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加快發展高效農業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區個體各稅收征管,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全力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實現“個體稅收社區管”的目標,決定在我區推行以個體稅收委托代征為主要內容的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市政府《關于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加強稅源控管工作的通知》(鹽政發〔*7〕1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按照“政府主導、稅務主管、部門協作、司法保障、信息化支撐”的要求,進一步夯實個體征管基礎,優化稅收服務,在市區設立國、地稅聯合委托代征點,實現普遍征收。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綜合治稅作用,堅持用科學、法制、規范的手段,強化稅收征管,營造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取得政府財政收入增加、稅務機關稅源稅基控管力度加大、納稅人滿意度提高的“多方共贏”的效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直接參與的原則。
2、堅持“三個有利于”原則,即有利于營造公平納稅環境,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有利于方便納稅人,減少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強化稅收征管,提高管理水平,促進財政增收。
3、堅持分步實施的原則。加強綜合治稅管理工作,首先是強化個體稅收的征收管理,提高個體稅收的登記率、申報率和入庫率;其次是通過綜合治稅組織網絡,及時掌握和傳遞涉稅信息,使稅收征管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合理化。
三、組織機構
區成立綜合治稅領導小組和綜合治稅辦公室,區綜合治稅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下設兩個個體稅收征收處(以建軍路為界,路北成立鹽城市*區個體稅收黃海路征收處;路南成立鹽城市*區個體稅收沿河路征收處)對外掛牌、駐點辦公。工作人員由區綜合治稅辦公室人員,市國、地稅局相關分局個體稅收管理科人員,街道辦事處相關人員及代征人員組成。
四、職責分工
綜合治稅領導機構和專職辦事機構職責分工
1、區綜合治稅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綜合治稅工作。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政府辦。負責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召集各成員單位共同研究綜合治稅工作中的問題。
(2)財政部門。掌握全區稅收動態變化,會同稅務等部門提出綜合治稅工作中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案,開設綜合治稅機構經費專戶,加強對經費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區治稅辦開設的代征稅費財政專戶的管理。
(3)稅務部門。一是具體組織稅收管理和政策的宣傳工作;二是負責對征收處的代征業務進行輔導;三是根據工商部門信息和征收處的巡查信息辦理稅務登記、定額核定,組織催報催繳、信息巡查;四是對綜合治稅辦公室報告的納稅人不繳、少繳或拒繳稅款及其他違反稅法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五是根據綜合治稅辦公室的申請,發放相關票、證,與綜合治稅辦公室按規定辦理票款結報手續并及時解繳入庫;六是定期向綜合治稅辦公室結算劃撥代征稅款手續費;七是負責綜合治稅辦公室軟件的開發和維護;八是掌握轄區內個體經營開業戶、停業復業戶、非正常戶、注銷戶等信息,聯合綜合治稅辦公室等有關單位采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治。
(4)街道辦事處。一是積極組織落實區綜合治稅辦公室下達的綜合治稅任務,確保完成本轄區個體稅費的年度代征必成指標;二是組織社區做好本轄區內個體稅收的催報催繳工作;三是督促各社區對轄區經營戶實施日常巡查,動態掌握轄區內個體經營開業戶、停業復業戶、非正常戶、注銷戶、無證無照戶等信息,調查評估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時向稅務部門報告;四是按照區綜治辦的年度工作重點,協調社區與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個人出租房屋戶、無照無證戶等稅收的聯合整治工作。
(5)工商部門。按月向稅務部門傳遞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注銷等信息,定期與稅務部門核對登記信息。
(6)公安部門。協助稅務部門嚴厲打擊納稅人的偷、逃、騙、抗稅等違法行為。
2、區綜合治稅辦公室的主要職責:一是負責全區綜合治稅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綜合治稅的有關管理制度,協調、解決綜合治稅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助稅務部門完成各項征管工作任務;二是對各征收處的個體稅收委托代征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三是加強對重點和新增稅源的培育支持,研究制定促進稅收增長的有關政策;四是統一牽頭與稅務部門簽訂個體稅收委托代征協議,并按年分解下達各街道辦事處個體稅收代征必成任務目標;五是構建全區綜合治稅信息共享平臺;六是督促各街道落實區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決議事項,建立和落實*區聯席會議制度;七是維護市區正常的稅收秩序,協調街道社區、公安等有關部門,配合稅務部門及時處理偷、逃、騙、抗稅等違法行為,依法實施稅收處罰;八是制定年度綜合治稅工作重點;九是開設代征稅費財政專戶,專用于歸集代征稅費;十是完成區綜合治稅領導小組下達的其他工作。
3、征收處主要職責:一是負責所在轄區內綜合治稅的具體管理工作;二是協助稅務部門做好稅收政策宣傳及其它稅務管理;三是做好轄區內個體工商戶(不含個體運輸業主)和個人出租房屋的有關稅款、基金、規費的代征工作;四是及時向稅務部門報告納稅人違反稅法的行為,收集并向稅務、工商部門報告當地企業異地注冊、外地開票和無證無照戶等信息;五是共同與社區對轄區經營戶實施日常巡查,動態掌握轄區內個體經營開業戶、停業復業戶、非正常戶、注銷戶、無照無證戶等信息,調查評估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及時向稅務部門報告;六是對轄區內的個體戶稅收定額,組織社區、經營戶代表進行合議后向稅務部門提出建議;七是與社區及相關部門共同完成對轄區內個體工商戶、個人出租房屋戶、無照無證戶等稅收的聯合整治工作;八是完成區治稅辦下達的其它工作。
五、機構日常經費來源
各征收處的經費來源為主要稅務部門的代征手續費和政府撥款,單獨設立經費賬戶,由區財政局負責管理。經費使用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經費支出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福利、保險、軟件日常維護、正常辦公及設備購置等。
六、實施時間
從*8年6月起,開始實施地稅個體稅收委托代征工作,6月-7月為試運行階段,8月份全面運行。國、地稅聯合委托代征工作從*9年開始。
七、考核和獎懲
區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每年對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進行一次考評,一是對照區政府《關于調整街道稅收考核結算辦法的通知》(亭政發〔*7〕216號)文件精神,凡因街道社會綜合治稅工作不力,而造成漏征、漏管的協護稅收入,經稅務部門和征收處征收上來,一律劃為區直收入。社區當年實現的社會綜合治稅收入,年終協護稅財力結算明確到社區;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舉報各類納稅人偷、逃、騙稅行為的檢舉人,經稅務機關查實后,按規定給予獎勵。二是對未完成工作目標的街道,相應扣減其支出基數。三是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理。對征收處不繳已代征稅款,或為納稅人隱瞞應納稅所得、不扣或少扣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依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予以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代征人員以權謀私、徇私舞弊以及包庇、縱容、協助納稅人偷、逃、騙稅的,由稅務機關建議,區治稅辦及時解聘,并依法查處。
八、加強領導
全區各級對綜合治稅工作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要高度重視綜合治稅工作,積極支持和配合此項工作的開展,幫助和解決工作進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自己的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確保綜合治稅工作有序推進和可持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