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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號)和《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政府服務規定》,按照《法治建設綱要》《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法治政府建設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湘政發號)和《法治建設實施綱要(試行)》(君發號)文件的總體要求,全面推進我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
1健全依法行政領導體制。(1)成立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任副組長,各鎮(辦)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區政府辦(法制辦),具體負責我區依法行政工作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各鎮(辦)各部門要相應成立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牽頭的領導小組,具體領導本地區本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2)實行政府常務會議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設制度。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聽取2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及時解決本地區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部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具體任務和措施。(3)實行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制度。區政府每年向區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情況,各鎮(辦)政府各部門每年年初要向區政府報告上年度推進依法行政情況。
2強化部門責任。區政府每年召開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會議,明確全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標任務。區政府與各鎮(辦)區直各部門簽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責任狀,明確各單位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責任。行政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
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考核。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強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并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按照《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規定,區政府法制辦負責依法行政考核的具體工作,監察發改司法財政編制審計等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年底,區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部門和鎮(辦)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考評,評選出優秀合格不合格單位。依法行政考核結果報送區委和區人大常委會。
4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各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各鎮(辦)和區政府各部門要設立專門法制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不得少于1人,法制工作人員不得同時為行政執法人員,使其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承擔的責任任務相適應。
5扎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各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權威的觀念和意識,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法治文化和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社會氛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二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行政決策水平
6規范行政決策程序。明確區政府常務會議各單位辦公會議等各類會議的決策權限。要求重大決策要經過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法制部門負責人應當列席會議,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區政府重大決策草案應當在會前由區政府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
7建立完善法律顧問制度。區政府各部門以及各鎮(辦)要聘請法律專業人員成立法律顧問組,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對行政決策進行把關,幫助解決各類法律事務及社會矛盾。
8大力推行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進一步擴大聽證范圍,提高聽證質量。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的重大決策事項,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應組織聽證。
9加強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重大決策作出后,決策機關應加強重大決策落實的督查督辦,并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并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對決策予以調整或者停止執行。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部門嚴格追究責任。
三加強制度建設,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
10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區政府(辦)制定規范性文件時要嚴格執行《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不得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事項,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應公開征求意見,由區政府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經政府常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在公布之日起15日內在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11堅持規范性文件登記制度。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都必須報送區政府法制辦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未經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一律無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區政府法制辦將按照《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加強對各鎮(辦)區直部門執行規范性文件登記制度的督促檢查,依法糾正未經“三統一”程序的規范性文件。
12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期為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期為2年。起草單位應于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進行評估,需要繼續執行的,提請制定機關按照“三統一”程序重新。有效期滿未重新公布的一律自動失效,不得繼續執行。
13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認真貫徹實施《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按照“有件必備”的要求,切實做好區政府(辦)規范性文件依法報送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和鎮(辦)區直部門規范性文件依法報送區政府法制辦備案工作,由區政府法制辦進行審查。被審查的規范性文件違法的,制定機關必須及時糾正。區政府門戶網站要加強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和網上檢索系統建設,方便公眾查詢。
14認真抓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全面落實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區政府法制辦每2年應組織對區政府(辦)各鎮(辦)和區直各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一次。各發文單位應對本單位規范性文件是否繼續有效修改廢止等情況予以嚴格審查,并書面向區政府法制辦說明理由。對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上位法規定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間不協調的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要及時組織修改或者廢止,及時向社會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向區政府法制辦報備,由區政府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文明公正執法
15梳理行政執法依據,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職責。各行政執法部門要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和機構改革情況及時調整,梳理行政執法依據,明確行政執法職權和行政執法責任,并向社會公布。要著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決定。行政機關參與民事活動,要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16完善行政執法體制和機制。逐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文化林業商貿城區管理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等問題。改進和創新執法方式,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處置與疏導結合,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罰沒收入必須全額繳入國庫,納入預算管理。
17細化行政裁量權基準。各單位要按照《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要求,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參照上級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繼續重點做好本單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的細化和完善。并按照上級要求逐步做好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等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制定。
18健全行政執法程序。行政機關及執法人員應牢固樹立程序意識,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執法,切實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程序性權利。健全行政執法取證規則,規范取證活動,杜絕違法取證行為。規范執法檢查活動,防止隨意檢查執法擾民。嚴格執行《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減少行政執法的隨意性。
19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案卷規范化管理,按照《省行政程序規定》,區政府法制辦每年應至少組織1次對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通過案卷評查,了解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活動中程序是否得當證據是否充分等情況,對行政執法機關在執法活動中的不合法情況要及時予以指出并責令改正。嚴肅查處違法執法案件和群眾舉報投訴案件,堅決糾正不執法亂執法現象。
20開展行政執法指導案例制度。按照《省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辦法》要求,區政府法制辦負責建立和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的具體工作。按照《辦法》要求,區直各行政執法單位每年應從本部門辦理過的行政執法案件中,選擇數量較大的社會普遍關注的容易發生執法偏差的執法案件,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等方面的各類案件,選擇3-5件報送區政府法制辦,由區政府法制辦統一編纂,報區政府常務會議同意后向社會統一。
21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一是要加強對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管理,區政府法制辦要建立全區行政執法人員檔案,對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動態管理。二是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應參加省市政府法制辦統一組織的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未通過考試的,不予核發行政執法證件,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三是被聘用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臨時工,要堅決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四是行政執法機關應重視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政治素質,加強行政執法隊伍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
五深化政務公開,提高政府服務水平
22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進一步“精簡事項,簡化程序”的要求,區政府法制辦將繼續對行政許可年檢項目實行目錄管理,每年3月份底前將上年度行政許可年檢項目目錄變動情況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眾公布。行政審批項目實施機關應當及時將依法新增取消或者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及有關資料報區政府法制辦備案審查。
23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各級政府各部門應當將編制的政府服務項目目錄和辦事指南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部門都要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需要公開的范圍包括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政府信息公開要及時準確具體規范。推進公開渠道向鎮(辦)社區(村)基層延伸,提升基層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服務水平。對人民群眾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規定時限內予以答復。依法妥善處理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系,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24推進辦事公開。加強各類行政服務機構建設,在完善服務功能規范“窗口”行為創新審批方式強化監督管理上下功夫。對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要盡可能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要規范和監督醫院學校公用等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辦事公開工作,重點公開崗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范辦事紀律監督渠道等內容,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25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建立電子政務統一網絡平臺,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方便人民群眾通過互聯網辦事。加強電子政務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網絡與信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促進電子政務健康發展。
26健全政務服務平臺。規范和發展區鎮(辦)政務服務平臺,對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密切相關的行政管理事項,盡可能納入政務服務平臺集中辦理。建立和發展社區服務平臺,集中辦理社區服務事項。按照“一城一平臺”的原則,逐步建立統一電話號碼為12345的社會求助服務平臺。整合公共服務資源,建立統一報警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統一的120醫療急救指揮中心系統,規范各醫療機構急救號碼,實現集中受理統一調度。
27完善政務公開監督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和保障機制,政府和政府部門應當把實行政務公開列入目標管理內容,定期組織對門戶網站管理和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區監察局要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對不依法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建立健全調解機制,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8建立矛盾糾紛調解聯動機制。建立區鎮(辦)兩級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對資源開發環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糾紛,以及涉及人數較多影響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糾紛,要主動進行調解。認真實施人民調解法,積極指導支持和保障居(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推動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實現各類調解主體的有效互動,形成調解工作合力。
29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簡化申請手續,縮短受理時間,方便當事人提出申請。改進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對社會影響較大案情比較復雜涉及人數眾多或者群體利益的案件,積極采取公開聽證當面核實的方式進行審理。健全行政復議機構,保證一般案件至少2人承辦,重大案件3人承辦。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作用,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始階段和行政程序中。
30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應依法積極應訴,按規定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重大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應主動出庭應訴。自覺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研究落實人民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書。建立行政敗訴案件分析制度,嚴格過錯責任追究。
七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
31自覺接受監督。各部門要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區人民政府要主動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的權利。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對群眾舉報投訴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有關行政機關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作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認真對待網絡監督,增強運用網絡手段訪民意查民情的意識和能力。
32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區直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下級或所屬執法機構的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保障和支持審計監察等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和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扶貧救災資金等公共資金的專項審計。監察部門要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做好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推行風險崗位廉能管理,推行行政問責和政府績效管理監察,嚴肅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責任,促進行政機關廉政勤政建設。
33嚴格行政問責。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本地區本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直至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責任,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本實施細則下發后,全區各單位要對照本實施細則明確的各項工作任務,結合本單位職責,貫徹落實,確定今后建設法治政府工作的階段性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工作完成時限和具體措施。要研究工作方法,采取有效形式,狠抓落實,努力推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