的信息。制定合同時,雙方需遵循法律規定,結合多方面考慮合同的內容。特別是對于工程延期、拖欠支付等違約的行為,需注明對方在各種情況下違反合同應付的責任。
3、簽訂合同雙方提高法律意識
合同的制定是為了保障雙方利益的協議,合同管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建筑工程設計合同降低了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建筑材料價格、工程期限等帶來的問題。通過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合同的雙方意識到合同所具有的的法律約束力,通過合同有利于科學地管理建筑工程,從根源上解決了設計人與業主存在的矛盾,減少了因糾紛帶來的經濟損失,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有利于使建筑市場逐漸科學化和規范化。同時,我國應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督,對不按照法律規定的合同管理雙方進行懲戒。
4、提高索賠意識和增強索賠管理工作
若有一方沒有遵守合同所規定的準則給另一方帶來經濟損失時,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索賠。目前,我國設計人、業主的索賠意識都較低。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是約束雙方行為的規定,雙方應提高索賠意識和法律意識,當對方不能按照合同進行賠償時,應采用法律手段。在制定合同時,雙方應充分考慮到可能因對方帶來的損失,將各個方面列出來,科學評估帶來的經濟損失。雙方都應在合同有效期間,結合相關法律,對施工過程中任一方存在違約行為時,對其提出補償要求,保障自己的利益。
5、優化合同的管理
對建筑工程的內部結構進行優化,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參考一些國家先進的分包合同,制定出與我國國情相符合的合同。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規范分包合同的管理,與國際接軌,但是合同應與我國的建筑市場相適宜。
結束語:
建筑工程設計合同涉及建筑設計單位與業主的利益和應履行的義務。提高對建筑工程設計合同的管理水平才能從根本上規范建筑市場,減少糾紛問題。目前我國施工合同主要存在陰陽合同、出現違約、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的位置、合同制定不規范等問題,將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帶入了困境。針對上述問題,制定出嚴格按照國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規范合同的管理和執行、優化合同的管理等對策。實行以上對策,有利于保障合同雙方的利益和權利,同時提高了我國建筑市場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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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單位:
設計單位:
設計編號:
合同編號:
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建筑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批準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制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筑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并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系。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于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 提交施工圖文件后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周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后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于乙方采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后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于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聯系人:聯系人:
通訊處: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關鍵詞】高層建筑;配電系統;綜合防雷;工程設計
1 引言
按照我國《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規范》的規定,凡十層及十層以上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過二十四米的其它民用建筑均屬高層建筑,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建筑物的規模不斷擴大,其內各種電氣設備的使用日趨增多,尤其是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的普及,建筑物越來越多采用各種信息化的電氣設備。這就對供電系統的安全、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高層建筑物內電子設備的外部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論文主要結合高層建筑配電系統的特點,詳細分析探討高層建筑配電系統及其綜合防雷設計,并以期從中能夠找到合理有效的配電管理及安全防護應用方法,并以此和廣大同行分享。
2 高層建筑配電系統應用現狀及問題分析
2.1 在傳統的低壓供電系統中主要強調過載、短路保護,其目的是保護用電設備、供電線路不受損壞。
2.2 供電系統不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或者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要求作了接地,但在建筑電氣設計及施工過程中,還存在低壓配電系統接地形式混用的作法,電氣接地的質量不符合要求,對于重要的電子設備未作等電位連接,乃至發生了許多不該發生的觸電及人身傷亡事故。
2.3 現行的低壓配電系統中設置的保護接零和過流保護裝置等措施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止漏電火災的發生,導致高層建筑頻繁的火災事故。
2.4 隨著大量電器設備的使用,漏電保護器的應用也日趨普及,漏電保護器是現時有效防止接地故障引起人身電擊和電氣火災的保護電器,但漏電保護器的選用不當或接線不正確,使漏電保護器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降低供電系統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2.5 在低壓配電系統設計中,多年來一直存在一個懸而未決的老難題,那就是當下級配電回路發生大短路電流的短路故障時,即使其上級保護裝有帶短延時的所謂三階段保護斷路器,也往往無選擇性地越級跳閘,造成大面積停電,有時導致不應有的巨額經濟損失由于技術上存在困難,國際上也長期未能解決這一難題。
3 高層建筑配電系統及綜合防雷工程設計
3.1 高層建筑配電系統應用設計
在建筑電氣設計范疇里,供配電設備容量的選擇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在施工圖設計階段中,有時設計容量會留有一定的裕度,是為了考慮日后用電設備發展的可能需要,這是合理的。但如果選得過大或過小,除了直接或間接地增加工程造價外還可能發生配電線路上的誤動作甚至造成電氣事故。
3.1.1 配電變壓器的選擇
根據相關標準,用電設備容量在250KW或需要變壓器容量在160KVA以上者應以高壓方式供電的要求,可知凡是有一定建筑規模的工程都將使用電力變壓器,但對于如何選擇變壓器容量的問題上對有些設計者來說還存在誤區。認為變壓器有功負荷能力、容量應按照計算負荷負載或接近滿負載選擇。其實這是一種錯覺,誤認為“滿負荷”可以做到物盡其用,節省投資,殊不知雖然變壓器是一種效率高在95%以上的電氣設備。但只有當變壓器的負荷在0.5-0.6時才可能實現,這也是從發揮變壓器最高效率的角度出發來選擇變壓器容量的首要條件和依據。當然最后確定變壓器容量時還要綜合考慮其它一些因素,例如環境溫度的影響,降低溫度可以提高變壓器的輸出功率和減少變壓器的損耗,又如變壓器臺數的合理選擇和技術經濟比較等等都是影響變壓器容量選擇的考慮因素。
3.1.2 電容無功補償容量的選擇和配盆
目前我國對用電單位的功率因素要求高壓供電壓者為0.9以上,低壓供電者為0.85以上,為此絕大多數的工業與民用建筑采用補償的辦法、即在低壓配電室的配電母線上安裝若干組電力電容器補償供電范圍內的無功功率以達到提高功率因數的目的,但對于如何正確選擇電容器容量的問題上有的設計者錯誤認為在作施工圖設計時只要根據配電變壓器容量(KVA)的1/3來選取補償容量(Kvar)就可以了。
實際上,針對目前的無功補償選擇,一般都選用無功補償電容器。無功補償電容器在投入運行的瞬間在配電線路上會產生幾十倍甚至上百倍額定電流的涌流,因此要求在配電線路上裝設專用的切除電容器接觸器。這種接觸器的特點是在產品內部裝配有作為限制涌流和強制電容器放電的電阻,這樣就能夠限制涌流在電容器額定電源20倍之內和保證電容器在下次投入時其端子最大剩余電壓≤50V。
3.2 建筑物內部防雷工程設計
3.2.1 直擊防雷保護措施
以避雷針為主體的傳統防雷技術僅能保護建筑物本身,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實踐的深化,其局限性越來越顯露出來。雖然傳統防雷措施,可以有效防止直擊雷和削弱電壓波的強度,減小雷擊的破壞程度。但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消除電網中由雷電而引起的暫態過電壓,感應雷電脈沖一般都在千伏以上。
因此,可以采用環形接地和等電位連接的方式進行防雷保護。環形接地網就是把接地體沿建筑物周圍圍成一個閉合環。這樣的接地網可以使界面以內的電場分布比較均勻,減少跨步龜壓對人的危害,也可減少室內在被雷擊時,由于地面電位梯度大產生對設備高電壓反擊的危險。
等電位連接是把建筑物內所有金屬物,如混凝土內的鋼筋、自來水管、煤氣管,以及其它金屬管道、機器基礎金屬物和大型的埋地金屬物、電纜金屬屏蔽層、電力系統的零線、防雷建筑物的接地線,統統用電氣連結的方法連接起來,使整個建筑物空間成為一個良好的等電位體。當雷電襲擊的時候,在這建筑物內部和附近大體上是等電位的,而不會發生內部設備被高電位反擊和人被電擊的事故。
3.2.2 建筑物內電子設備電源系統的防雷保護
建筑物內電子設備使用的交流電源通常是由供電線路從戶外交流電網引人的。當雷擊子電網附近或直擊于電網時,能夠在線路上產生過電壓波,這種過電壓波沿線路傳播進入戶內,通過交流電源系統侵入電子設備,造成電子設備的損壞。同時,雷電過電壓波也能從交流電源側或通信緬路傳播到直流電源系統,危及直流電源及其負載電路的安全。隨著各種先進電子設備廣泛配備于各類建筑物中,對電子設備電源系統防雷問題正普遍受到關注。對于建筑物內電子設備的保護而言,一般應首先在供電線路進入建筑物的入口處設置保護裝置,這樣做可以將沿供電線路襲來的雷電過電壓侵入波防護于建筑物之外,那些高精尖的電子設備,還需要在它們的電源輸入端前設置保護裝置。
為了避免雷電由交流供電電源線路入侵,可在建筑物的變配電所的高壓柜內的各相安裝避雷器作為一級保護,在低壓柜內安裝氧化鋅防雷裝置作為第二級保護,以防止雷電侵入建筑物的配電系統。為謹填起見,可在建筑物各層的供電配電箱中安裝電源避雷器作為三級保護,并將配電箱的金屬外殼與建筑物的接地系統可靠連接。
4 結語
高層建筑由于其層高的原因,對于高層建筑的配電系統的設計,以及相應的防雷工程的設計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論文詳細探討了高層建筑物內部的配電系統及其防雷工程的設計,具有較好的實用價值與指導意義。當然,要從根本上提高我國的高層建筑配電應用水平及防雷保護水平,還有賴于廣大技術人員的共同努力,才能夠最終得到實現。
參考文獻:
[1]戴瑜興,黃鐵兵.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數據手冊[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關鍵詞: 建筑工程造價; C/S模式; B/S模式; 混合模式
1 引 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城市化建設事業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在建筑工程建設中, 對工程造價進行系統管理越來越受到重視。原有的建筑工程造價系統在通用性及造價實時計算等方面已不能滿足當前的應用需要。迫切需要開發新的適應時展的建筑工程管理信息平臺。
2 建筑工程造價系統主要功能
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設計開發的主要目標是: 建立一套全過程全方位的工程造價管理系統,將各種信息匯集起來進行集中處理,包括包括數據錄入、動態管理、預算管理、工程管理、造價分析、定額項管理、權限管理等。將這些子系統通過網絡聯系起來,達到信息共享、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目的,組建一個有機的建筑工程造價系統,并使造價分析溶于系統之中,從而進一步提高建筑工程造價決策和設計階段的合理性、準確性、科學性。建筑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是一個較為復雜的系統,一般來說應具有如下功能:
(1)建立一套工程造價管理系統,包括數據錄入、動態管理、預算管理、工程管理、造價分析、定額項管理、權限管理等多個子系統;
(2)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實現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工程結算時實現造價的合理核實確定;
全過程控制:項目投資決策階段、項目設計階段、項目發包階段、項目施工階段、項目竣工驗收階段
(3)實現工程造價分析,從多個角度對工程造價進行分析。
①工程造價分析應是全面的,應包括建設投資包括的各種費用。
②工程造價分析應該分出層次,至少應分析到單位工程。
③進行指標計算和分析,通過生產能力、建筑物結構形式、建筑面積等特征,對材料用量、單位造價等指標進行綜合計算和分析。
④工程造價要分析主要人工、主要機械、主要材料、主要實物的數量及相應造價。
⑤建立造價數學參考模型,全面、動態地對工程造價進行分析,通過對相關參數的調整,能夠對不同地點、不同時期、不同規模的工程造價進行預測和分析。
(4)數據集中管理,功能分散處理,共享信息資源。考慮到現行管理機構的需要,材料管理、設備管理等由相關的職能部門來管理;
3 建筑工程造價系統統設計
3.1 系統體系結構的選擇
目前構建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系統的體系結構主要有兩種:C/S模式和B/S模式。我們通過對系統的功能需求進行分析,比較二者優缺點。
(1)C/S模式
C/S模式的優點:
1)交互性強:由于C/S模式在客戶端有較為完整的應用程序,事務處理能力強,能夠解決復雜的問題 適合進行大量的數據錄入工作。
2)安全性高:基于C/S結構的系統一般運行在局域網內,采用安全性較好的網絡協議,而訪問系統使用專用的客戶軟件,能提供更為安全的數據存取模式。
3)數據處理能力強: C/S 模式采用的是雙層結構,網絡數據傳輸速度快,處理大容量信息能力強。
C/S 模式缺點:客戶端維護成本高,工作量大,軟件升級復雜。
(2)B/S模式
B/S 模式的優點:
1)開放性高:基于B/S結構的系統是一種開放系統,在客戶端只要安裝了標準的瀏覽器軟件便可以與服務器進行交互,它滿足了開放式信息共享的要求,對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系統而言,適合對建筑工程造價數據庫中數據進行檢索、查詢。
2)維護簡單:客戶端維護工作簡單,實現了“瘦”客戶機、“胖”服務器。在B/S結構中,管理和維護集中在服務器端。
3)能夠跨越異質異構網絡互聯。
B/S 模式的缺點:由于采用國際互聯網的開放性協議,對系統所必須的安全還缺乏足夠的保障措施,防火墻技術并不能完全屏蔽網絡黑客和內部人員對系統的惡意侵襲。另外,由于應用服務器運行數據負荷較重,響應速度較慢,不利于處理海量數據。
(3)C/S模式與B/S模式的結合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系統中單獨采用C/S模式或B/S模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不能很好地滿足需要。本系統采用一種基于Internet的C/S和B/S的混合體系結構,用戶可以通過瀏覽器進行網上注冊,輸入造價資料,查詢分析造價資料,瀏覽造價信息。同時考慮到瀏覽器交互能力弱的特點,很難通過瀏覽器將大量數據直接導入系統數據庫,所以,對于系統歷史數據的導入仍然采用采用C/S結構,對系統運行所需基本資料和造價資料進行維護和導入。從而使本系統操作界面簡單實用,并符合系統需要和用戶的使用要求。
3.2 系統總體結構設計
根據系統需求分析,設計了系統的整體框架,它包括7個子模塊:數據錄入模塊、動態管理模塊、預算管理模塊、工程管理模塊、造價分析模塊、定額項管理模塊、權限管理模塊。
其主要功能模塊如圖1所示:
(1) 數據錄入模塊
這個模塊提供了系統的輸入功能,通過手工輸入或者已存在數據的轉換導入,將造價文件數據錄入到系統的數據庫中,并放置在相應的數據庫表中。
(2) 動態管理模塊
動態管理模塊提供了對建設準備、建設施工、竣工等階段的管理,這些階段為工程造價的實際發生階段,必須對其進行動態管理,及時發現造價的不正常情況,進行動態的調整,對不合理發生的費用及時進行干預,避免再次的發生。確保工程造價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及時發現節省造價的施工方法并進行推廣。
(3) 預算管理模塊
預算人員通過此模塊來管理預算項信息,包括預算項的添加、修改、刪除等。
(4) 工程管理模塊
該模塊包括工程合同管理模塊和工程進度管理模塊。工程合同管理模塊以項目方式對合
同進行管理,可對每個合同進行評審、合同借閱、資質管理、質保金、合同付款、合同獎勵、合同結算的跟進工作。工程進度管理模塊:提供的比較直觀的工程進度管理方式,用戶可以對每個項目劃分成不同的計劃表,同時還可以對每個計劃表定義不同的工作內容及分項工程等。不同工程的用戶根據不同的權限,填報工程計劃,包括施工、停工、竣工狀態等。
(5) 造價分析模塊
提供了工程投資成本分析造價縱向分析造價橫向分析造價指數、造價預測、造價文件
審核等造價分析功能,是系統功能的主要部分。
(6) 定額管理模塊
定額管理模塊主要提供了對定額的查詢和補充定額的錄入,以便能夠對定額進行系統的管理。
(7) 權限管理模塊
系統維護模塊主要提供的是系統的用戶管理、權限管理、修改密碼、重新登陸、重新連接、工具條、退出系統等功能。
4 總結
由國家投資的建設項目往往投資額大、工程復雜,并關系到國有資金投資、社會公益和公眾安全。一般而言,建筑工程設計能決定整個建設工程70%的成本,但是,建筑工程設計也具有非常大的風險,應借鑒BIM技術在建設工程設計全生命周期的協同、信息傳遞作用和將工作量前移的思想,建立工程設計全生命周期的綠色法律體系,以推進工程設計法律風險防控。
本文著眼于建設工程設計全生命周期,分別從設計合同簽訂前期(風險防范權重占25%)、合同簽訂(風險防控權重占50%)和合同履行(風險防控權重占25%)三個階段論述設計法律風險點,并提出各階段建設工程設計法律風險防控措施。
2設計合同簽訂前期風險預控
2.1發包人主體資格風險預控
因發包人不具備主體資格,導致設計合同無效,會給設計人帶來損失。為防范此風險,設計人應認真審查發包人的主體資格,一方而調研發包人的資信情況,包括到工商局打印發包人的《企業信用報告》,通過互聯網檢索及請咨詢公司調研發包人的信用情況,以確認其合同履約能力;另一方而,檢查設計合同是否加蓋發包人單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需要授權書)簽字。
2.2設計人主體資格風險預控
因設計不具有符合承接項目的資質,導致設計合同無效,會給發包人和合理分包的主設計帶來損失。為防范此風險,發包人和合理分包的主設計應認真審查設計的資質證書,包括設計人是否具備建筑設計資質、設計資質范圍和設計等級是否符合承攬項目要求,具體設計員的資格證書是否符合要求。
2.3設計合規風險預控
設計項目合法性、合規性和可操作性不足也會給設計人帶來損失。為防范此風險,設計人應認真審查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包括調研項目立項審批情況(發包人是否取得相應的行政許可等)、項目實際情況、項目用地性質、規劃設計要點;審查發包方式是否合法合規 (依法應招標委托或直接委托)。
2.4項目設計投標風險預控
2.4.1招標信息正確性和響應風險預控
招標信息風險:因設計人獲取設計招標信息不準確,導致投標文件不符合要求而失去中標機會。為防范此風險,設計投標人應通過正規渠道取得招標信息并準確解讀。按照法律規定和招標投標慣例,招標人在發出設計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后,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安排時間召開標前會議,解答和澄清投標人提出的疑問,或者設計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將疑問以書而形式寄給招標人,招標人匯集并研究后,作出統一的書而解答和澄清,并將解釋、答復和澄清的書而文件送至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此解釋、答復和澄清與原招標文件沖突或不一致,應以此解釋、答復和澄清為準。
投標文件響應風險:因設計人的投標文件和標價未按原招標文件編制或不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導致設計失去中標機會。為防范此風險,設計投標人應仔細研究招標文件,準確把握其中實質性要求和條件,認真制作投標文件,審查標書是否完整,主要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2.4.2設計投標合作風險預控
聯合體投標人資格風險:因聯合體中的任何一方不具有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行為能力和資格條件,導致標書被宣布無效或合同被確認無效。為防范此風險,設計投標人在組成聯合體前,應認真審查和篩選合作伙伴,著重審查合作方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行為能力。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其設計資質等級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確定。
共同投標協議簽訂風險:因聯合體未按照規定的時間簽訂并報送共同投標協議,或共同投標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不明確導致聯合體的投標被宣布廢標或者無效,聯合體成員間就共同投標事務發生爭議和糾紛。為防范此風險,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詳細具體的共同投標協議,協議應遵循相關法律規定,應明確約定共同投標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權利、義務、責任,也可約定某一聯合體成員具體負責共同投標合伙事務的執行。聯合體應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
中標后聯合體各方與招標人簽署合同風險:因聯合體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以聯合體名義與招標人簽訂的設計合同無效,設計人不能依法承接項目。為防范此風險,聯合體中標的,必須由聯合體各方共同與招標人簽署合同,合同的履行應由聯合體各方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各方若對招標人承擔責任后,有權在聯合體內部就超過自己份額部分的責任,按照共同投標協議的約定向其他聯合體成員追償。
2.4.3設計投標人中途退出競標的法律風險預控
設計投標人在投標文件的有效期限內撤銷投標,導致繳納的投標保證金被沒收;若因此給招標人造成的信賴利益損失大于投標保證金,招標人還有權要求投標人賠償。因投標在法律上是一種要約,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投標作為要約已經生效,在投標有效期內,該要約對投標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為防范此風險,投標人如決定撤回投標,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進行,即必須在要約生效之前。
3設計合同簽訂風險預控
3.1工程設計范圍與內容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范圍與內容約定不明確、不具體,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給設計人帶來損失。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
1)項目名稱、建設規模、用地性質、建筑功能等。
2)工程設計范圍與內容:民用建設工程設計范圍包括建筑紅線內的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總圖專業的設計,而涉及的玻璃幕墻、精裝修、智能化、聲學、舞臺機械、舞臺燈光、煤氣、泛光立而照明、景觀等專項設計,娛樂工藝、廚房工藝設計等特殊工藝設計,均需雙方另議。
3)設計階段: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4)發包人將同一項目委托多個設計人的,應明確各設計人的設計范圍與內容之間的界限劃分和接口。設計合同范本最好采用住建部制定的《建筑工程設計合同》。
3.2設計依據和提供依據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設計依據不全而、不準確,或提供依據的責任不明確,給合同雙方造成利益損害并帶來民事、行政法律責任。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
1)設計依據的名稱、版本、內容要求、份數。
2)提供設計依據的責任人及相應責任。發包人應提供項目有關批文、設計基礎資料并保證其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提供上述設計依據,則應明確約定相應費用。設計應提供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如果工程要求采用國外標準、規范,則應由發包人負責提供資料原文和中文譯本。此外,設計人應避免發包人將提供設計依據的責任或提供不準確、不完善的設計依據的責任與風險轉移給設計。
3)發包人提供設計依據的時限。對于部分不能及時提供的資料,應書而明確設計依據的條件如發生變化的責任及費用的承擔,同時根據各地對非法設計的認定條件,明確部分資料發包人最遲提供時間,否則有可能而臨非法設計(包括不出具正式文件、不提供后期服務、不提供咨詢等)處罰。
3.3設計周期約定不明確或不合理的風險預控
因設計周期約定不明確或不合理,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
1)設計周期應為相對周期,在發包人所提供的設計資料及批文等能滿足設計人進行各階段設計的前提下,開始計算各階段的設計周期,且不包括設計人提交階段性設計成果后,發包人審核與反饋意見的時間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批時間以及法定假期,避免約定提交設計成果的固定日期。
2)約定合理的設計周期,并明確如發包人要求提前提交設計成果,需另行支付額外費用。
3.4工程設計質量要求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質量要求約定不明確,導致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設計質量問題。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設計文件質量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符合質量、安全、節能、環保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任務書或合同中明確約定的所需功能和使用要求。工程設計服務質量要求應符合本專業服務標準規定和工程設計的標準和準則的規定。設計合同簽訂時,應避免約定設計人服務應達到最高標準要求或工程設計應獲得某設計獎項。
3.5工程設計成果與交付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成果與交付約定不明確,導致設計人承擔違約責任。為防范此風險,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設計成果的具體內容、深度(滿足《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設計成果形式、提交時間(應以上一階段成果批準或同意后的一定期限為準)、地點、接收人。成果交付時應辦理書而交接手續。
3.6工程設計現場服務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現場服務約定不明確,導致工程質量問題或設計利益受損。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設計人現場服務的內容(解決施工中設計相關的技術問題、定期參加重要的工程例會、解答業主咨詢的技術問題和協助業主辦理與設計相關報批手續),現場服務設計員的資格、數量、服務時間與方式、費用 (外地工程要限定含在設計費內的出差次數、天數和人數)等。
3.7工程設計費數額與支付方式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費相關內容約定不明確,直接導致設計人經濟利益受損。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
1)工程設計費是固定價或可調價。如果是固定價,應明確是固定總價,還是固定單價;如果是可調價,應明確調整標準、方式、程序等。設計費未包干的應約定為估算設計費。設計費包含設計人員赴現場的旅差費標準、額度,超出約定標準、額度部分由發包人另行支付,不含長期駐現場的設計工地代表服務費。
2)工程設計價款的支付進度、支付方式、各次付費百分比及時間節點,支付條件應合理。如第一筆支付款項約定為定金,定金的支付比例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 %,并明確合同履行后,定金才能抵作設計費;若發包人中途擅自終止合同,設計人除不退還定金外,發包人還應據實結算此外,各階段設計費支付應約定為可控日期,避免約定審批通過后等支付條件;尾款原則上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巧%,且盡可能分解支付,最后一筆設計費應在竣工驗收階段收取,避免拖延到工程質量保修期結束。
3.8設計變更與索賠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變更與索賠的標準、方法與程序約定不明確導致糾紛。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
1)發包人進行工程設計變更,應以書而形式通知設計。
2}工程設計變更的依據和條件。
3}設計變更產生的修改費用,通過洽商能解決的設計小修改,不再另行收費,但若發包人要求建筑功能性修改或同一處修改兩次及以上,則經雙方協商,設計人另行收取修改設計費。4)設計變更索賠標準、方法與程序。
3.9設計分包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風險預控
因工程設計分包約定不明確,導致設計人非法分包而產生糾紛。為防范此風險,設計合同簽訂時應明確約定以下內容:
1)設計人不得將項目全部設計工作分包;
2)設計人不得將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設計工作分包;
3)設計進行工程設計分包須經發包人書而同意;
4)工程設計的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類似業績;
5)設計人應對分包設計成果的質量和進度負責,并由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分包設計成果;
6)分包單位不得將其承包的設計業務再分包;
7)設計人應就分包設計工作與分包單位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8)分包設計費的支付應當與發包人支付的相應工程設計費相協調;
9)發包人要求指定分包單位的,應符合上述約定要求。
4設計合同履行風險預控
4.1設計依據欠缺風險預控
因設計依據提供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設計周期拖后而產生糾紛。為防范此風險,發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合同約定的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和提交時間提供設計依據。設計人向發包人收取重要設計依據,包括:設計任務書、地形圖、建筑紅線圖釘樁圖及電子文件、當地部門控制性規劃要求、項目所在地市政條件、發包人確認并已經當地政府部門批準的文件、場地工程勘察報告以及能源供應、交通運輸、使用要求等資料,發包人及當地政府部門對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的審查意見等,移交資料時雙方應辦理簽字或蓋章手續。
4.2工程設計進度風險預控
因設計遲延交付設計文件,導致設計人違約而產生糾紛。為防范此風險,設計人應保證人力、物力,嚴格按照設計合同約定時間、內容、質量,提交設計文件;在進行聯合體設計或設計分包時,應采取針對性措施防范設計進度風險。
4.3設計程序性文件欠缺風險預控 因設計過程重要文件欠缺導致設計程序不合規,引起合同雙方糾紛,設計人無法主張合法權利。為防范此風險,設計應收集好簽字文件,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和審批文件、設計任務書、方案圖簽收單(由發包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簽收)、方案專家評審會意見(會議紀要寫明同意該方案通過)、當地規劃局的規劃意見書、發包人簽字的《方案設計確認單》(須對方案認同并同意進入下一階段設計)、擴初圖簽收單(由發包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簽收)、擴初專家咨詢意見書、發包人簽字的《初步設計確認單》(須對擴初認同并同意進入下一階段設計)、規劃條件通知書、施工圖簽收單(由發包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簽收)、樁基招標圖和樁基施工圖簽收單(由發包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簽收)、審圖機構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建委備案書,簽訂補充設計合同以明確補充的權利和義務,來往函件、會議紀要等。過程文件須簽發、簽收、存檔。
4.4質量風險預控
4.4.1設計法定責任風險預控
因設計未盡法定責任導致設計質量問題,設計方承擔民事、刑事責任,并受到處罰。為防范此風險,設計人應依據勘察文件和其他基礎性技術文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進行設計。要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全生命周期的設計質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設計文件繪制、校對和審核制度;明確各專業責任人,并建立設計保險制度。
4.4.2施工圖交底不清風險預控
因設計單位對施工圖交底不清,導致設計質量問題。為防范此風險,設計人應將設計意圖、特殊工藝要求,以及建筑、結構、設備等各專業在施工中的難點、疑點和容易產生的問題向施工單位作詳細技術說明,并負責解釋施工單位對設計文件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