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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責任書一為全面實現公司年度經營目標,提高 業務一部 部門員工工作主動性、積極性,根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年工作部署,總經理 與 業務一部 經理 簽訂如下年度經營目標,業務一部全體成員保證克服一切困難完成基本目標,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完成爭取目標。
一、責任人: 部門所有成員為責任人,部門經理是責任代表。部門經理崗位工資的40%、其他員工崗位工資的30%作為風險工資。
二、責任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三、工作目標及重點
1、任務一:
2、任務二:
3、任務三:
四、經濟指標:
1、基本目標:利潤* 萬元,收入 *萬元。
2、爭取目標:利潤 *萬元。
五、其他指標:
1、質量事故:無質量事故發生。
2、規范運作:無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事件發生。
3、隊伍建設:重視員工隊伍建設,無業務骨干流失,為公司培養、輸出優秀人才。
4、內部管理:加強內部管理工作,及時完成公司下達的有關工作任務(績效考核等)。
六、獎懲兌現辦法:
1、部門經理年度風險工資=崗位工資40%12風險工資系數
2、部門其他員工年度風險工資=崗位工資30%12風險工資系數年度考核系數
3、部門獎金總額:利潤指標超過基本目標部分提成5%,利潤指標超過爭取目標部分提成10%。
七、風險工資系數(K)計算
1、收入目標、利潤基本目標均未完成,則K=0;
2、利潤基本目標未完成,收入目標完成,則K=0.5;
3、利潤基本目標、收入目標都完成,則K=1+(實際利潤-利潤基本目標)/(利潤爭取目標-利潤基本目標),K最大值為2;
4、利潤基本目標完成,收入目標未完成,則K=0.5+(實際利潤-利潤基本目標)/(利潤爭取目標-利潤基本目標),K最大值為1.5;
5、發生一般質量事故1次,根據情況K值減0.2~0.5;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導致對公司品牌、聲譽以及資質帶來嚴重負面影響,則K=0;
6、若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事件發生,K值扣0.1~0.5;若給公司帶來較大損失,K值扣0.5~1;
7、重視員工隊伍建設,員工成長迅速并為公司輸出人才(高級項目經理以上),根據情況加0.1~0.2;不重視員工隊伍建設,人員成長緩慢或業務骨干流失,扣0.1;
8、不重視內部管理工作,不能嚴格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導致職能部門或內部員工投訴的,減0.1;未及時完成績效考核工作1次,扣0.2;不重視績效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有失公平、公正,分數分布不合理等,扣0.1~0.2。
八、獎金發放由部門經理負責制定分配方案,經分管領導批準。獎金分配要體現多勞多得思想,同時鼓勵所有員工進行市場開拓、新業務開展等嘗試工作。
九、對于上述各考核指標未涵蓋之重要工作事項,若有出色完成事項,根據情況對風險工資系數適當加分;若有未完成或工作質量存在較大問題事項,根據情況對風險工資系數適當減分。
十、崗位年度考核系數計算:年度考核優秀者系數為1.05,合格者系數為1,待改進者系數為0.95,不合格者系數為0。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遵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十二、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
公司總經理 業務一部經理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目標責任書二為充分調動****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積極性,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簽訂 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目的
在完善****公司管委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經營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在充分調動****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積極性的同時,建立集團對****公司的經營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加強集團公司對子公司的有效監控,同時推動****公司經營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范的方向發展。通過推行目標責任體系,用科學的指標評價體系替代粗線條的考評,將有力地推動****公司管理手段和經營風格的轉變,增強****公司管理層的抗風險意識和能力。
二、 年經營考核年度期間:** 年01月01日至** 年12月31日。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并提出改進意見。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
3、甲方有權在乙方生產經營活動出現失控和重大失誤時,對本責任書提出修訂或決定終止本責任書的執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制訂的各項經營政策和管理規定。
2、乙方享有集團授權范圍內獨立開展經營管理活動,進行正常的經營決策的權利。
3、乙方應在市場競爭中積極拓展經營范圍,加強內部管理,降低營運成本,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提升營銷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4、乙方必須保障經營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不得使經營資產遭受損失。
5、乙方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報送(提交)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各項文件和資料,包括:
(1)年度和月度的經營計劃及投資計劃。 (2)年度和月度工作計劃。
(3)年度和月度的財務預算和財務會計報表。 (4)年度銷售政策。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資料。
四、經營責任考核指標
薪金構成:年薪總額=月基礎工資12+績效工資2+獎金 1、基礎工資:1萬元/月;
2、績效工資:3萬元/月,根據每半年一次的考核結果進行支付;
3、獎金:完成部門年度利潤指標后,根據超額利潤計算的獎勵薪酬。獎金以分段方式計算,具體標準如下:
五、考核過程
1、以責任人每月的《工作總結與計劃》為依據,根據上月的工作計劃對當月工作達成率進行評估;
2、針對責任人每月的《工作總結與計劃》中下月計劃部分由總經理與其進行面談,對目標進行調整。
3、每年1月、7月是每半年的考核期,以6個月的《工作總結與計劃》及相關部門所提供的數據為依據,以工作目標的達成率為標準進行半年考核;
4、考核實行百分制,最后分值為各單項得分的總和;(單項得分=單項分值單項權重)
5、如責任人上半年未發生重大工作失誤,且考核成績到達85分,則可于7月分支取目標資金中的50%,其余部分于年終考核后進行支取;
六、其它
1、若責任人完成年度指標,將續簽2019年度工作責任書,在2019年度責任人于個人原因離職或因重大工作失誤被公司解聘的,取消全年獎勵,已領取部分在工資中扣除;
2、由于決策失誤或者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當年虧損的,取消當年績效工資,并予以免職。
3、本責任書由集團總裁辦負責解釋、修訂。
4、本責任書由集團總裁和****公司第一負責人簽署后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為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實現“公正與效率”的主題,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全面做好審判工作,確保全年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地實現,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隊伍建設
1、庭室內團結、勤政務實、開拓創新、廉潔自律、隊伍有凝聚力、戰斗力,積極帶領干警完成院黨組、上級法院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部門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及時量化分解簽定責任書。
3、對本院或上級對口業務部門部署的工作及時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計劃,季度有小結,半年、年終有總結。
4、認真履行職責,遵守本院各項規章制度,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匯報。
5、堅持每周五下午政治、業務學習制度,認真組織干警學習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提高政治業務水平,做到部門有學習記錄,個人有學習筆記,并且按規定及時完成心得體會等寫作任務。
6、組織干警參加上級法院、院黨組或相關部門安排的政治業務培訓、技能培訓、管理系統培訓等。
7、嚴格遵守各項司法禮儀,按規定著裝佩徽掛牌,保持良好的儀表和文明的舉止,維護人民法院的尊嚴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開庭時,準時出庭,不缺席、遲到、早退、隨意出進、不使用通訊工具,集中精力專注庭審,不做與審判活動無關事宜。
9、積極參加院里組織的集體活動、會議、勞動、公益活動,對院內抽調、安排人員及時到位,服從安排。
10、嚴格執行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無遲到、早退現象
11、嚴格執行值班備警制度。節假日安排的值班、突發事件安排的備警,能按規定執行。
二、司法為民
1、工作中文明禮貌,杜絕“四難”問題和“生、冷、橫、硬、推”現象,樹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規定實行訴訟權利義務告知,訴訟風險告知,審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相關單位的意見,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對群眾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4、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和宣傳報道工作,按規定完成全年調研、宣傳任務。
5、嚴格執行29條優化司法環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內容。
三、內務管理
1、規章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有序,崗位職責明確。
2、部門環境整潔有序,無臟、亂、差現象。
3、嚴格車輛管理制度及電腦、警械等設備的管理。
4、按時報送各類報表和有關材料,報送及時,數據真實,材料符合質量要求。
四、紀檢、政工部門業務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黨組決議、決定,協助院黨組抓好班子建設,做好干部錄用、辭退、退休及聘用人員培訓、管理等工作。
2、協助各部門抓好隊伍建設,經常深入到各部門調查分析干警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安排各種教育、學習、培訓、考核,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
3、按照縣紀委、監察部門及上級法院紀檢監察的要求,加強對干警的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建設各項規章制度,及時簽訂責任書,完善各類檔案資料,并及時查處干警及其工作人員違的紀律、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紀律、各項規章制度的案件。
4、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好督促檢查工作,堅持月通報制度。
5、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6、負責全院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管理干部檔案,及時準確地填
報人事統計報表。
7、嚴格按規定做好法官等級評定、晉升和法警警銜的晉級工作。
8、 協助抓好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綜合治理責任制的落實及工、青、婦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級法院及有關部門相關檢查、驗收、創建工作。
9、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附則
1、為確保考核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證考核質量,實現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考核領導小組由院領導、紀檢組、政工科、辦公室、立案庭、審監庭相關人員組成,院長任組長、副院長任副組長,具體工作由政工科承辦。
2、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責任書制定百分考核細則。
3、考核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采取對照責任書規定的各項目標任務,以紀檢、政工、辦公、立案、審監等部門提供的相關記載為依據,聽匯報、查資料等形式進行。
4、本考核辦法的量化打分在當年的半年、年終工作總結前進行,其成績作為各部門當年的綜合業績考核、評優、受獎、記功的主要依據。
5、本責任書由分管副院長與政工科負責人分別簽訂。
6、本責任書由副院長、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根據州黨委、州政府《**州直績效考評實施意見》和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下的《**州直績效考評工作方案》,制定本辦法。
一、指標考核內容及分值設定
州直各縣(市)、各單位(部門)的年度績效考評的各項指標主要由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獲獎情況、上級下達及創新指標等六個方面組成,年度績效考評各項指標的總分值按1000分(不含創新分值)設置,另設100分為創新附加分。具體考核內容及分值設定如下:
(一)州直屬各縣(市)的績效考評指標的內容及分值設定
1、物質文明建設方面(700分)
(1)經濟工作目標完成情況(300分)(其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任務為100分);
(2)推進工業化進程目標完成情況(200分);
(3)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50分);
(4)科技進步目標完成情況(50分);
(5)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完成情況(50分);
(6)執行州直統計工作各項規定的情況(50分)。
2、政治文明建設方面(100分)
(1)黨建目標完成情況(40分);
(2)黨風廉政建設目標完成情況(30分);
(3)效能建設目標完成情況(10分)
(4)工作目標完成情況(10分)
(5)依法行政目標完成情況(10分)
3、精神文明建設方面(100分)
(1)精神文明建設目標完成情況(50分);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完成情況(50分);
4、上級下達的指標(50分)
(1)州黨委、政府督查、督辦件,人大代表議案或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2)州黨委、州政府臨時交辦或新增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5、獲獎情況(50分)
(1)“三個文明”建設獲州以上(不含州級)綜合類獎勵的情況(占該項總分值70%);
(2)“三個文明”建設獲州以上(不含州級)單項獎勵的情況(占該項總分值30%)。
6、創新指標(附加分100分)
創新指標考核,另行規定。
(二)州直單位(部門)績效考評的內容及分值設定
1、物質文明建設方面(600分)
(1)完成工作任務和履行工作職能的情況(500分);
(2)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完成情況(50分);
(3)執行州直統計工作各項規定的情況(50分)。
2、政治文明建設方面(125分)
(1)黨建目標完成情況(45分);
(2)黨風廉政建設目標完成情況(35分);
(3)效能建設目標完成情況(30分);
(4)依法行政目標完成情況(15分)(注:無行政執法職能的單位,此項分值計入黨建目標完成情況)。
3、精神文明建設方面(175分)
(1)精神文明建設目標完成情況(90分);
(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完成情況(85分)。
4、上級下達的指標(50分)
(1)州黨委、政府督查、督辦件,人大代表議案或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25分);
(2)州黨委、政府臨時交辦或新增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職能作用發揮情況(25分)。
5、獲獎情況(50)
(1)“三個文明”建設獲州以上(不含州級)綜合類獎勵的情況(占該項總分值70%);
(2)“三個文明”建設獲州以上(不含州級)單項獎勵的情況(占該項總分值30%)。
6、創新指標(附加100分)
創新指標考核,另行規定。
二、績效考評指標設定
1、對州直各縣(市)“三個文明”建設的各項考核指標以目標考核責任書的形式,在年初州黨委工作會議上,由州黨委書記、州長與各縣(市)委書記、縣(市)長簽定。
2、對各縣(市)績效考評的各項指標由各相關業務職能主管部門根據自治州年度重點工作要求研究制訂后,提交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由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州黨委常委會審議確定。
具體分工如下:由政研室(農辦)、計劃發展委員會、經貿委、統計局制定經濟工作責任書;由州黨委組織部牽頭黨建目標管理責任書;由州黨委宣傳部牽頭制定精神文明目標責任書;由州紀委(監察局)牽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考核辦法;由州綜治委牽頭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州計生委牽頭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由環保局牽頭制定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由州科技局牽頭制定科技進步目標責任書;由州推進工業化進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工業化進程考核辦法;由州局負責制定工作責任書;由州統計局負責制定統計工作責任書,由州政府法制辦制定依法行政執法責任書。
州直各縣(市)上級下達的指標完成情況由州黨委辦公廳、州人大辦廳、州政府辦公廳、州政協辦公廳提供。
3、對州直各單位(部門)的績效考效考評指標的制定,主要由以下單位負責,由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同有關部門根據自治州年度重點工作要求,研究制訂各單位(部門)業務工作目標,提交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報州黨委常委會審議確定。由州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宣傳部、綜治委、計生委、統計局、政府法制辦牽頭分別制定州直各單位(部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計工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指標要求。
上級下達的指標完成情況由州黨委辦公廳、州人大辦廳、州政府辦公廳、州政協辦公廳提供。
4、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確定年度評價得分。對州直屬各縣(市)物質文明建設工作目標和州直單位(部門)業務工作目標的考核評價,以統計部門公布的法定數據和相關職能業務主管部門考核確認的結果為準;對州直各縣(市)、單位(部門)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評價,由州效能辦統一組織,以各職能業務主管部門的日常考核督查測評和專項督查為主。
三、考核方法
(一)指標任務分解。績效考評指標任務下達后,州直各縣(市)、各單位(部門)要將指標逐項分解,排出全年工作計劃進度表,報自治州分管領導和州效能辦備查。
(二)日常考核督查。日常考核督查側重于檢點工作目標完成的質量、進度和規范性要求等方面,以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考核督查測評為主。州效能辦、相關業務職能主管部門可根據階段性工作需要,確定考核督查內容、測評標準和時限要求,進行專項督查和抽查。考核督查和抽查的評價結果由各業務職能主管部門按季度進行匯總,經州效能辦審核,會同有關歸口管理牽頭單位(部門)進行通報,為年度考核評價提供依據。
(三)半年抽查考核。自治州效能辦按照統一組織、分工負責的原則,協調各業務職能主管部門對州直屬各縣(市)、各單位(部門)上半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抽查考核。州直屬各縣(市)、各單位(部門)要按考核通知要求將上半年重點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形成真實、準確的書面材料,由各縣(市)、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審定簽字后,于7月10日前報送自治州分管領導和效能辦備查。州效能辦將上半年考核抽查情況匯總后,形成文字材料和評分結果,向州直屬各縣(市)、各單位(部門)反饋確認,并報請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研究審議決定,進行通報,為年度考核評價提供依據。
(四)年終考核。年終考核的主要任務是對州直各縣(市)、各單位(部門)全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
1、自我考核。自治州組織開展年終考核前,各縣(市)、各單位(部門)要針對本縣(市)、本單位(部門)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主要職責履行情況和目標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評。自查自評情況經縣(市)、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審定后,按規定程序于11月30日前向州效能辦申報。
2、考核評價。按照“分工合作,協調聯動,配套推進”的要求,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考核工作組,對州直各縣(市)、各單位(部門)進行年終考核,采取聽取匯報、現場查看、民主評議、綜合評分和反饋成部分等形式,按照考核標準對申報情況進行逐項核查,確認評分結果。
(1)州直各縣(市)年度考核工作由自治州效能辦牽頭,匯同州紀委、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政研室(農辦)、計委、經貿委、統計局、局、政府法制辦、推進工業化進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職能部門組成考核組進行考核。
(2)對州直涉農單位(部門)年度考核工作由州黨委政研室(農辦)牽頭負責;州直經濟口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推進工業化進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州直政法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黨委政法委牽頭負責;黨務群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黨委組織部牽頭負責;意識形態口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州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
(3)州黨委辦公廳、人大辦公廳、政府辦公廳、政協辦公廳和承擔經濟建設工作、政治文明建設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目標考核任務的牽頭單位(州紀委機關、宣傳部、組織部、政法委、政研室(農辦))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效能辦牽頭負責。
(4)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督查、協調、組織和服務工作,年度考核評分的匯總、審核和排序工作,年度指標考核辦法、評分細則的修訂工作,由州效能辦牽頭負責。州直有關業務職能主管單位(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協助州效能辦做好指標考核的各項工作。
(五)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的匯總、排序和審核確認。根據考核督查結果,州效能辦協調各考核牽頭單位對全年日常考核督查、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評分情況進行匯總、平衡和排序,形成年度考核評價的初步意見,分別征求州黨委、政府分管領導和有關方面意見后,提交自治州機關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研究審核后,計入績效考評總體情況中。
四、其它
(一)州黨委、政府分解下達的年度目標,原則上不作調整。如遇有政策性調整或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御的因素需要調整的,由自治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提出調整建議或意見,報州黨委常委會審議決定。
(二)有關經濟指標以州統計局提供的數據為準。州直屬各縣(市)、各單位(部門)要按統一規范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向州統計局報送統計數據和統計報表。
安全生產責任書范本(一)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訂立本責任制作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強制性制度。
一、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對工區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有直接責任;
二、經常組織工區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三、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四、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五、認真做好崗位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三級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六、支持班組兼職安全員工作,督促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每月底集中交項目部備查;
七、發生工傷事故或未逐事故,應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違者給予警告罰款,清除,凡屬清除班組所涉及的工資,需待工程竣工驗收后方給結付。
九、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項目部、工區負責人各執一份。
項目經理: 工區負責人:
項目副經理: 身份證號碼:
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
潮惠高速公路TJ7合同段項目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責任書范本(二)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防止重大事故,減少各類一般事故的發生,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與 安全科主管 簽訂XXX 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公司各類事故及傷亡控制目標:
1、因工死亡、因工重傷 0 目標。
2、中毒、中暑、觸電事故 0 目標。
3、萬元以上火災事故 0 目標。
4、萬元以上設備事故 0 目標。
5、塵毒作業、各類險重作業審核審批率 100% 。
二、公司的安全教育責任目標:
1、新職工入廠崗前三級安全教育率100%。
2、職工調換工種轉崗安全教育率100%。
3、職工半年度、年度安全再教育、再培訓率100%。
4、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率100%。
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主持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考核措施的編制。
2、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認真督查其它管理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工作、生產、管理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3、加強安全生產督查力度。保證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廠性安全生產大檢查,適時組織專項安全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年度不少于12次。
4、加強安全生產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制訂并按照各部門的生產考核細則條款,組織實施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和評估。
5、組織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公司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率達100%。有完成責任書規定的各項指標的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安全指標的完成。
6、負責審核和審批停產檢修和各類險重作業。負責審核和審批各類重要設備、設施改造的安全技術措施。
7、保證每月主持召開不少于一次各部門副總部長、部門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聯席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的問題。年度不少于12次。
8、制訂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指導和督查各部門、車間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活動,夯實公司安全管理基礎。
9、監督和執行好有關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
10、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11、按標準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妥善保管、及時歸檔。
12、發生安全事故,嚴重的取消全年全部獎金(發基本工資,確保月工資1000元),并追究責任,甚至開除出廠。
13、本責任書簽字人工作變動,接任人自然簽字。
14、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安監會、責任人各執一份。
X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產責任書范本(三)
甲方:長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切實抓好項目工程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保證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防護技術措施及時到位,實現安全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切實防止建筑施工現場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依據《建筑法》、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等有關規定,安全責任目標必須層層落實。項目經理是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了明確責任甲乙雙方特制定湖南長韶婁高速公路房建四標項目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安全目標: 1、項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市級安全文明合格工地; 2、項目工程質量目標必須達到:合格 3、所承建的項目工程不發生死亡事故。
二、雙方責任: 為了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職責:甲方職責:1、傳達貫徹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指示,部置安全生產措施和任務。2、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制訂各級安全生產制度。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認真做好各工種、新招用工人進行安 全教育后方可上崗。
4、開展現場各項安全活動,及時組織工地安全檢查,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5、積極配合創建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工地。 乙方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落 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負責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考核,建立項目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好專職安全員。2、制定項目部施工管理規章制度,與各施工班組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經濟 承包中應有安全生產指標等內容;3、負責制訂項目安全目標,并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負責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目標考核。4、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負責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5、認真組織每月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整改、驗證;正確處理生產與安全的關系,不違章指揮。6、抓好職工進廠安全教育、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按規定接受崗位培訓和考核。7、負責建立符合衛生安全的臨時生活設施,按規定配備職工勞動防護用品,建立治安、防火措施,不擾民措施和環境衛生措施,搞好項目綜合治理。8、組織安全生產活動,抓好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做好場容場貌、封閉管理。 9、組織施工現場腳手架、井架、塔吊、臨時用電、外用電梯、施工機具等驗收、檢查,督促施工班組開展班前安全活動。10、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迅速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善后處理工作。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后 自然失效。
一、組織領導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陳國寧任組長,副局長李鎮國、方毅軍任副組長,市容處昝浩、執法處鄧雅萍、法規處沈志剛,錫山、惠山、濱湖、崇安、南長、北塘、新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局長王彪、吳偉君、唐國良、李東海、孫意德、肖偉民、洪斌,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孫文軍、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長虞廣仁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方毅軍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市城管局相關業務處室人員組成,實行定期例會制度,以確保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有效開展。
二、責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的組織、指導和檢查考核。具體職責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實施方案,及時掌握全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進展,做好牽頭組織、日常指導及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制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檢查考核辦法和達標標準,結合“太湖杯”城管創優考評及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績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組織進行檢查考核。
(二)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為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責任主體。各區城管(行政執法)局負責對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具體職責是:
1.根據市統一部署,制訂本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臺帳資料和工作檔案,對街道開展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監督。
2.負責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推廣、落實工作的執法保障,依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簽訂情況同步落實執法管理監督責任,并對執法監督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3.了解與掌握本區開展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情況,并定期向所在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市主管部門報告。
(三)各街道負責落實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具體職責是:
1.按照市、區部署,制定本街道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計劃,負責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簽訂工作及日常監督管理。
2.定期向上級部門報告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建立健全統一規范、內容詳實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臺帳資料和工作檔案。
(四)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場所的所有權人是市容環境衛生責任人,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間約定管理責任的從其約定(見《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
建設、公用事業、規劃、園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體育、郵政、電信、供電等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產權所有及《無錫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確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市容環境衛生和相關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立面整潔。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積極支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的工作,對阻礙城市管理人員及城管行政執法人員依法管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范圍要求
二環以內主次干道沿街、沿廣場經營戶單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簽約率達100%,二環以外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簽約率達90%以上,執法管理監督責任與責任書簽訂同步落實。
四、方法步驟
具體分四個階段進行:
1、1月15日至1月31日為第一階段。宣傳發動、調查摸底準備階段。
2、1月31日至5月1日為第二階段。結合市容環境整治,由各區城管部門配合各街道在二環以內的主次干道,與沿路、沿廣場經營戶逐一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逐一落實執法保障責任。“春節”前各區應至少完成1-2條主要道路的簽約任務。
3、5月1日至10月1日為第三階段。在鞏固提升市容環境整治成效的同時,與轄區內所有沿街(路)單位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
4、10月1日以后為第四階段。通過邊簽約邊管理,全面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確保履約率與簽約率的同步提高和落實。
五、執法保障
執法隊伍的執法效能和監管力度,直接決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實施效果,各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落實負有執法、管理、監督之責。
(一)各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要積極主動配合街道開展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簽訂工作,對每一份簽訂的責任書均要同步把執法保障責任落實到具體執法人員,以切實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杜絕責任書簽訂搞形式、走過場現象,使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長效管理作用充分體現出來。
(二)與簽訂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相對應的執法管理監督人員,應認真履行執法職能,加強日常監管,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責任人違反規定或者不履行市容環境衛生責任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根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處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以確保市容環境衛生責任落實到位。
(三)執法保障人員對責任區制度落實的監管情況,將作為2007年城管行政執法隊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由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在日常或定期督查考核中重點加以考評,凡發現已簽約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存在違反市容環境“五包”現象的,將對執法監督管理責任人工作績效酌情予以扣分處理,并與市對所在區局總體考核成績掛鉤、與考核獎金掛鉤。
六、有關要求
1、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級城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會同街道、社區(村)加強對道路沿線單位的宣傳教育,督促發動地區單位和市民群眾依法履行責任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義務,確保做到市容環境齊抓共管、社會各界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