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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核發放;法律依據;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 S81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17-0306-02
1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核發放的法律依據
《動物防疫法》第二十條規定:“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附具相關材料。受理申請的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需要辦理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憑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第七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①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②未辦理審批手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胚胎、種蛋的;③未經檢疫,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動物、動物產品的。”
《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第二條規定:“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2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核發放基本情況
審核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對于確保畜禽養殖安全,全面了解畜禽養殖狀況,指導畜牧生產防疫,實現畜牧業監管,控制畜牧業的盲目投資具有重要意義[1]。
《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明確規定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應當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且新的《動物防疫法》將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作為養殖場進行工商登記的前置條件,這也是國家加強畜禽養殖管理的重要舉措。
隴縣畜產局是隴縣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發證機關,具體的資料和現場審查工作則委托隴縣獸醫工作站(隴縣獸藥獸醫衛生監督監察所)辦理。截至2014年7月,全縣共有51個養殖場先后取得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申領的養殖場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一是需要憑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二是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扶持;三是申請銀行信貸。
3 存在的問題
3.1 發放問題
一是由于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對養殖場的大小規模、飼養形式未作出明確界定,可以理解為各種規模大小的養殖場都需要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隴縣下轄12個鎮,3個社區,1個管委會,158個行政村,因為無明確界定,無法統計有多少養殖場應該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二是《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規定的現場審查條件要求嚴格細致,硬件要求較高,全縣目前已取得合格證的的很多養殖場也不完全符合條件,還需要進一步整改。三是目前使用的動物防疫合格證正本和副本都無有效期及年審等欄目,給到期換發新證和年審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2 建場與審核順序的矛盾
根據規定,只要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就應當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但實際所有的養殖場都存在先建場后申請的問題,在建場時未向獸醫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有些項目場因為主管部門業務分工的不同,在申請項目場建設時也無人提醒應該先申報,待審批規劃后按照防疫條件設計建設[2-3]。往往是根據現有地塊地形建場,從選址到場內功能布局主要考慮養殖方便,并沒有充分考慮防疫條件。當因為種種原因需要用到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時才進行申領,此時發現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規定,而布局和硬件設施改建的難度大,無法重新選址建場。比如有的養殖場因為爭取的承包土地多為河灘等不適宜種植的土地,選址緊鄰河道;有的養殖場從家庭式養殖不斷擴建規模,布局極為不合理,緊鄰村莊。這些養殖場明顯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要求,但是申請人從事養殖的愿望十分迫切,有的建立養殖專業合作社更能帶動其他群眾共同發展,提高收入。一方面應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另一方面需要服務群眾,這在具體辦理過程中需要兼顧。
3.3 無證養殖場處理的問題
雖然《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明確規定興建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且按照《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應當給予處罰處理,但是因為對養殖場的規模大小、形式無明確規定,所以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對未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而從事養殖活動的無法處理,工作人員也只能在巡查監管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其改擴建場所,爭取達到防疫條件要求。
4 建議
《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中的條件是高標準、高起點的要求,在基層縣、村一級養殖場的硬件設施難以完全達到。為了服務群眾,保護群眾發展規模養殖的積極性,為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不讓法律法規流于空洞的條文,筆者認為應該以《動物防疫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為依據,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使在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核發放和監督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有可操作性[4]。
對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審核發放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動物防疫重要性的認識,積極宣傳法律法規,建立依法養殖、依法建場的意識。二是確定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養殖規模,如暫定動物飼養場,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奶牛年存欄20頭以上,蛋雞年存籠2 000羽以上,肉禽年出籠5 000羽以上;養殖小區,生豬養殖小區年出欄1 000頭以上,肉牛養殖小區年出欄100頭以上,奶牛養殖小區年存欄100頭以上,蛋禽養殖小區年存籠5 000羽以上,肉禽養殖小區年出籠20 000羽以上。三是鼓勵規模養殖的同時,確立準入制度,要求按照先報告審批、后建場的順序,由獸醫主管部門派出專業人員參與選址和場區設計,按照防疫條件規劃建設,避免后期改建浪費人力物力。四是獸醫主管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項目審批中協調聯動,將符合動物防疫條件作為項目申報的先決條件。五是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嚴重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有重大疫情風險或者環境污染風險的養殖場,要求限期整改,選址不當的要重新選址;如不聽勸告,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按照相關法律給予處罰,或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取締。六是實行年審制度,由獸醫主管部門發文規定每年1―2月對全縣動物防疫合格證進行年審。養殖場提交上一年防疫條件執行情況報告,審核人員入場檢查相關制度執行情況,養殖記錄和養殖檔案建立情況,以及人員硬件設施變更情況。對已不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將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吊銷收回,并限期整改,整改達標后重新申領新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七是切實做好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工作。現場勘查人員要嚴格按照農業部印發的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動物防疫條件審核表的要求進行逐項審查,在審核表上簽字確認,出現與要求有部分出入的由單位負責人、分管領導和領導討論研究后決定是否予以許可,嚴禁對達不到規定動物防疫條件的畜禽養殖場所,不按審核要求操作和私自發證。八是認真做好換證工作。對申請變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需要重新提交資料現場審核的,按照辦法審查合格后換發新證。
5 參考文獻
[1] 林元鴻,林昌榮,吳飛陽,等.談畜禽養殖場動物防疫合格證的辦理[J].現代農業科技,2009(21):280.
[2] 薛俊潔,殷風振,崔兆強,等.淺析養殖場申請《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失敗的原因[J].山東畜牧獸醫,2012(5):108-109.
一、工程結算內部審計概述
(一)工程結算內部審計依據
《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1號――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對工程量清單計價及工程結算審計內容、程序與方法作出了規范性要求,并將國家清單計價規范作為審計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學習掌握國家清單計量規范才能勝任工程結算審計工作。
(二)工程結算內部審計的必要性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將工程量清單計價作為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必須采用的計價方式,修訂后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以下簡稱“2013清單計價規范”)仍然保留這一強制性條文,并鼓勵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使得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得以廣泛應用。
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一般采用單價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合同約定的條件內固定不變,超過合同約定條件的,依據合同約定進行調整;進行工程結算的工程量依據經發承包雙方認可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確定,對于發包方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及其他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變化均按實調整。可見,清單計價方式下,工程結算是確定工程量及合同金額的關鍵環節,關乎資金投資的真實性,對這一關鍵環節進行審計,對于核實建設工程投資、防范資金風險、促進工程結算良性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從成本效益角度及內部審計職業的長遠發展來看,內部審計人員有必要勝任工程結算審計工作,通過自主審計降低審計費用和通過審計核減的工程款為企業創造價值,開拓內部審計增值活動,有利于提升內部審計地位,增強權威性和認同感,促進內部審計職業健康發展。
(三)工程結算內部審計原則
根據審計法、內部審計準則及國家清單計價規范等規定,工程結算內部審計原則是:一是依法審計原則,工程結算審計是法規賦予內部審計的一項職責,內部審計應重視并開展好工程結算審計活動,并嚴格依據國家清單計價規范等規定進行審計。二是從約原則,當合同約定與國家清單計價規范不一致時,合同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執行合同約定;當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國家清單計價規范發揮作用。三是實事求是原則,執行恰當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反映工程實際價格的審計證據。
二、工程結算內部審計內容及方法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下,合同通常約定的是綜合單價、工程量據實結算,決定了工程結算審計的總體思路是:檢查單價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工程量是否與現場、施工圖等資料相符。根據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的工程結算計價原則,不同類型清單項目的具體審計內容和方法又各有側重,具體如下:
(一)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審計
根據“2013清單計價規范”規定,分部分項工程結算計價原則是:依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計算;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內部審計在分部分項工程結算審計中的相應職責是:對被審的分部分項工程結算費的合理性進行審計,具體包括綜合單價和工程量的符合性審計。
1.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綜合單價審計。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下,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合同約定的條件內固定不變,超過合同約定條件的,依據合同約定進行調整。所以,對于綜合單價的審計,包括兩部分:一是檢查符合合同約定綜合單價不變條件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是否采用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二是檢查超過合同約定綜合單價不變條件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綜合單價是否依據合同約定或國家清單計價規范進行調整。
根據“2013清單計價規范”,綜合單價可調的情形包括:(1)當應予計量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或減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2)當施工圖紙與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時,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重新確定綜合單價。(3)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調整分為四種情形:一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該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量變化超過15%時,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二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的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三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信息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應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四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信息價格缺價的,應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并應報發包人確認后調整。
審計過程中,首先應檢查工程量清單項目結算單價與合同中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符合性,當發現兩者不一致時,應進一步查找原因:可能是結算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出現偏差,或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與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或增加了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等。針對以上原因,結合工程量審計,把握從約原則,檢查綜合單價調整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當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根據依法審計原則,檢查綜合單價調整是否符合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此外,還應檢查是否存在依據合同約定或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應該調整綜合單價,而實際上并未調整的情形。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工程量審計。關于工程量的計量,“2013清單計價規范”作出了強制性規定:工程量必須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應予計量的工程量確定,并規定了工程量在工程結算中的確定原則:發承包雙方對合同工程進行工程結算的工程量應按照經發承包雙方認可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確定,而非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列的工程量,對于發包方招標工程量清單漏項、工程量計算偏差、設計圖紙修改等工程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變化均按實調整。可見,工程結算審計中關于工程量的審計內容是:進行工程結算的工程量是否是實際完成的工程量,是否與現場、施工(或竣工)圖紙等資料相符。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明細項目多、計算規則多,工程量審計耗用的工作量,約占工程結算審計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因此合理確定工程量審計的方法和重點對于提高工程結算審計效率至關重要。工程量審計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全面審計法。即對被審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逐項全部進行審計。對于工程量較小、結算編制或核對人員信譽度較低隱含結算不實的風險較大時,應采用此方法,該種方法審計的結算準確率高,而另一方面則是審計工作量大,但對規范結算行為、控制工程造價,能起到很好的效果。(2)抽樣審計法。即從被審結算工程量清單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相對重要的工程量進行審計,根據審查結果,推斷結算工程量總體的合理性,以把握審計重點,提高審計效率。一是抽查投資比重較高的部分,如基礎工程、鋼筋混凝土工程等;二是抽查容易出錯的部分,如容易重復列項的、重復計算的項目組成比較復雜或由不同施工單位分別實施的、或工序過渡環節的交接部位或跨工種部位等。(3)分組審計法。即將被審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最基本元素――分項工程按一定的內在聯系劃分為若干組,審計計算同一組中某個分項工程量后,利用工程量間具有相同或相似計算基礎的關系,判斷同組中其他分項工程量計算準確程度的方法,以節約審計時間,提高審計效率。一般建筑工程可以進行如下分組:一是地面、樓面、樓板、天棚、屋面為一組;二是墻體砌筑與墻體抹灰、門窗、墻裙、踢腳線為一組;三是基礎土方、基礎墊層等項目為一組;四是柱、梁及鋼筋項目為一組。(4)對比審計法。即對于按照標準圖或通用圖紙進行施工的工程,可以首先選擇審計其中一個工程,然后與采用該種標準圖或通用圖紙的其他工程進行對比分析;或通過把被審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與以前審計過的類似項目工程量進行對比分析,查找工程量異常情況,以節約審計時間,提高審計效率。采用該種方法應注意區分工程的不同條件和特點:一是兩個工程采用同一個施工圖,但基礎部分和現場條件不同,基礎以上部分可采用對比審計法;二是兩個工程設計相同,但建筑面積不同,可根據工程量之比與建筑面積之比基本一致的特點進行對比審計;三是擬審計工程與已審計工程的面積相同,但設計圖紙不完全相同時,可把相同部分如圖紙中的柱子、屋架、屋面、磚墻等工程量進行對比審計。
無論采用以上何種審計方法,工程量審計必須把握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原則,結算工程量必須是實際完成的、根據國家清單計價規范確定的工程量,不按實結算、違反計算規則等原因導致工程量重算、多算的錯報風險較高,是審計關注的重點:(1)結合現場踏勘及竣工圖,審查結算工程量是否實際未施工,結算時未扣除。(2)審查結算工程量的計算規則是否不符合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一是未采用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例如:某工程被審的土方工程量是按定額計算規則考慮放坡和工作面的,則結算工程量就不是清單量,需要重新根據“2013清單計價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審定土方量。二是分項工程的尺寸界限未按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予以明確,重算工程量,例如:梁、板、柱交接處受力筋或箍筋重復計算。三是不同清單項目未按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明確劃分工作內容,重復計列工程量,例如:地梁、樁臺等項目在基礎部分計入,在主體工程部分又重復計入等。四是應扣除的工程量未按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予以扣除,例如:樓地面孔洞、地溝等所占面積未扣;墻體中的圈梁、過梁、門窗洞口等所占體積未扣等。五是不同規格的分項工程未按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分開計算。六是應合并計算的工程量未按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合并計算。(3)審查是否存在計算疏忽導致漏算或錯算工程量等情況。
(二)措施項目審計
根據“2013清單計價規范”,措施項目結算計價原則是:一措施項目中的單價項目依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計算,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二措施項目中的總價項目依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和金額計算,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按照強制性規定計算。內部審計在措施項目結算審計中的相應職責是:對被審的措施項目結算費的合理性進行審計,具體審計內容和方法因措施項目的計價方式及性質而定。
措施項目費因計價方式及可競爭性不同,調整方法可分為三類:一是采用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應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調整,單價確定方法與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確定方法相同;二是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調整,但應考慮承包人報價浮動因素,即調整金額按照實際調整金額乘以承包人報價浮動率(=(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三是安全文明施工費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必須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措施項目費調整的前提是: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并使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承包人要求調整措施項目費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確認,并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否則應視為工程變更不引起措施項目費的調整或承包人放棄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權利。審計過程中,首先檢查措施費調整是否存在充分證據;其次注意區分措施項目費的不同計價方式及性質,審查措施項目費計取、調整及結算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國家清單計價規范等規定。
(三)其他項目審計
根據“2013清單計價規范”,其他項目包括計日工、暫估價、總承包服務費、索賠費、現場簽證費、暫列金額等,根據其他項目性質不同,具體的計價方法不同,總的結算原則是:根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金額計算。內部審計在其他項目結算審計中的相應職責是:對被審的其他項目結算費的合理性進行審計,具體審計內容和方法因其他項目類型而定。
1.計日工是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完成發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圍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發包人實際簽證確認的事項及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審計時應關注:計日工現場簽證報告提出及確認時間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沒有該類計日工單價的,計日工單價是否采用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確定方法進行合理商定。
2.暫估價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因為標準不明確或者需要由專業承包人完成,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待采購或分包工作完成后,以中標價(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或按照國家清單計價規范確定的價款(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取代暫估價。審計時應關注:結算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中的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單價是否已調整為發承包雙方以招標方式確定的中標單價或經發包方確認的采購單價;工程量清單中的專業工程暫估價是否已調整為專業工程發包中標價或按照工程變更方式確定的專業工程價款。
3.總承包服務費是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專業工程發包,對發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等進行保管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協調統一管理、對施工資料進行統一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依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金額計算,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審計時應采用請相關人員說明情況、檢查相關資料、依據取費規范重新計算等程序核實該項費用的合理性。
4.索賠費用是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條件的,另一方提出的經濟補償要求。審計時應關注:索賠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是否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關于證據的效力判斷應注意:雙方簽署的書面文件才有法律證明效力,工程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由合同約定的發包人現場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簽證認可。
5.現場簽證費用是發包人現場代表(或其授權的監理人、工程造價咨詢人)與承包人現場代表,就施工工程中出現的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或未約定的事項所作的簽認證明確認的費用。審計時應關注:現場簽證提出及確認時間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或國家清單計價規范規定,其中是否已列明完成該簽證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臺班的數量及單價,是否經相關各方簽署齊全。
6.暫列金額是招標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合同簽訂時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工程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合同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等確認的費用,暫列金額減去合同價款調整后的余額歸發包人。此項在以上各項審定的基礎上確定。
當企業委托同時進行資產評估與審計時,這一“同時”往往不是從同一起點日期開始平行進行的。但資產評估與審計,往往需要在同一時點對同一項資產同時進行評估作價與審計調整。而當所得出的“評估價值”與“審計核實數”(以下簡稱“審定數”)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車”時,會使委托單位無所適從。
資產評估與審計都需要對債權、債務實有數額進行認定,但兩者認定的結果往往不相一致。資產評估與審計都需要確定各類實物資產的實際價值,但兩者認定的結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用了很長篇幅敘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業合并時資產公允價值確定的原則和方法。而采用資產評估確定固定資產的價值時自有一套方法。審計中用補提折舊或沖回已提折舊的方法核實固定資產凈值,用計提減值準備來沖減實物資產賬面價值,但實際上這樣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實物資產的價值狀況。至于冷背、變質存貨的變價。實物資產的盤盈等價值的確定,審計中的方法也不如資產評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資產評估與審計需要協作,既可避免“撞車”,還可各自棄短就長,從而得到比較理想的效果。
二、資產評估、審計同時進行時協作與分工的總原則
1、協調時點
審計的報表截止日與資產評估的基準日宜采用同一時點,這樣,被審計、評估單位某日的資產與負債可以成為審計與評估統一的對象,便于進行協作。
2、數據銜接
無論是資產評估報告使用審計結果,還是審計報告使用資產評估的結果,都必須妥善處理數據的銜接問題。資產評估應以審計的“終點”為評估的“起點”,即在已得出的“審定數”基礎上進行評估:而審計則應以評估的“終點”作為審計的“起點”,即在已得出的評估價值的基礎上進行審計。出具報告時,如評估人員不認同審計結果,可以在評估過程中調整;如審計人員不認同評估結果,可在審計過程中調整。但評估人員與審計人員在進行這樣的調整時,都應當慎重。
3、分工協作
當資產評估在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企業的整體價值時,資產負債表中的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債券投資、待攤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長期待攤費用等不具實物形態的各資產項目,以及全部負債等由審計負責查驗核實其具體數額,如無特殊情況存在,應包容審計的結果。
固定資產、存貨等實物資產,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股票投資等權益性資產,應由審計查驗核實數量或原始成本(賬面價值),其實際價值的確定則由評估負責。審計時應充分考慮與包容評估結果。實物資產及有價證券中凡是清理盤點時數量減少或已無實物形態的,均應在審計中予以減值處理。
當資產評估與審計分別由兩家中介機構承辦時,評估機構可在審計時派員參加審計過程,其中如果評估只涉及實物資產和上市證券,則可由審計和評估機構分別派員,聯合確認所評估資產的數量或歷史成本。
三、具體操作
(一)實物資產的同時審計與評估
1、審計實物資產的主要工作是進行實物盤點。盤盈及賬外的實物資產,可評估作價計入資產。
2、折舊項目審計時,均不作補提或沖回的審計處理,累計折舊額(重置價值與評估價值的差額)的最終認定也應由評估完成。
3、在建工程項目審計時,有實物形態的,或按成本繼續保留余額,或轉入固定資產項目,實物交由評估最后確定價值:無實物形態存在又不能為以后經營帶來直接經濟效益的,審計時應報批核銷,不作評估。
4、存貨的成本差異、進銷差價、跌價準備等調整賬戶,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減值準備賬戶,審計時般將其作為一個總賬科目,其金額轉入相關被調整科目。企業還在持續經營的,商品進銷差價賬戶可不作變動,留待資產評估時再根據存貨估價作適當調整。5、存貨中的在途存貨,即“材料(商品)采購”、“物資采購”項目,審計時如發現已逾期但供貨方并未實際發貨,應轉入“其他應收款”項目進行審計處理。
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可參照在建工程的方法進行審計與評估。
(二)無形資產,股權投資的同時審計與評估
1、如果無形資產的財產權利還存在,應列入評估;如果相應的財產權利已不存在,則應在審計中核銷。
2、股票投資、債券投資以及其他股權投資審計時,應實際盤點實有股數并與賬面記錄核對,如發生盤盈盤虧,查明原因后按賬面成本或面值調整投資額并列入審計盈虧,爾后轉入評估。
當這些投資的價值確定需要利用所投資單位的審計報告,甚至需要對所投資單位實施審計時,評估可以使用審計的結果。對于上市的股票、債券,則應按證券市場價格通過評估確定,也可以通過審計與評估的雙方機構協商確定。
(三)債權、債務的同時審計與評估
債權、債務的審計評估,除債券投資外,均應由審計負責實施。
四、審計、評估報告的相關揭示
在資產評估與審計使用雙方的工作結果時必須在審計報告與評估報告中作明確揭示:
(1)在審計先于資產評估前進行時,審計報告可在說明段作類似如下內容的說明:“本次審計采用了先審計后評估的方法,本報告中列舉的固定資產、存貨等實物資產的審定數,是以實地盤存數與賬面成本價為基礎得出;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則以清查核對后的賬面價值計算。上述資產的實際價值將由資產評估確定”。而后完成的評估報告中可在計價原則和計價方法段作類似如下內容的說明:“應收款項、貨幣資金、長短期待攤費用、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及負債各項目、資本公積外的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評估價值,除有特殊情況的個別子細目以外,均以同一基準日的審定數為準”。
(2)在資產評估先于審計進行前時,在審計報告中應作這樣的說明:“在我們實施審計程序的同時,委托方還委托××資產評估機構(或本所)對被審計單位的實物資產、無形資產……進行了評估,本報告披露的上述資產的價值,均采用了評估報告的相關數據”。
五、存在的問題
本文設想了新的審計報告互動教學法,該方法要求教師準備四組審計工作底稿資料,要求學生在課前一周仔細閱讀所給審計工作底稿資料,并按組完成應做的匯總表、試算平衡表、審計報告初稿、會計報表注釋初稿,并經小組內項目經理復核、小組內項目合伙人復核等整套流程。課堂上由學生PPT展示介紹各小組所做工作底稿及審計報告初稿及會計報表注釋初稿,再由教師作為總審一一點評,提出總審意見,最后由小組再修改后上交教師。
【關鍵詞】
審計報告;互動教學;小組合作
一、引言
會計學專業的學生往往要學到《審計學》這門課,而《審計學》這門課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審計報告,在審計報告的教學中運用師生互動的教學方法,不僅能使學生從理論上了解在哪種情況下出具:無保留意見我審計報告、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也能使學生通過動手操作互動掌握審計報告的實際編制方法;更能通過學生的演講展示,使每個同學都留下深刻印象。
二、教學前的準備工作
教學前要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由教師搜集四組可能出具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公司的審計工作底稿的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四個公司各科目的審計工作底稿;四個公司各科目的調整分錄、未調整分錄、重分類調整分錄;審計計劃、風險評估、控制測試的工作底稿;以及公司基本資料。
三、學生預習及教師指導并監控
在教學開始前將學生分組,每組5人左右,每組設組長———項目負責人,副組長———項目合伙人,將教師所準備資料提前一周下發給各組學生,要求學生們仔細閱讀,并要求第一做出:賬項調整分錄匯總表、重分類調整分錄匯總表、未更正錯報匯總表、列報調整匯總表;第二做出:利潤表試算平衡表、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表;第三做出:重要事項概要匯總表;第四做出:審計報告;第五做出:會計報表附注。上述工作完成后由組長———項目經理復核工作底稿并修改、副組長完成項目合伙人復核工作底稿并修改。要求每組做成PPT。上課前教師應通過微信或QQ與學生及時溝通,解決學生自學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達到監控過程和進度的目的。
四、課堂上分組展示演講及教師總審計點評
第一,上課時,教師簡要介紹審計工作底稿匯總的基本方法、審計報告編制的基本方法。第二,由各小組上臺匯報演講,演講的內容應包括:公司基本情況、風險評估的情況、賬項調整分錄匯總的情況及理由、重分類調整分錄匯總的情況及理由、未更正錯報匯總情況及理由、列報匯總調整情況及理由、利潤試算平衡表及資產負債表試算平衡表、審計報告初稿及會計報表注釋初稿。第三,由各小組長介紹項目經理復核情況,副組長介紹項目合伙人復核情況。第四,由教師作為總審對各組工作底稿及PPT演講進行總審點評,并列明所需改進的地方,由各小組課后再修改,并完成正式審計報告及會計報表注釋,連同修改后的審計工作底稿一并交給教師作為評定教學效果的依據。
五、結語
關鍵詞:企業 強化 預算審計
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預算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日漸突出,下面本文對怎樣加強企業的預算審計工作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企業預算審計的含義和意義
企業預算審計其實是管理審計的一個重要分支,是對企業預算管理全過程的審計活動。它主要是通過審查評價預算管理的效率、效果性,促進提高預算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各生產力要素的充分發揮,幫助改善預算管理,以提高組織的效益。它以使預算管理更為科學為目標,它的主要內容是對企業預算管理的效率、效果性等進行評價。說到底,企業預算審計就是一項管理審計性質工作。預算審計通過對企業預算的編制、執行與控制、考評與激勵情況的審計和分析,揭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并通過審計整改規范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促進預算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通過預算審計還能夠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保障資金安全,維護企業權益,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由此可見,企業預算審計的目的不在于檢驗預算是否準確,而在于通過預算管理審計,使企業預算管理真正實現合理性,效益性以及科學性。
二、強化企業預算審計的方法和措施
(一)編制科學、合理、有效的審計方案
審計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基礎和靈魂,一個目標明確、內容翔實、重點突出、科學合理的審計方案,對全面指導審計工作、規范實施程序、提高審計質量起到關鍵性作用。制定切實可行的預算審計方案,對于規范預算審計行為,提高預算審計效率,提升預算審計質量,規避預算審計風險,具有重要意義。審計方案應當做到審計目標可行,審計內容明確,重點突出,人員分工合理,各項工作措施、要求和時間安排恰當,審計步驟和方法操作性強。在具體的預算審計實踐過程當中,審計方案內容的編制可有以下參考:
1、企業預算審計的目標
預算審計目標定位于:通過對企業預算管理狀況進行審計,以對企業的預算管理是否合理、規范、有效進行審查與評價,從而令企業預算管理更具科學性。
2、企業預算審計范圍
和預算的編制、執行以及分析、調整、考核所關聯的所有被審單位生產經營活動。
3、企業預算審計依據
相關的法律法規、全部經過審批的預算、調整預算情況、預算執行報告和與實施預算配套的各項考核制度、標準等資料;其次是取得與預算執行相關情況的資料,主要包括:業務、市場、財務、政策等方面的資料。
4、企業預算審計的重點內容
(1)預算管理制度制定及執行情況的檢查
檢查是否建立了預算管理制度,所建立的制度是不是完善,制度是否涵蓋了預算管理的所有環節、各項制度之間以及與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等;檢查被審單位預算委員會的成立情況,如是否有相關規定,分工是否明確,作用的發揮狀況,事實證據是否具備等。
(2)對預算編制狀況的檢查
檢查年度預算預算編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編制依據是不是充足,是否科學,是否全面,是否合理,標準是不是適當,是不是將經營中的所有收支都納入了預算的范圍,支出結構是否優化合理。
(3)對預算分解狀況的檢查
檢查執行預算的責任制度是不是已經建立,是不是將各預算指標層層分解,是不是切實落實至責任單位,預算分解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只講形式主義。
(4)對預算調整狀況的檢查
檢查預算調整是否經過了審批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預算偏差能否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預算隨著企業經營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發生調整的,調整幅度的制定是否恰當,對預算進行的調整是不是科學合理。
(5)對預算執行控制狀況的檢查
檢查有沒有嚴格執行年度預算,確認預算執行報告的金額和審批程序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對于預算是否進行了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時,有沒有資金使用不合理的狀況。
(6)對預算考核狀況的檢查
有沒有科學可行的賞罰考核制度及激勵、約束制度。在預算末期,被審單位有沒有嚴格考核預算執行狀況。
(7)對預算實行效果狀況的檢查
檢查被審單位的預算投入是不是合理必要,投入所起的作用有多大,是不是能夠實現預期效果,有沒有存在嚴重浪費等現象。
5、審計人員分工
審計人員分工配備方面。第一是要選好審計主審,選擇的標準是事業心強,政治素質及組織能力強,并對預算審計業務十分精通。第二是按便于發揮審計組每個審計成員業務專長的原則對審計組成員進行合理搭配,實現最優組合。最后,依審計組人員各自優勢,對項目各個方面開展審計分工工作,具體過程中,要相互信息互通、經驗交流。
(二)強化企業預算審計實施的方法手段
1、強化對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及執行狀況進行審計的方法
檢查預算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預算編制說明及策略、預算編制流程及責任分工、預算考核指標及說明,以及與預算管理制度相關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等預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情況。關注現行預算管理制度、業務流程和權限設置是否符合管理實際以及控制風險的要求。審閱預算管理制度、預算委員會各項記錄,財務經營策略等各種資料,充分理解分析其中內容,再根據有關標準對被審單位是否具備相關制度和辦法等進行檢查。
2、強化對年度預算編制狀況進行審計的方法
通過對被審單位編制的年度預算報告以及與之有關的資料進行檢查,審計被審單位是不是具備充足的依據進行年度預算編制,所定的標準是不是合理。并對比查看財務報表,分析是不是存在漏編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