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金融監管技術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互聯網金融
當前面臨怎樣的風險當然,作為隨著互聯網時展而衍生出的全新模式,互聯網金融在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本身也因發展的不成熟而面臨著相應的風險。
1.法律上的風險
由于互聯網金融的年輕性,國家在立法上還沒有相對完善的干預政策,以往的法律條文只適用于傳統金融行業,導致無論是行業的準入標準,還是從業人員的資質素養,以及相應的運營模式都沒有合理規范的法律規定。這樣的監管空白大大增加了交易者在交易過程中鉆法律漏洞,罔顧他人權益的風險,嚴重的會影響到金融市場正常有序的發展,為國家與公民利益帶來造成損失。
2.運營上的風險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興模式,隨著網絡的發展逐漸被人們認識,有相當一部先行者敢于面對挑戰,投身到這種全新的商業模式之中。然而由于經驗不足,定位不足,選擇的運營模式無法適應當前社會環境等多方面原因,導致一部運營模式無法與當前金融市場契合,從而被發展的洪流淘汰。究其原因,主要是多數互聯網金融企業無法掌握現下社會經濟主流,缺乏創新,導致運營模式跟不上社會經濟的大環境,從而導致失敗。
摘要:隨著我國互聯網的發展,互聯網金融逐漸興盛,并且發展速度極快。但是,由于互聯網的虛擬性和金融行業的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仍存在著較大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受到金融行業的高度重視。我國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加強重視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并積極探索科學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方法,以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降低風險。本文在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必要性的基礎上,著重分析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形式和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并積極探索了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的策略。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互聯網金融中眾籌融資、移動支付、網絡貸款等金融模式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互聯網金融將互聯網技術與金融行業相結合,利用信息技術來開展金融業務,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模式,拓寬了金融業務的服務范圍。但是,由于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發展時間較短,正處于起步階段,互聯網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仍存在著很多問題需要我們及時解決。我國政府相關部門加強重視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工作,并積極探索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策略。研究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不僅有利于提高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質量,而且對金融行業的發展有著直接的現實意義。
1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1.1市場風險的存在
雖然我國金融市場有著嚴格的市場秩序和市場紀律,但是,僅僅依靠市場秩序和市場紀律不能完全抵制金融行業風險。如果金融市場中存在著大量的金融擔保,會導致金融風險定價機制失效。在這種情況下,部分互聯網金融機構會趁機推出一些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來掩蓋金融風險,但是,卻不能降低金融風險。而市場風險的存在要求我國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
提要: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發展趨勢將日益明顯。因此,金融監管法制的國際化也是高質量的、有效率的監管體系構建的必然選擇。對現有金融法制的不斷修改和補充必須順應國際化的潮流。我國金融監管制度必須遵循世貿組織法制的要求,及時廢、改那些與之相抵觸的規則和制度。我國金融監管法制的變革必須建立在學習和尊重世貿組織有關規則的基礎之上,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不僅必須注意金融監管方式、方法的現代化、國際化發展動態,而且應該及時掌握新的方法,以提高監管的適應性和效率。
金融監管的國際慣例是我國金融監管制度與國際接軌的重要參照
由于金融體系國際化的不斷深入發展,具有全球影響的金融監管合作機構--巴塞爾委員會所出臺的有關銀行監管的文件,在國際社會形成了重大的影響,其中許多原則和監管規則都得到了不少國家的立法和監管當局的認可和采納。事實上,我國金融監管的諸多制度的形成也逐漸接受巴塞爾委員會文件的影響,這種接納具有國際影響的監管制度,是我國監管制度發展的必然趨勢。我國監管法制的創制者必須重視對這些重要監管文件的學習和研究,并積極、大膽地借鑒。
監管技術與方法的國際化是有效監管法制生成的關鍵所在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國金融監管主體面臨的金融市場主體更為復雜多樣,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任務更為艱巨,隨著外資金融機構的進入而滋生的紛繁復雜的金融創新工具和產品更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鑒于此,監管主體必須充分重視監管方法的多元化和國際化發展。我國傳統的金融監管比較突出市場準入審核、報送稽核等方法的運用,但是,對于現場稽核或利用外部審計、并表監管、市場退出的監管、信息披露、緊急處理措施等方法未能給予足夠的重視,以致法規對于這些方法的具體運作都缺乏明確的要求。而美國、新加坡等國的法律不僅賦權監管當局以不需預先通知的核查權,而且對金融機構的財產、資料等有高度的臨時控制權。緊急處理措施在我國立法中除有接管制度外,并無其他臨時性的緊急處理措施———諸如最后貸款人手段、限制金融機構及其負責人的權利行使等。利用外部審計、市場退出監管等方法也還是具有缺陷或疏漏,不便于具體操作。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不僅必須注意金融監管方式、方法的現代化、國際化發展動態,而且應該及時掌握新的方法,以提高監管的適應性和效率。
摘要:地方金融監管是我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區域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制度保障。文章將金融科技和金融監管深度融合,針對地方金融監管存在的現實問題,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前沿技術,建立新型監管體系架構,實現數字全局監管、智能動態監管和聯合即時監管的全方位監管系統,并以增強金融體系抗風險能力為目標,建立金融“監管沙盒”模式進行監管創新試點,最后提出有針對性的地方金融監管發展對策建議。
關鍵詞:地方金融;金融科技;金融監管;監管沙盒
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指出要“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2021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將地方各類金融業態納入統一監管框架,強化地方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和處置,通過中央與地方監管的協調配合、地方監管效能的不斷提升,有效促進地方金融業的高質量發展。
1地方金融監管存在的問題
隨著地方新型金融業態的不斷涌現,各級地方監管部門在參與金融監管、控制區域金融風險、推進金融創新改革方面任務繁重,地方金融監管存在信息不對稱、監管效率低、缺乏聯動、無法實現監管與創新間平衡等問題。
1.1監管信息不對稱
一、金融創新風險的形成原因
1.金融創新通過影響貨幣供應量而使通貨膨脹成為可能。商業銀行的新型負債賬戶、可轉讓存單、證券化貸款等金融創新創造了新的貨幣供給。而現代金融業電子化的進程加快,電子技術的應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從而提高了貨幣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創新通過電子化交易、創新的工具等擴大了貨幣乘數。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應量、調控信貸規模的難度。
2.金融創新弱化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金融創新,一方面,導致金融監管的領域擴大,對象增多。除了對于傳統機構的監管,監管機構需要對投資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準金融機構監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業務規模的擴大,表外風險隨時都能轉化為真實的風險,對于表外業務的監管難度也在增加。
3.金融創新降低了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金融創新使得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機構的穩定性。大量的金融創新工具為投機活動提供了諸多“沖擊市場”的手段。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市場、資本流動的國際化,使局部的金融風險能夠迅速轉化為全局的金融風險。
二、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創新的涵義
20世紀20年代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經濟發展理論》中認為創新是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包括新產品的開發、新生產方式或者技術的采用、新市場的開拓、新資源的開發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組織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創新理論研究的對象是廣義的經濟發展中的創新。對于金融創新,本文的界定為:金融業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具體是指金融管理當局或金融機構為追求宏觀效益或微觀利益而對其機構設置、業務品種、市場結構及制度安排等方面進行的創造性變革和開發活動。金融創新的具體內涵包括:金融業務創新、金融市場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