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工傷保險政策和事項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民政廳、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勞社政字〔2006、《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應對當前經濟形勢加強勞動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農民工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號)等法規文件規定,現就進一步明確工傷保險有關政策和事項作如下通知:
一、進一步明確參加工傷保險的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我縣境內所有工礦、建筑施工企業,企事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及所有重點工程。
(二)對象:我縣境內所有工礦、建筑施工企業,企事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重點工程項目中所有在職從業人員和黨政機關單位中所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臨聘人員。
二、進一步明確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凡應納入工傷保險范疇的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必須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亡)職工依法享有工傷(亡)的相關待遇。
(一)已參加工傷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發生工傷(亡)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相關待遇;應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保期間發生工傷(亡)的,由用人單位按《工傷保險條例》和《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亡)職工待遇。
(二)本通知之日起,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工礦、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臨聘人員),其工傷(亡)范圍、申請時限、認定程序等按《工傷保險條例》和《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定,由勞動保障部門受理認定,人事部門不再辦理工傷(亡)的受理認定。
(三)按照文件精神,凡屬國家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必須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參保原則是全員參保。對施工企業使用本省返鄉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大學生并簽訂了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一類行業0.6%、二類行業1.2%、三類行業2.2%的基準費率給予一年的工傷保險補貼,實行同繳同補,由財政從再就業基金中列支。費率浮動與否,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有關工傷保險政策予以確定,并報上級經辦機構審批。
三、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
(一)安監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做好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社部發和《關于貫徹〈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做好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把安全生產許可工作與工傷保險工作結合起來,對于應納入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礦、建筑、化工企業,安監部門不得為其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已頒發的要督促其參加工傷保險。
(二)國土資源部門對于應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礦企業,在為其辦理探礦、采礦許可證時,要督促其參加工傷保險。
(三)建設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第397號令和《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的精神,在審核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必須將參加工傷保險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
(四)各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工程,由相應的施工單位在工程報建時統一辦理工傷保險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