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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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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范文第1篇

      [關鍵詞] 學生與學校 民事 行政 法律關系

      我國所有公辦學校基本上都具有事業法人資格,只有民辦學校的性質是“民辦非企業”,而“民辦非企業”完全是新形勢下造就的一個“新生事物”。實踐中,由于事業單位與相對的國家行政機關有著密切的、復雜的政策關系,調整事業單位的各種關系主要是依靠政策,其載體大多為政府文件。事業單位的調整必然依賴和受到政策的制約。因而,事業法人在實現、行使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方面,存在著與其他類型法人諸多不同與實際困難,這點在我國現行體制下表現尤為突出。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規定:“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新型關系。”“改進非義務教育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公平競爭。”“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由此可見,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的研究與探討,是當前不得不引起重視與研究的問題。

      一、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學校法律地位

      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所有學校都屬于事業單位的觀點面臨嚴峻挑戰。雖然《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了“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但是該法同時也明確規定“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對教育服務市場開放的承諾之一就是對非義務教育,允許其他成員國來華合作辦學,允許外方控股。根據我們在教育服務方面的承諾,我國非義務教育,將融入國際教育大環境中,直接參加教育的國際競爭。而義務教育、特殊教育、遠程教育則由政府全額資助,不對外開放。

      因此,我國的教育不僅迎來了大發展的良好機遇,也面臨著激烈競爭。這必然促使我國的教育改革,樹立新觀念,建立新機制。

      義務教育、特殊教育、遠程教育既然由政府全額資助,不對外開放,那么可以繼續作為事業單位,但非義務教育對外開放,參與教育的國際競爭,再作為事業單位則不妥。

      因此,不同類型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就應當有所不同。

      二、學校與學生之間法律關系現狀

      《教育法》明確提出了學校具有八個方面的權利,同時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的,自批準設立或者登記注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高等教育法》以《教育法》為基礎,結合高等教育實際,確定了高校享有的辦學自。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和《行政許可法》的頒布實施,在政府與學校的管理關系中,學校在對內管理方面已經獲得了相應的自。但在學校與市場“接口”的辦學活動中,政府行政干預過強,市場機制不足,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制衡機制只是形式上的建立,實質上不可操作,缺乏依法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活力與能力。

      針對學校法律地位的缺失的現實,教育部制定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試圖在這方面有所突破,但由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法律體系中屬于部門規章,存在著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沖突、操作性差、人民法院審判時在適用上無拘束力等缺陷,其立章原意無法實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僅僅解決了學校對學生不負有民法上的監護責任的問題。

      三、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的幾種觀點

      學校與學生法律關系,是人們在實施教育與被教育行為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社會關系。基于我國教育體制與立法現狀,目前有關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在學術界存在著不同的觀點。

      1.民事合同法律關系觀點

      這種觀點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所確立的教育關系僅僅是一種民事法律關系。學校與學生之間實際上存在的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教育消費民事合同關系。

      2.行政法律關系觀點

      這種觀點將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界定為行政法律關系,這種法律關系在職業學校與高校表現較為明顯。

      而事實上剛好相反,職業學校與高校均屬非義務教育,按照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的承諾,政府不予資助,對外開放,面向市場,參與教育國際競爭,非義務教育、民辦教育的行政法律干預將逐漸被淡化。

      而義務教育和特殊教育是不對外開放的,由政府全額資助,行政法律關系會更加濃厚。

      3.雙重法律關系觀點

      有學者通過對學校學生管理過程中的關系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一種雙重關系,即部分為民事法律關系,部分為行政法律關系。

      雙重法律關系觀點是基于民事合同關系與行政法律關系兩觀點的綜合,即不完全贊同前面兩種觀點,也不完全排斥前面觀點。

      4.特別權力關系的觀點

      學校特別是高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性質,長期以來占主導地位的是大陸法系公法學說中的特別權力關系理論。

      行政法學界又提出了幾種學說,其中較有影響的,是把特別權力關系區分為基礎性關系和管理性關系。提出了對涉及到基礎性關系的行為,應列入可訴;對于一般的管理關系,屬于學校內部管理權,則不列入司法審查范圍。

      四、我國學校與學生法律關系的定位

      目前,我國的公立學校,是擁有一定“行政職權”的組織。學校作出的許多決定對于學生來說是具有強制性、確定力和執行力。

      我國的學校和學生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分為:義務教育學校及其學生與非義務教育學校及其學生;公辦學校及其學生與民辦學校及其學生等。不同類型學校的學生與學校的法律關系是不一樣的。筆者認為非義務教育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民辦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和義務教育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公辦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應當分別考察。理由是:投資主體(舉辦者)不同、是否對外開放,參與國際競爭不同。

      1.非義務教育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是民事合同法律關系

      國家既然“鼓勵非義務教育公平競爭”,無論是公辦非義務教育學校還是民辦非義務教育學校,作為獨立的法人,依法提供教育產品;學生依法繳費,接受教育服務;學生自由選擇學校,學校自由選擇學生。

      在學生安全方面,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學校對學生負有的是教育、管理、保護和告知責任,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是民事責任上的過錯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方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在學校責任和歸責原則方面是一致,它表明學校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教育、管理、保護等方面的責任應當承擔民事法律關系上的民事責任,行為過錯的后果將直接引起民事責任的承擔,此時學校與學生之間是民事法律關系。

      因此,對于學生人身安全能夠引起人身損害賠償的事件,以及學校、學生的財物的損毀、滅失、拖欠學費等債務糾紛,應當是民事法律關系。

      2.義務教育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應當認定為行政法律關系

      《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義務教育經費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由此可見,實施義務教育是政府的法定義務,是政府行為。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由政府全額資助,不對外開放,不參與國際教育競爭。學生就近入學、計算機隨機派對,免除學雜費;學生和學都沒有自由選擇權。政府、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必須為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提供條件,適齡兒童也必須接受義務教育,否則政府、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應該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行為。

      因此,筆者認為,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是依據《義務教育法》授權的行政主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其學生之間是行政法律關系。

      《義務教育法》還規定:“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可見,“社會組織和個人”只是為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鑒于此,政府應當禁止社會力量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已經舉辦的收歸政府辦學。

      五、如何看待學校與學生之間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學校在行使依據法律賦予的管理權的過程中,學校與學生之間產生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即“特別權力關系”。但是權力與權利是這兩個不同的概念。權力是政治范疇,權利是法律范疇;權力是政治上的強制力,權利是法律賦予法律關系主體為或不為某種行為的可能性,權利主體一般是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權力主體則只能是國家機關。與權利相對應的是義務,與權力相對應的是責任。

      因此,筆者認為“特別權力關系”并非法律關系,學校不可能享有“政治上強制力”的權力,只能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學校在行使法律賦予的管理權的過程中,與學生之間產生的這種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仍然是一種法律關系。我們不能一看到管理與被管理就認為是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固然在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產生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但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并非都是行政法律關系,不是行政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不能認定為行政法律關系。

      為厘清各類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應當盡早制定《學校法》。不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學校還是非義務教育學校均可建立起相應的法律關系,有效地做到有法可依,從而更好地保障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能保證學校正常管理工作的運轉,以及相應管理權的有效行使,全面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參考文獻: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3]盧祖元,陸岸.高校與學生的雙重法律關系.

      [4]馬懷德.公務法人問題研究.

      [5]李靜蓉,雷五明.論學校與學生的行政法律關系[J].湖北大學學報.

      [6]褚宏啟.論學校在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地位[J].教育理論與實踐.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范文第2篇

       

      關鍵詞:高等學校 學生 法律關系

      隨著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深入開展,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也在很多方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許多新現象和新問題隨之出現;高等學校的教育管理權與學生的個人利益之間發生了碰撞,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呈現出復雜性的特點,這就決定了我們對其進行重新思考和定位的必要性。從法律的觀點出發分析高等學校和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以保證高等學校正常的運行秩序和學生良好的成長環境,是值得認真思考和研究的課題。

      一、有關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法律關系諸學說

      1.關于公立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法律關系的代表學說

      代表理論有特別權力關系學說和憲法論。

      (1)特別權力關系學說。特別權力關系說最初來源于德意志中古時期領主與家臣之間的關系,后來德國學者發展了此理論。特別權力關系指國家和公民之間的一種特殊、緊密的關系,這種學說運用于高等學校的教育領域,其實質是:高等學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規在對學生進行管理時是以公法主體的身份而出現的,高等學校按照國家賦予的權力和職能,向學生提供教育方面的服務并進行教育管理,而學生對此種管理則負有服從和容忍的義務。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這種管理和服從的關系就叫做特別權力關系,它在本質上應該屬于行政法律關系。特別權力關系體現了國家運用公共權力對教育實施直接控制的教育理念,它強調學生對所在學校也就是對國家的高度服從關系。自二戰以后世界各國逐步形成保障國民受教育權利的教育理念,在高等學校管理中逐漸主張強調對于學生基本權利和利益的保護,而限制國家對于教育過多的直接干預。因此這一學說逐漸受到德國及其他大陸法系國家如日本學者的批判。

      (2)憲法論。依據憲法論,公立的高等院校在性質上被認定為政府機構的一類,那么高等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自然應當適用憲法規定的給予公民的基本權益關系,學生作為公民,他們的基本權益應當受到憲法的保護。憲法論的實質是:高等學校在處理和處分學生時,應當保證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能夠得以實現。如果要剝奪這些基本權利,則必須履行法定的正當程序,而一旦未經過法定的正當程序,那些基本權利受到了侵害的學生就可以訴諸法律尋求救濟與保護。比如在美國,《美國聯邦憲法》在修正案中就提供了特定的程序用以保障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得到保護而免受政府和其他機構的侵害,這些特定的程序當然也適用于州立大學和學院與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

      2.關于私立高等教育機構與學生之間法律關系的代表學說

      (1)契約關系學說。按照前述傳統的特別權力關系學說,高等學校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脫離法制的樂園。因此在20世紀60年代,契約關系學說應運而生。此理論認為,高等教育關系應當完全脫離強制的權力作用和影響,應當完全擺脫行政法律關系而成為民法上平等的契約關系。高等學校與學生雙方的法律地位應該是平等的,雙方按照各自的目的締結教育合同。“教師(代表學校)與學生不僅僅是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關系,而且是一種消費與被消費的合同關系”,高等學校與其學生雙方之間法律關系的依據是契約(合同),雙方通過契約來確定彼此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2)自治關系學說。歐洲大學自中世紀開始就有自治的傳統,高校幾乎不受政府的控制和指導。在這種背景下,大學的地位類似于行業協會,是一個知識共同體,其內部糾紛大都在自治的框架下予以解決。自治關系學說認為:高校的師生不僅是一個抽象的知識共同體,更是在觀念、職業、社會地位和信譽等各方面綜合的一個利益共同體。因此,大學生們動輒就把母校起訴到法院,是對傳統文化價值的一種傷害。學生與其學校之間的糾紛應當“筆墨官司筆墨打”,也就是在大學內部通過申訴的方式來加以解決,而不應當輕易訴諸法院。世俗權力對大學內部裁判權的容納,也是對大學理想的一種尊重。

      綜上所述,對于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關系,理論上存在著傳統的特別權力學說,其他學說都是在其基礎上對其進行發展和修正所產生的,這些發展和修正的目的主要在于減少政府對于高等教育過多的直接干預,弱化高等教育的公權力色彩,以更好地適應現代教育更新發展和教育實踐的要求。

      二、我國高等學校和學生的法律關系性質分析

      我國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隨著《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而基本確立,并且逐步得以完善。但是對于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問題,在立法上并沒有任何具體明確的結論和規定,從而使立法與司法實踐

      的需求之間還存在著脫節,立法上顯示出一定的滯后性。從現實情況看,特別權力關系學說對于我國教育司法制度的影響很深,學校與學生二者的關系比較符合特別權力關系學說,高等學校對于學生偏重于管理和約束,而對于其權益的保障和救濟方面相對則比較薄弱。雖然如此,這一學說又并不完全符合我國目前高等學校與學生關系的現實。筆者認為,目前我國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法律關系的性質并不是單一的,而是表現為公法與私法的混合,行政法、合同法與團體自治法的交織,因而帶有相當的復雜性。具體來講,我們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統一而論。目前我國高等學校對學生的管理事項雖然很多,但是事實上可以區分為國家干預和不干預兩個大的方面。相應地,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也應當區別對待,分別認定:國家干預的領域具有公權力的色彩,因此這個領域內的高等教育法律關系屬于行政法律關系的性質;而在國家不予干預的領域,則為高校自治和契約自由留下了空間。

      具體來講,我國高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從性質上可分為如下三類。

      1.行政法律關系

      筆者認為,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首先表現為行政法律關系的性質。在涉及可能會影響到學生將來的生存和工作這樣的基本權利方面的事項,如學籍的得失、學位的授予等,應該由法律進行解釋和規定。也就是說,高等學校對于其學生的學籍、學歷和學位等方面事項的管理權力應當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授權才能行使,高校應當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代表國家或者說接受國家的委托從事這些事項的管理活動。

      這種行政法律關系雙方主體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它是一種縱向關系,強調管理與服從的關系。高等學校屬于行政法中規定的“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在從事上述事項的活動時是以行政主體的身份出現的,其管理活動涉及到“公權力”的運用。如《教育法》第28條規定的招生權,學籍管理、獎勵、處分權,頒發學業證書權等,具有明顯的單方意志和強制性,符合行政權力的主要特征。《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等法規和規章也有類似規定。北京大學學生劉燕文為獲得博士學位將母校告上法院,以及北京科技大學學生田永狀告母校拒絕為其頒發畢業證、學位證兩個司法案件,在司法實踐上確立了高等學校從事學籍管理活動的行政行為性質。可以看出,在我國現行的教育立法中,體現了國家對學校管理權力的嚴格控制,并以此作為鮮明的特色。

      2.內部自治的關系

      高等學校對其某些內部事項進行自主管理,這既反映了大學古老的傳統和理想,同時也反映了當前高等教育管理民主化和科學化發展的客觀要求。通過制定學校章程,明確地賦予高等學校對某些內部事項進行自主管理的權力,能夠有效提升高等學校的活力與競爭力。如我國《教育法》第28條規定,學校按照章程進行自主管理,對于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高等教育法》第11條和第四章也有類似的規定。這說明,在一些對于學生的基本權益影響不大的方面,如住宿管理等,可以允許高等學校進行自行管理。這些權力與學生有密切的聯系,也是高等學校教育自由和管理自主的表現。當然,我國高校管理過程中的這些自主管理的權力與傳統的大學自治還有一定的距離。傳統的大學自治意味著大學是一個保障它的教師和學生免受世俗權力迫害的自治性質的團體,而且它首先是一個學生的而非教師的法律上的社團。而我國高校的自主管理權則主要指的是高校相對于國家和政府而言所享有的管理自主權力,其基本缺陷是作為學生而言,他們的基本利益可能會得不到適當方式的表達,這也是近年來頻繁出現高校學生對母校訴訟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3.具有服務合同性質的民事法律關系

      從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我國高等教育逐步提高了學費在學生教育培養成本中的比率,逐步擴大了家庭在學生教育成本中分擔的份額,同時,民辦高等教育的崛起,國有民辦二級學院、公立大學民營化等辦學模式的涌現,表明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已經逐步建立起平等、雙向、自愿的教育合同關系。筆者認為,這種關系在本質上應該屬于民事領域的法律關系,在法理上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其基本表現是:作為合同其中一方的學生自費上學,自己花錢投資于教育,購買教育服務,他們有權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滿意度來選擇學校和教育內容,甚至選擇某位教師;與之相對應的是,合同的另外一方——學校收取學費和其他教育費用,有義務按照國家的教育標準和自己對學習者的承諾來提供合格的教育服務。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有關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為這種教育合同關系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依據。如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高等學校在性質上屬于事業單位法人,在與其他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時形成平等的民事法律關系。另外,根據《

      教育法》第42條第四項和第81條的規定,如果學校侵犯了學生的人身權、財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則學校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些法律規定,為司法實踐中處理這類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

      三、合理界定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法律關系的思考和建議

      合理定位我國高校與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問題既是完善高等教育立法的基本前提,又是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管理科學化發展的重要環節。解決這個問題,既應體現現代高等教育發展的先進理念,同時又應以我國目前實際作為基礎;既要著力解決司法實踐中突出問題和矛盾,同時又要照顧到我國高等教育長遠的發展問題,做到在立法上不斷完善,以改變立法滯后于司法實踐的現實狀況。

      基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在我國,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應當通過以下方式來進行定位。

      1.正確區別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合理定位不同種類法律關系

      在我國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對于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法律關系的認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兩者之間法律關系的現實狀況,厘清了復雜的校生關系。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還是應當特別注意防止混淆民事法律關系和教育管理關系兩種關系之間的界限。如上分析,高等學校與其學生之間確實存在著平等的民事合同法律關系,但筆者認為,這并不是校生之間法律關系的全部內容,也并不是兩者之間法律關系的主要部分,實際上,雙方之間法律關系的主要部分應當是直接與學校教育管理職能的行使以及與學生的受教育權相聯系的教育行政管理關系,而對后者在性質上的認定應當構成對雙方法律關系認定的主要部分。

      2.在立法上完善學校與學生之間教育管理關系的性質認定

      教育管理權具有行政權的特征,從其本質上來講應當屬于行政權力,體現著國家的意志,學校對于學生來講具有較高的、居于主導性的地位,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權,而應屬于一種特別的行政管理權。筆者認為,教育管理行為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復雜性,這就決定了學校在實施這種教育管理行為時,不可能像一般行政權力那樣完全運用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也不應當把學校所從事的全部教育管理行為納入到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某些校生糾紛不應當訴諸法律,而應當通過學校內部的糾紛解決機制來解決。例如在美國的司法實踐中,聯邦最高法院就認為,學校在對于學生自身的物品進行搜查時,“只是合理的懷疑,只要是搜查的范圍當時的情景相匹配,只要搜查的行為相對于學生的年齡性別和違規性質,不具有過度的進攻性,這種管理行為就是不侵犯學生隱私權的,沒有破壞學生對隱私的合理預期”。此外,在美國法律中,在一般刑事案件中普遍適用的搜查前出示搜查令的程序性做法在學校內部范圍內也是不適用的,這些規定使學校對于學生的具體管理行為可以更具有彈性。

      當然,考慮到學生的正當權益,學校在實施教育管理活動過程中并不能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注意防止因為采取教育管理活動不當而給學生的合法權利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學校在處理學生權利與學校利益的矛盾事件中,應做到公開、公正、合法,避免不當行為特別是不合理搜查、侮辱、體罰等行為,還應給予學生知情、異議和申訴的權利。這樣,把教育管理活動關系定性為行政管理關系不但不會侵害學生的合法權利,反而更有利于保護學生的受教育權和其他基本權益。當校生雙方發生法律糾紛時,學生可以通過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來救濟自己的受教育權和其他基本權益,而行政訴訟法中的訴訟原則、證據規則等與民事訴訟相比,能為處于弱勢群體地位的學生提供更有效、更全面的保護和救濟。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對于高等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這一法律關系在名稱上仍應稱其為教育管理關系更為適宜。在立法上進一步清晰界定高校與學生之間的教育管理關系并逐步完善相關的配套法律制度是非常關鍵的問題,從立法的層面上合理定位這一關系是切實提高我國高等教育管理水平和實現高等教育理念不斷更新、推動教育實踐不斷向前發展的重要舉措。

      四、結語

      本文所探討的僅僅是我國目前高等學校與其學生雙方主體之間法律關系中的一部分,在我國教育法制體系逐步完善的過程中,高等教育法律關系急需明確界定和完善運作規范,立法相對于司法實踐的滯后情況還需要隨著立法的深入而逐步改善。

      參考文獻:

      [1]郭玉松,張愛芳.大學生權益意識與高校學生工作探析[j].黑龍江高教研究,2007,(2).

      [2]蔡國春.試論高等學校與學生的法律關系[j].高等教育研究,2002,(5).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范文第3篇

      [論文摘要]近年來,涉及高校和大學生的訴訟案件日漸增多,訴訟案例涉及學籍管理、教學管理、學生獎懲管理、日常行為管理等方面,并由行政管理事件上升為司法訴訟案件,由道德行為上升為法律行為,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構建高校學生管理的新型法律關系,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要正確界定高校與大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確立大學生的權利主體地位,建立尊重學生權益的高校管理制度,正確處理高校處分權與大學生受教育權的關系,將行政救濟引入高校。

      [論文關鍵詞]法律關系;學生管理;高校;大學生;合法權益

      高校與大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實際上就是高校與大學生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就高校和學生這對特別的法律主體而言,它通常更多地表現為高校權力與學生權利之間的矛盾關系,其核心是學生權利范圍及其法律保障問題。

      1高校與大學生法律關系

      高校與大學生構成的法律關系的性質,直接影響高校對大學生的管理方式、大學生在高校學習、生活中的權利與義務,影響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程度,甚至決定了有關侵害學生權益事件的訴訟可能性、司法審查的范圍、解決方式等諸方面的問題。高校與大學生法律關系主要有特別權力關系與民事、行政雙重關系。

      1.1高校學生管理中的特別權力關系

      公法上的特別權力關系,在行政法上是相對于一般權力關系而言的,基于公法上的特別原因、特定的目的,在必要的限度內,以一方支配相對方,相對方應該服從為內容的關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學校作為特別強的權力主體,對學生具有總體上的支配權。在學校內以及和學校教育有直接、間接關系的生活領域,作為特別權力服從者的學生原則上不能主張其基本的人權,必須在廣泛的范圍內接受來自學校的多方控制;②在合理的界限內,學校當局作為特別權力機構,可以免去法治主義以及人權保障原則的拘束,即使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學校當局也可以在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根據校規、校紀等來命令或限制學生的權利;③出于教育的目的和學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學校有權自行制定規則行使懲戒權,即使像停課、退學等會給學生個人帶來重大影響的、具有重大法律效果的處分,學校也具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而無須具體的法律依據。不允許學生對學校當局提訟,學生的權利受損得不到司法上的救濟。

      1.2高校學生管理中的民事與行政雙重關系

      在依法治教原則下,高校與大學生的關系已不再是公法上的特別權力關系,而是既有民事關系,也有行政關系。行政關系的特征是必須有行政主體和行政當事人、雙方地位不平等、行為的目的是對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等。學校的任務是向社會提供公共教育,這種公共教育實質上是一種公共事務,涉及“公權力”的行使,由此引起的高校與大學生的關系既有行政的又有民事的。如高校給予大學生處分、進行學籍管理就屬于行政關系,雙方不存在自愿、平等協商等問題;而學校的其他事務管理,如收取學費、提供教學與生活服務等均屬民事關系。

      2高校學生管理糾紛的增多的狀況

      近年來,涉及高校和大學生的訴訟案件日漸增多,訴訟案例涉及學籍管理、教學管理、學生獎懲管理、日常行為管理等方面,并由行政管理事件上升為司法訴訟案件,由道德行為上升為法律行為,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高校、學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法院對此類糾紛的性質理解不盡一致,高校認為由于現行機制的種種原因,高校在很大程度上隸屬于政府部門,自較小,管理模式也類似于行政科層式;學生認為高校的管理范圍寬,權限大又沒有制約;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認為,要加強高校的管理,不能完全放任,行政介入過多可能會干預高校的自主管理權;法院認為目前的相關法律對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規定只限于原則層面,甚至還僅僅局限在探討的階段,法院在遇到此類糾紛只能模糊應對。

      3構建高校學生管理的新型法律關系,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出現了全新的局面,人民的法治意識逐年增強。大學生也是我國公民,對這些價值的追求更加明顯。如果不盡快構建高校與大學生新型的法律關系,不在學生管理中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必定會引發更多的法律糾紛,并會導致大學生產生與學校對立的情緒,不利于培養學生的法治意識。

      依法對學生事務進行管理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內容。運用法律手段調整、規范和解決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就必須依法加強學生管理工作。

      3.1正確看待高校與大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

      一些高校管理者強調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監護作用,認為學校和學生之間是一種監護關系,學生考進學校,又繳納了一定的費用,和學校之間就是一種委托教育、管理、監護的關系。學校不僅要對學生的學習負責,而且要對學生的生活、安全負全責。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學校與學生之間具備民事、行政二重法律關系。學校與學生之間存在有關教育、管理、保護和照料等類似契約的協議關系,使雙方各自享有了相關權利和義務,雙方是平等主體。

      應該承認學生權利的特殊性,這體現在其他公民享有的權利而學生有時不能充分享有(但是其他公民應該履行的義務,對于學生而言有的也相應地免除,如服兵役)。但是,這部分權利的喪失是有條件的,它應該有其他法律和法規作為依據。因此,建構新型的高校與學生法律關系,絕不是追求理想中的絕對平等,而應著眼于逐步減少現存的不平等。在具體的管理實踐中,既要重效率、講秩序,也要力求體現現代社會的法治精神對學生的尊重與關懷,切實維護和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3.2確立大學生的權利主體地位,建立尊重學生權益的高校管理制度

      目前,國內各高校的學校管理制度中,幾乎全是有關學生的義務、違紀處理的規定,幾乎沒有學生權利方面的規定。因此,必須確立學生的權利主體地位,建立尊重學生權益的高校管理制度。學生權益不僅包括教育法上規定的學生作為“受教育者”所應享有的權利,還包括作為一個公民所享有的憲法上所賦予的基本權利。在學校的經營管理、教育教學過程中,必須把學生作為權利的主體,尊重學生的權益,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利。

      尊重學生權益的高校管理制度,涉及的主要領域是校規。校規作為校方管理學生的主要工具,既是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更好實現的必要手段,也是最容易侵犯學生權利的領地,校規的制定過程本身、有關校規內容的一些原則性問題必須考慮到學生作為權利主體的本質。要發揚民主,多讓學生參與規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學生事務管理。民主是減少矛盾的好方法,在學生管理過程中,要多聽取各方的意見,多讓學生參與,有利于維護學生自身的利益。

      3.3正確處理高校處分權與大學生受教育權的關系

      正確認識高校處分權的性質。從學校處分權的法律性質來看,它不是一項民事權利,而是一種必須根據合法性原則行使的公權力。學校擔負著為國家培養專門人才、向社會提供公共教育的重任,國家也因此賦予了學校管理教育的權力。這在《教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中也有體現。近年來,大學生狀告學校懲戒不當的案例不斷發生,學校處分權與學生受教育權之間的沖突已成為不可回避的現實。如何更好地用法律來規范學校處分權與學生受教育權之間的關系已經成為了《教育法》亟待解決的問題。

      正確認識依程序辦事的重要性。法制社會重視程序的價值,講實體正義而忽視程序正義是與依法辦事相悖的。在學生管理工作中,處理任何事務都要有一定的程序,高校必須嚴格遵循,只講事實不講程序也不是合法的。

      3.4將行政救濟引入高校

      高校學生管理應注入法治精神和維權意識。為了切實保障和維護與學生教育權相關的各種正當權益,正確理解和行使高校依法享有處分管理權,就必須對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實施監督,對學生權益受到侵害實施救濟。高校是由國家行政機關設立或批準設立的,對于高校實施管理行為引發的爭議,有必要納入行政監督救濟之列,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為此,明確高校與學生之間的行政法律關系特性,將它們之間的爭議納入行政訴訟渠道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關系中涉及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各方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都應依法充分實現,如不能實現或不完全實現,就需要采取相應的救濟手段。在行政性法律關系中,高校作為授權行政主體,學生是與之相對的行政相對人,如果學生認為學校行使行政職權的行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因此,高校在處分學生時要告知處分所依據的事實和法律,要聽取學生的意見和申辯,在做出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重大處分時,還應舉行聽證會,提供行政復議、訴訟等救濟途徑。

      參考文獻: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范文第4篇

      關鍵詞:學校;大學生;權利保護

      一、大學生的權利

      當今大學生大部分是成年人,他們都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也應該享有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比如他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包括:作為公民應當享有法規規定的受教育權、人格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隱私權等)、財產權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應當享有的權利。在此他們與每一個公民一樣也受到相應的法律保護。另一方面,他們作為受教育者,還享受我國《教育法》所規定的權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①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③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④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分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另外,我國《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補助或者減免學費”;第五十七條規定:“高等學校的學生,可以在校內組織學生團體。以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所規定的內容,大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①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①參加社會服務、勤工助學,在校內組織、參加學生團體及文娛體育等活動;③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及助學貸款;④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學校規定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⑤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者處理有異議,向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職員工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⑥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上述權利是大學生作為一般公民和特殊群體所應當享有的權利,并且不可侵犯。

      二、大學生和高等學校之間的關系

      由于大學生所處位置的特殊性,那么高等學校與大學生之間是什么關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學校與主管部門是行政隸屬關系,高等學校是政府的附屬品,這種體制也影響到高等學校內學校與大學生之間的各種主體關系,由此形成了“一律是學校說大學生服從的主動與被動關系”,也就是行政服從關系,這種行政服從關系在當下構建和諧社會,強調以人為本的背景下,對待大學生是行不通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可以從兩方面來把握: 一方面,高校是一種教育機構,大學生是受教育者,因而高校與大學生是教育與受教育的關系。另一方面,高校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管理系統,學生是該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的要素,學校是組織者,大學生是被組織者,大學生在學校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社會發展的需求和學校制定的培養方案而獲取知識,鍛煉能力,因而大學生必須接受學校的管理,由此形成了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法律也規定大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承擔認可和服從學校管束的義務,否則高校有權依據自定規則限制甚至剝奪學生的權利,甚至從根本上改變學生的法律地位。

      學生與學校的關系,從學生的角度看,是利用國家投入給學校的教育教學資源和設施來學習知識,學校就應當為我服務,就應當為我的學習提高優質資源,并且讓我滿意;從學校的角度看,我代表政府為受教育者提高服務,受教育者就應當按照學校的辦學理念、指導思想、行為規章等辦事,就必須服從我的安排,而我是按照政府給予的條件來開展服務的,你只能在現有條件下接受教育。由此就形成了高校與大學生之間的沖突,從而引發大學生狀告學校,學校學生的案件,使學校與大學生之間出現不協調狀態。學校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的權利義務與學生的受教育的權利義務都來源于國家法律,都應受法律的調整,這就要求雙方要正確理解學習與大學生之間的關系以及各種的權利責任的邊界,按照規定的程序,依法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才能在高等學校形成教育教學和學校生活的和諧狀態。

      這幾年來,隨著大學生權利意識的提高,大學生狀告學校侵權的糾分時有發生,其實,這也是學校管理觀念滯后、體制機制沒有理順的一個表現。目前大多數高校的學生管理工作,還停留于一種說教式的“政治工作”層面,而不是從法律的角度對學生進行管理,忽視了大學生也是一個公民。在管理方法上,仍然采取對學生強調意志統一和絕對的服從的方法,這種管理思想,在學生自費入學、自主擇業前提下,顯然已經越來越不合時宜。毫無疑問,無論學校與學生之間是身份關系還是契約關系,學生始終是弱者的角色。而民主意味著要承認學生有管理學校的權利。

      從上世紀90年代末普通高校全部實行并軌招生以來,學校收取費用,并為此提供服務,學生與學校之間的關系已經是一種契約關系,而不再像以前那樣是一種縱向的服從與被服從。這樣一來,管理者的管理活動不能再是一種單純的“行政”行為,高校在學生管理工作中,更多的應該是以民事主體的身份出現,他們之間應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學校與學生之間關系的轉變,也要求我們重新審視相關的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校紀校規。

      參考資料:

      [1] 朱永新:《高等學校教學管理系統研究》.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2] 胡勁松:《論教育公平的內在規定性及其特征―法理學的視角》原載《中國教育法制評論》(第一輯),教育科學出版社,2002年7月刊.

      [3] 鄭賢君:《公民受教育權的法律保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3月版.

      [4] 《學生權利及其司法保護》2004年4月版.

      [5] 羅豪才、應松年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6] 《中國大學生正逐漸淪為"弱勢群體"》自中國新聞網.

      [7] 勞凱生:《變革社會中的教育權與受教育權:教育法學基本問題研究》教育科學出版社 2003年1月版.

      法律和教育之間的關系范文第5篇

      一、問題的緣起――教師心罰學生導致的悲劇

      案例一:記得3年前的一次同學聚會:那是我們初中同學畢業7年后的相聚。看著昔日的學生都長大了,在場的班主任十分高興也很激動。他臉上一直洋溢著滿意的笑,雖然我們不是什么桃李,但是顯然他是很知足的。席間,大家都在聊各自的境況,梅軍(化名)站了起來,舉起了自己的酒杯,向班主任敬酒,同時也問了讓在場所有的人都很驚訝的一個問題:你還記得你曾經讓所有同學都不要和我玩嗎?

      班主任曾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讓大家都別和他玩,梅軍因為這句話,很久都沒有走出心理的陰影。班主任呆了,但是還是立刻舉起了酒杯,向梅軍道歉。

      我想,誰也不會料到:班主任不經意說出的一句話,卻成了一根刺長在了學生的心里,而且再也拔不出來了。對于班主任呢?我想這也成了他個人專業成長的硬傷。

      案例二:這是我參加工作不久發生的一件事情。一節自習課,我有事晚去了一會兒,匆匆走進教室時,發現幾個同學在搞小動作,其中竇光濤亂得最厲害。年輕氣盛的我大為光火,把他狠批了一頓,最后余怒未消,說:“你別叫竇光濤了,干脆叫‘竇光亂’吧。”有的學生忍不住笑出了聲。他的臉漲得通紅。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很快淡忘了這件事。升入初三后,由于班級的調整,我也不再教這個學生了。大約半年后的一個晚上,天飄著蒙蒙細雨。我偶然走過男生宿舍,里面鬧哄哄的――這樣的天氣,學生照例要瘋一陣的,突然,一個學生怪腔怪調地喊“竇光亂,竇光亂……”接著是一陣哄笑。我立時怔住了,如電光石火般,半年前的一幕浮現在眼前,我泥塑雕石般在宿舍前站了許久,雨水打濕了衣服也渾然不覺。沒有想到,自己氣頭上的一句話,竟給學生造成了如此長久,也許是終身的傷害。好幾次,我想推開那扇門,給竇光濤道個歉。(這時我才無比深切地感覺到,“竇光濤”,這原本是一個多么響亮的名字呀!)但我沒有這份勇氣。

      盡管兩個案例中教師教育管理學生的方式有所不同,但都屬于教師心罰學生,影響了學生的一生。體罰傷肌膚,心罰傷心靈,心罰對一個學生來說往往是致命的一擊,而且終身難以愈合。因此,如果教師沒有充分認識到心罰學生的違法性和后果的嚴重性,必然會導致兩個案例中悲劇的重演。

      二、教師心罰學生的含義及方式

      教師心罰學生是指教師通過對學生心靈的打擊與摧殘而實施的一種違法教育管理學生的行為。與體罰不同,心罰的對象是學生的心靈,是一種精神損害,具有隱蔽性,而且危害性更大,使遭受心罰的學生,歡樂被踐踏,自尊被摧毀,自信被打碎,智慧被扼殺,人格被扭曲。教師心罰學生事件中絕大多數是無意的,少數是故意實施的違法教育管理行為。絕大多數被心罰的學生是違紀生和學習成績落后生。

      教師心罰學生可能在眾多學生面前或者單獨對學生進行,其關鍵是心罰學生的內容已被學生們或被心罰的學生知道,從而使被心罰學生的人格、名譽受到損害。教師心罰學生的方式有三種:一是行為心罰,即教師對被心罰的學生施以一定的行為而使其人格、名譽受到損害,如冷落、孤立等;二是言辭心罰,即教師對被心罰的學生以一定的語言方式對其人格、名譽進行損害,如諷刺、挖苦、嘲笑、奚落、呵斥、揭短等;三是漫畫心罰,即教師對被心罰的學生以漫畫,大、小字報等圖文形式對其人格、名譽進行損害。教師心罰學生采用的絕大多數方式是言辭心罰。

      三、教師心罰學生的法律原因

      心罰既傷害了學生,又傷害了教師。如果教師知道因為自己一句話的違法教育行為,而讓學生的心靈背負沉重的傷痛,甚至改變了他一生的人生軌跡,他的內心也是不安的。山東省禹城市倫鎮中學孫海忠老師在《我教育生涯中的敗筆》一文中曾寫到:“十年過去了,我始終背負著這個‘十字架’。現在我已不知道這個學生的去向。光濤,你還記得我這個不稱職的老師嗎?……反省是痛苦的,審視自己的敗筆是令人沮喪的。我想通過加強理論修養來彌補,但我很快發現,隨著對教育認識的加深,原先的混沌變得澄澈,敗筆不是少了,而是多了。正如無知者方能無畏,只有無知才會沒有敗筆。但我已不可能回到原點……路在何方?一度我竟產生了放棄的念頭。”可見,教師心罰學生傷害雙方。那么,為什么教師心罰學生行為屢屢發生呢?教師心罰學生行為產生的原因很多,筆者認為,從法律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原因。

      1.缺乏法律意識

      受傳統師生觀影響,教師是絕對的權威,學生處于服從地位,教師的權威不能挑戰,當學生違紀或沒有達到教師的期望時,教師往往會采用錯誤甚至違法的教育管理方式――通過心罰來維護自己的所謂“權威”,或者達到自己認為的所謂的“激勵效果”。通過教育普法,教師認識到體罰學生是違法行為,但沒有或者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對學生心靈的傷害也是違法行為。尤其是至今幾乎沒有教師因心罰學生而承擔法律責任,教師往往不會從法律角度思考自己對學生的心罰行為的合法性問題,因而也不會擔心因心罰學生而承擔法律責任,法律意識的缺乏或淡漠增加了教師心罰學生行為產生的機會。

      2.不能依法履行管理學生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教師要履行“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和“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等義務。教師代表學校完成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任務,當學生違紀或出現其他問題時,教師有義務教育和管理學生,但教師教育和管理學生時,常常采用違法方式――心罰來教育和管理學生,而不是在依法履行義務及尊重和保護學生權利的前提下教育和管理學生。

      3.沒有正確認識師生間的法律地位

      教師心罰學生的另一個原因是沒有正確認識師生間的法律地位。從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來看,一方面,二者之間是管理關系。這基于學校的宗旨和任務,學校為了實現教育目標,必須享有一定的學生管理權,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規定學校有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和對學生實施教育教學活動等權利。另一方面,二者之間也是平等的關系。盡管學校對學生具有管理權,但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必須在尊重學生權利的情況下進行。學生除了享有一般公民具有的人格尊嚴權、名譽權等基本權利外,《教育法》還專門規定學生具有“參加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出訴訟”等特殊權利。法律規定了學生所享有的一般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權利和學生所具有的特殊權利,充分體現了學生與學校和教師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但是長期以來,學校和教師對學生權利觀念較為淡薄,對學生的權利尊重和保護不夠,同時,學生本人也缺乏相應的權利意識,既不能很好地行使權利,也不能很好地保護權利,因此,導致教師認為師生地位具有不對等性。從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地位來看,依據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地位,法律關系的類型可以分為隸屬型法律關系和平權型法律關系,前者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間地位不對等,是領導和服從關系;后者一般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間地位平等。學校不是國家行政機關,教師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因此,教師和學生之間是平權型的法律關系,雙方地位是平等的。因此,無論從學校和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還是從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地位類型來看,教師和學生之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但是,由于教師不能從法律角度認識到師生地位的平等性,導致其常常違法教育和管理學生。

      四、教師心罰學生的法律責任

      當法律主體違法作為,侵犯了相應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時,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英國法學家韋德曾精辟地指出,權利依賴救濟。如果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規范人的行為,保障人的權利,那么救濟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救濟在法律上的意義在于救濟由于規范的破壞而造成的權益損害,它本身就是法律規范得以體現的制度保證。

      法律在規定學生享有一般公民權和特殊權利及相應義務人學校和教師有義務尊重和保障學生權利的同時,必須有另外一種保證制度,從而使學生權利受到侵犯時,也能一如既往地保證學生享有相應的權利。我國法律雖沒有具體規定教師心罰學生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但學校和教師的違法作為就是使法律規范受到破壞,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參照我國有關法律來追究教師的法律責任。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37條第3款規定:“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但是,構成這一違法行為的前提是影響惡劣的,即后果特別嚴重,在社會上和學生中產生惡劣影響的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依據《刑法》追究教師刑事法律責任如侮辱罪,給學生造成損害的,還可依據《民法》,追究教師民事法律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參考文獻

      [1] 張宏.心罰學生探析.現代商貿工業,2010(1).

      [2] 孫海忠.我教育生涯中的敗筆.基礎教育,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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