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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頓和規范農村醫療市場
當前,我國農村醫療市場總體還比較混亂,如,假冒偽劣藥品和非正規渠道的低價藥品和大量進入農村藥品市場嚴重影響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民群眾中的聲譽。因此,規范農村醫療市場,完善農村醫療秩序,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市場運行至關重要。
1.1加強農村藥品市場監管,規范農村藥品市場秩序
我國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區域是農村,各有關部門一是要按照《藥品管理法》、《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審核農村藥品經營的準入條件,規范經銷機構的藥品銷售行為,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保障農村藥品質量可靠和用藥安全。二是逐步推行和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規范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藥品招標采購渠道。逐步擴大集中招標采購藥品的品種,將主要藥品品種都納入集中招標采購的范圍。三是加強對藥品價格的監管,嚴格控制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率,鼓勵大中型藥品經營企業將銷售網絡向縣鄉基層延伸,由批發商直接為農村地區配送藥品,減少中間流通環節。四是加強醫藥產品的研究,,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防止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種的優勢作用,實現成本相對低廉的優勢。
1.2明確用藥規范,確保農村醫療用藥安全
規范農村用藥,是實現參合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用藥安全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對于包括政府創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內的各類醫療機構都必須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二是要加大基本藥物的補償政策,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用經濟手段引導廣大群眾首先使用基本藥物。
2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綜合功能的發揮最終要靠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所提供的服務的質量來體現。實踐中,有很多參合農民即使患輕微疾病后也要城市的醫療機構就診,主要原因是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難以有效滿足參合農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因此,必須加快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以減少農民疾病風險和降低農民醫藥費用負擔,并有力夯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礎。
2.1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
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是由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機構、村衛生室構成,承擔著農村居民基本醫療、防疫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功能,改革開放后,由于政府長期對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投入不足,導致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處于長期停滯狀態。從有效利用基層衛生資源和提升廣大參合農民醫療服務質量的角度,一是各級政府應持續加大對農村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給予農村醫療衛生機構以更多物質支持;二是各地在加強農村三級醫療機構硬件建設的同時,也應采取措施鼓勵縣、鄉、村衛生機構間開展縱向業務合作,實行專業技術人員錯層下沉制度,充分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帶動作用,提高農村衛生服務網絡的整體功能。
2.2加強農村衛生服務人員的培養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初期,許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積極性的不高,重要是由于農村衛生人員技術水平低、設備落后,而且也有少數鄉村醫生沒有職業道德,包括賣假藥、亂收費等。具體措施方面,一是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農村衛生技術人員在崗培訓制度[3],努力提高鄉村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術素質;基層醫務工作者應持續加強自身業務學習和修養,努力提高自身診療業務水平,為提升基層醫療機構工作效率作貢獻。二是加大宣傳,積極鼓勵促進醫學院畢業生到農村進行服務,提升農村醫療人員整體素質。三是要注重加強基層醫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使其樹立正確的服務觀和價值觀,自覺地約束和規范行醫行為。
2.3加深農村衛生體制改革
當前,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需要在醫療機構數量構成、公立醫院收支管理和財務核算模式等方面進行深化。一是要建立以非營利性公立醫院為主體的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縣級公立醫院、鄉鎮衛生機構以及村衛生室在數量上要構成合理比例。二是要改革公立醫院機構的收支管理機制。明確收支、賬目清楚,阻斷盲目追求利益的源頭;實現核算系統的獨立,避免醫院亂開藥,亂定價,實現醫院與藥房的獨立。三是改革公立醫療機構的薪酬制度,保障醫生的收入與其專業技能和工作量相匹配。逐步建立以服務質量為核心的考核和激勵制度。四是積極引導并規范管理民營醫療資源,以促進農村醫藥市場的合理競爭,滿足民眾更高層次服務需求。
3努力實現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有效銜接
實現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有效銜接,能有效提升農村特困人口抵御醫療風險的能力,確保農村特困人口獲得公平醫療制度保障。實現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效銜接的模式和途徑主要有三種:一是為特困救助人員繳納參合費。使其能夠獲得新型合作醫療的醫療保障。二是通過補助資金,減輕醫療救助人員的負擔。即盡可能降低起付線,使其能夠真正享受到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并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償。三是對于在得到補償后個人自付部分仍有困難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可以根據特困農民的相關情況,進行再次補償。當前情況下,要不斷優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可持續發展的外部環境,切實提升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和醫療水平,整頓和規范農村市場,實現實現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有效銜接,真正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能夠救助農民,服務農民。
作者:唐慧萍 單位:湖南涉外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