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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糾正措施
工程施工的質量不僅關系到人們的日常生活水平和住居環境安全,,還決定著工程項目的投資是否成功,直接影響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然而,目前很多的項目施工過程中還存在著各種由于施工質量控制工作不到位、監管力度不足而造成的問題。本文對如何加強和落實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管理控制給出了一些建議。
一 工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1)前期的控制?在施工準備階段,項目經理和施工員應熟悉圖紙,參加圖紙會審與制定施工方案,按圖紙會審、設計變更的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和管理規定》執行;材料采購應按《采購管理規定》規定進行采購,由現場材料員進行管理。試驗員現場見證取樣送檢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執行;班組生產工人,新進場人員,項目經理按《培訓、意識和能力控制程序》規定進行交底教育;工種各種技術崗位人員應齊全配套,其中電工、焊工、機駕工要受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分項工程技術操作班組人員由項目經理提出用工計劃,現場工資員考核調派,班組進場由項目經理組織交底,必要時作實際操作考察,擇優選用,各類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按《培訓、意識和能力控制程序》規定進行;對于項目工程使用的圖紙,標準通用圖集,設計變更通知單等工藝文件必須經工程部審定;并且圖紙要經過審核才能在工程上使用,工地所使用的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和驗收檢評標準版本,按本項目合同所訂明的系列,并受控于質安科。
(2)中期控制?項目經理編制、實施、檢查月度生產計劃時應執行《施工準備工作細則》及相關文件要求。項目經理、主辦施工員組織分項,分部工程施工生產時要執行《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程序》及相關文件要求,項目經理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施工組織設計》要修改按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和管理規定》規定執行。每個分項工程完成后,項目經理要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進行質量評定,專職質安員進行核定。不同的工種進行班組交接時,應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辦理工序交接檢驗。作業班組做好每日自檢、填寫《班組自檢記錄》。項目使用的原材料為工地自購時,材料進場按材料員工作細則》規定進行檢驗或試驗、貯存,發放管理按《材料員工作細則》規定。主要材料倉庫平面設置按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規定。
項目經理每天檢查現場各項生產管理工作情況并填寫《施工日志》,每周按有關規定組織周檢并做好記錄。項目經理對工程分包方的監督,控制措施按有關規定執行。裝飾分部工程施工前,項目經理應按《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程序》規定做樣板間(項),由專職質安員核驗,上報公司質安科審核,通過后掛標識牌,并按樣推行。
項目組織施工的工藝流程順序,要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規定,并按《施工作業計劃》時間完成。不同的分項工程要按照先行規范的相應項目操作要求對班組作技術交底;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進行控制各個分部、分項生產過程以及產品進行檢驗管理,并統計分析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可能有不合格趨勢或有不合格分項產品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3)后期控制?當分項(分部)工程完成后,經檢查發現不合格品,及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進行處理。完成并經檢驗合格的產品,應用采取適宜的保護措施。整個單位工程完工后,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的規定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做好工程保護移交工作。同時針對項目內的各個分項、分部工程產品完成后,施工員要及時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規定做好防護工作,項目內全部的分項、分部工程產品完成驗收后,項目經理和項目部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辦理工程驗收準備事項,報公司質安科確認,由業主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后工程產品的防護和移交使用,按《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規定》規定進行。
二 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糾正措施
在施工過程中,項目現場應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定為輕微不合格、一般不合格或嚴重不合格。當出現輕微不合格品時,由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作業班組進行糾正,并以工作日記的形式,填寫《工作檢查記錄表》。經糾正后,由項目質安員驗證。一般不合格品的處置,可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規定進行處置。當發生嚴重不合格品時,按《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規定進行處置。如屬于重大質量事故,項目經理還應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上報項目部及公司質安科和總工程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或質安員發現施工中出現不合格品時,由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發出《糾正措施單》并組織驗證。所有確定為不合格品的產品都必須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以免重復發生類似不合格項。收集不合格品信息,上報項目部技安科。
三 結語
從工程實踐情況來看,施工單位必須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的質量責任制,構筑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優化、職責分明的鮮明特色,造就行業領先優勢。同時,應重視內部秩序的重組,落實并不斷完善質量管理標準,保證工作效率和施工質量的穩定。
參考文獻
[1] 厲洋.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問題及其對策[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09(10):118~119.
1、工程建設標后管理范圍:政府性投資項目(施工、監理、勘察、設計項目),國債項目,集體資金項目(包括村民集資項目)。
2、加強投資控制。各建設單位要運用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結算的“三算控制”手段嚴格控制投資,杜絕報小建大、“釣魚工程”等項目超概算、超規模、超標準“三超”等現象發生。對出現超“三算”的項目,嚴格執行《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天政辦發號),概算超估算10%或500萬元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需重新報批;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建設,確需變更設計的,工程累計變更增加的造價超過原批準概算10%或500萬元的,項目概算應當重新審批;對故意漏項和報小建大的項目單位應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3、加強項目合同管理。招投標雙方要按招標文件約定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合同;簽訂合同時不得違反招標文件中的實質性條款,不得簽訂“陰陽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補充協議;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不得多付或提前付款。如有違反,將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合同中材料、設備的造價管理。嚴禁在項目實施中擅自變更施工的材料、設備等。項目確需替換材料、設備的,建設單位必須按《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政辦發號)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4、建設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的管理。應按合同約定,督促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認真履行相應職責,著重加強對人員到位問題的管理。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沒有按合同約定認真履行職責的,建設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追究有關單位的違約責任,建設單位及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人員應將有關問題書面報告相關行政職能監督管理部門。建設單位及建設單位項目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黨政紀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加強對項目的日常管理。建設單位要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管理,建立項目建設管理機構,配齊配足項目管理人員,責任落實到人。要加強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相關資料的收集、保管,特別是對隱蔽工程變更要及時留存相關資料,并要求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出具詳細的、真實反映工程變更情況的變更意見,以利于設計變更審查。對于資料不齊全、提供不出詳細的變更依據的,按黨政紀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6、加強對施工單位的監管。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安全承擔連帶責任。
7、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嚴禁以各種理由更換項目經理、三類人員,確保人員配備及人員到位率滿足實際施工需要。對隨意更換項目經理、三類人員以及施工現場人員到位率未達到規定的,要按照臺州市建設規劃局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8、為防止低價中標、高價結算,明確凡低于工程項目最高限價的85%風險控制價中標的,中標人在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標價凈值與風險控制價之差額。施工單位在項目實施中不得以投標價格偏低、材料漲價等因素,擅自替換材料品牌或降低質量標準,以次充好獲取不當得利。嚴肅查處在招投標過程中,以中標為目的惡意壓低報價,中標后為節省成本以“偷工減料”來獲取最大利潤的行為。
9、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嚴禁建筑材料、構配件先“用”后“檢”,或讓商砼生產企業代做試塊,“檢”“用”各一套等各種手段規避質監站的檢查,造成質量隱患行為的發生。
10、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11、監理企業在編制監理規劃時應對項目監理機構組成的人員數量、姓名、專業、崗位予以明確。施工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應和監理規劃或招標文件中配置人員相對應。杜絕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照搬照抄,不能指導現場施工監理行為的發生。
12、工程監理項目部的人員配置應根據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服務期限、工程類別、規模、技術復雜程度、工程環境等因素確定。配置的監理人員應專業配套、數量滿足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需要且能夠適應施工現場監理工程。要嚴格把關,有效控制項目質量和工期,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施工單位偷工減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等行為要嚴肅制止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13、勘察設計單位要重視項目實施階段的管理。勘察設計單位技術交底、處理有關勘察設計技術問題和參加基槽、基礎、主體、竣工等重要部位驗收的管理,在勘察設計合同中應予以明確。對地質勘察單位出具的地質報告與實際地質地貌不相符的;相關階段驗收及重要部位的隱藏工程驗收跟蹤服務不到位的,監管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14、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程序出具設計變更聯系單。設計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出的不合理變更,應予以拒絕。如不拒絕,要追究設計單位及設計人員的責任。對涉及主體結構安全的變更,建設單位應將變更內容送原施工圖審查單位審查,經審查合格,建設單位方可同意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施工。
15、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要嚴格執行《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規定》。設計、勘察必須依法進行招標,對于中標設計單位的設計費和勘察費支付,必須預留不少于總設計費的20%作為工程設計、勘察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酌情支付,并在設計、勘察合同中明確。
16、勘察、設計單位要對勘察、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由于設計、勘察單位過失造成投資增加的,根據違約責任扣減有關單位的費用,超出的投資不作為計取勘察、設計費用的基數。由于設計單位的原因,出現項目造價增加100萬元—500萬元兩次或超過500萬元一次的,今后兩年內我縣政府投資項目不得委托其開展業務。
17、由于工程咨詢、造價單位在預算編制或預、決算審核過程中過失導致工程造價誤差率超過5%的,今后6個月內不得委托該咨詢、造價單位編制、審核工程造價。對過失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相關資質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處罰并公告。
關鍵詞:基建工程 跟蹤審計 質量控制。
目前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校基建項目建設過程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它不僅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價、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解決了傳統竣工結算審計的“馬后炮”問題,使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在工程管理中及時得到糾正,同時也對遏制基建領域中存在的腐敗、浪費等現象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高校內審部門存在獨立性差,專業人員少,工程審計任務量大,時間集中等問題,如何提高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效率和保證審計質量,成為擺在高校內審部門面前首要的任務。
1 改善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外部環境
1.1領導重視和支持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源泉
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和其他審計工作一樣,學校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至關重要的。只有領導重視和支持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把工程審計作為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各職能部門才會主動配合審計工作,制訂的各項審計制度才能順利貫徹、執行,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才能得到保障,審計人員才有積極性,跟蹤審計質量才會提高。
1.2做好與各方的協作配合是做好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保障
跟蹤審計人員與基建部門、監察部門和財務等部門共同監督,一起協商處理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互相支持和配合,才能形成監督合力,充分發揮跟蹤審計的職能。
將學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文件作為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及設計合同的組成部分,確立跟蹤審計的權威性。在實施監督過程中,向各方提供協調咨詢服務,設法調動各方人員的積極性,主動處理好與各方的協調關系,創造和諧的審計環境,以達到跟蹤審計預期的目標和效果。
2 科學把握全過程跟蹤審計重點
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貫穿于項目立項、設計、招投標、施工及竣工決算等各個環節,涉及的審計內容繁多,如果忽視審計重要性原則,就會分散審計人員精力,影響審計效果和質量,甚至導致審計程序流于形式。因此,在實踐中,我們應把握好以下重點:
2.1規劃與立項環節
重點審查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政策規定,審批程序是否齊備,尤其是大型建設項目是否經過省教育廳及省財政廳同意批復,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合規且落實到位,開工條件是否具備。
2.2設計概算環節
在工程成本費用中,設計費只占工程造價的1%—3%,但對造價的影響卻達到50%—10%,因此,設計階段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也是控制工程造價最有效和最難控制的階段。審計人員需結合自己的專業知識,對比分析各項設計的經濟指標,在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就工程造價提出自己的建議,如不同方案的造價對比、建材選擇對造價的影響、審查圖紙設計的不足等等。
2.3招投標環節
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目的是通過招標活動尋找到合適價格的合作單位。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保證招標的公平性和充分競爭性。這一階段的審計重點:
①審查招標文件條款的合法性合規性、評標標準的科學性及可操作性、招標公告的公開程度等:
②工程量清單描述和工程量是否真實、準確且相對完整,材料的品牌規格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獨立費或暫估價是否科學合理等:
③對投標單位進行考察,全面審查投標單位的資料等,保證資格審查及入圍的真實性、公開性及公平公正性;
④審查標底編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合規性;
⑤監督開標、評標、議標過程的公開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⑥審查合同簽訂的規范性、條款的完備性、內容的合法性,是否與招標文件的條款一致等。
2.4施工環節
施工階段是跟蹤審計工作量最大的一個階段,重點做好工程變更的審查和確認、隱蔽工程記錄取證及驗收、甲供材的詢價定價及進出庫審核、索賠費用審核、措施費審核、月度形象進度取證、主要材料的驗收、工程進度款的審核和支付以及監督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的現場管理到位情況和合同執行情況等。
2.5竣工結算階段
竣工結算階段的跟蹤審計任務就是核定決算金額,也是與施工單位產生爭議最激烈最多的環節,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對照合同、投標文件、招標文件等客觀、公正、嚴謹、認真地審查結算資料。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①是否按照計劃規定的建設期限完成建設項目,是否按要求進行了驗收,有無整改意見及整改實施情況;
②報審資料是否完整、真實、合法,結算方式如取費標準、人工調整、材差調整等是否符合合同規定,承諾的讓利是否到位,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否經設計、監理、建設方及跟蹤審計組確認和審核,變更簽證是否按照標底的編制方法計算該項目的單價,是否扣除了甲供材、未完成的工作量以及違約處罰,有無調整清單項目單價的問題等;
③按照竣工圖紙核定工程量,從費率、計算基礎、材料差價調整、取費程序等方面審核工程結算書。
跟蹤審計只有認真把握好上述各個環節的重點,才能提高審計效率和保證審計質量,減少審計風險。
3 建立健全跟蹤審計制度,確保審計有章可循
完善的審計制度是確保跟蹤審計質量的基礎,提高審計效益的前提。因此我們相繼制訂了《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暫行規定》、《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規定》、《隱蔽工程驗收管理規定》、《合同審核管理規定》、《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等內部規章制度,明確了跟蹤審計工作規范、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及職責和權限,有效地提高了基建工程跟蹤審計質量控制水平。
二、整合重點項目指揮部賬戶。為保證各項目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各項目指揮部賬戶原則上設置:①一個經費核算戶,用以核算指揮部日常管理費用收入和支出;②一個項目專用賬戶(項目資金來源為貸款或國債等其他來源的,按資金來源方有關賬戶規定另行開設),用以核算項目履約保證金、項目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按建設項目分賬核算;③貸款監管戶,項目資金主要來源為貸款資金的根據申貸審批件開設,可同時作為項目專用賬戶,不再另設項目專用賬戶,貸款歸還、項目結束后予以撤銷,賬戶資金按規定結轉。同時為更好地推進融資工作,籌集更多資金用于我縣重點項目建設,按照貸款行提出開戶與貸款結合的要求,擬規范全縣各縣級項目指揮部、各鄉鎮(含鄉鎮指揮部)新開設資金賬戶管理,實行開戶與貸款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管理權限各縣級項目指揮部開戶需報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各鄉鎮(含鄉鎮指揮部)開戶需商縣財政部門同意。
三、清理項目指揮部閑置賬戶。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各項目指揮部應做好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將結余資金在財務決算批復30日內上交財政部門,做好項目移交,撤銷相應的賬戶。撤銷已竣工且資金來源主要貸款已歸還的項目貸款監管戶,減少閑置賬戶。
四、清理各項目指揮部賬戶結余資金。一是各重點項目指揮部對已審批并按進度需要下達的項目資金,應加快資金結算,避免資金滯留。二是各指揮部對按計劃已審批下達因規劃、設計變更等各種因素造成資金滯留的,應將資金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的后續使用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1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投資管理模式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和辦法及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的特點,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投資管理采用靜態控制和動態管理的模式。
1·1靜態控制、動態管理概念
靜態投資控制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將工程建設投資控制在以某一價格水平年編制的概算靜態投資之內。
動態投資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通過逐年編報年度價差報告、據實計列建設期貸款利息投資、嚴格設計變更管理等措施,對動態投資進行有效管理。
1·2投資管理責任主體
中線建管局作為項目法人,是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實行投資靜態控制、動態管理的責任主體,對其管理的工程建設全過程投資控制負責,各級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對所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控制承擔相應責任。
1·3投資管理層次
中線干線工程投資管理共分三個管理層次。一是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從監督控制的角度,制定投資控制的相關管理規定和辦法,對中線建管局實行投資控制考核;二是中線建管局從執行層面制定投資控制和相關管理規定和辦法,同時對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實行投資控制考核;三是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依據中線建管局確定的投資控制目標,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確保其負責管理的投資控制在目標之內。
2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投資管理模式的應用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采用直接建設管理、代建制建設管理和委托制建設管理三種建管模式,對工程進行建設管理,通過靜態控制、動態管理模式對工程投資進行控制。
2·1靜態投資控制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靜態投資控制,是在批復初步設計概算靜態投資總量控制的前提下,再通過編制項目管理預算進行合理調整。項目管理預算按照“總量控制、合理調整”的原則,結合工程建設管理體制和工程招標實際情況和工程特點編制。審批后的項目管理預算作為工程項目建設和投資靜態控制的依據。項目法人通過采取各種管理措施和手段,將投資控制在設計單元工程項目管理預算范圍內。
項目法人根據靜態投資控制目標,依據項目委托(代建)管理協議,將投資控制目標分解到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分解后的項目管理預算作為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投資控制目標。
項目管理預算對國家批復的概算靜態投資進行結構與費用的調整,通常分為十個部分,即建筑安裝工程采購、設備采購、專項采購、項目管理費用、技術服務采購、生產準備費、其他費用、建設及施工場地征用費、可調劑預留費和基本預備費。
2·2動態投資管理
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動態投資管理,主要是對價差、建設期貸款利息、設計變更等進行有效管理,動態投資利用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批準的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動態投資和工程建設結余投資調劑解決。設計單元工程發生的動態投資由本設計單元工程動態投資和結余投資解決,不足部分經南水北調辦公室批準利用其他設計單元工程結余投資調劑解決。
除據實發生的貸款利息,其他動態投資由中線建管局編制相關文件按程序報國家批準。以價差為例,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負責組織對各項目法人報送的年度價差報告進行審查,綜合匯總后形成南水北調工程綜合價格指數和年度價差,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據此將價差批復至各項目法人,年度價差投資從批準的南水北調工程動態投資中列支,并納入年度投資計劃管理。
對于重大設計變更,當該設計變更所增加的投資超出該設計單元工程靜態投資時,超出部分,納入動態投資管理。
價差調整是投資動態管理的重要內容,它直接關系到對投資控制考核的結果及對被考核者的評價。按照《南水北調工程價差報告編制辦法》,價差調整涉及到項目管理預算中的七個部分,即建筑安裝工程采購、設備采購、專項采購、項目管理費用、技術服務采購、生產準備費、其他費用等。
根據《南水北調工程價差報告編制辦法》,人工、電力、鋼筋、水泥、粉煤灰、柴油、炸藥、砂石料、機械一類費用等為價差調整的主要價格因子。價差調整按項目管理預算所確定的分類工程編制辦法中所確定的公式法計算,其基礎是價差調整年完成的各分類工程投資、項目管理預算測定的價格因子權重以及價格因子指數。
對于工期不超過30個月的設計單元工程,原則上在主體工程完工后編制價差報告,工期超過30個月的,在工期過半和主體工程完工后分兩次編制價差報告。
2·3投資控制獎懲考評
投資控制獎懲是指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對初步設計階段和建設實施階段形成的投資節約或節余進行獎勵,對超估算或超支進行懲罰。中線干線工程投資控制考評分兩個層次,一是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對中線建管局的考評,二是中線建管局對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考評。考評的內容包括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目標和投資控制。
中線干線工程投資控制考評在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投資節余的,被考核者才能獲得規定的獎勵,否則,要扣減投資控制保證金。建設實施階段投資節余或超支是以初步設計概算靜態投資加上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的價差之和,與項目實際投資支出(不含建設期貸款利息和超支建設管理費)的差值。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對項目法人投資節余或超支的獎懲標準為:投資節余的,節余資金的30%作為項目法人留成收入,主要用于獎勵,節余的70%繼續用于其他設計單元工程建設等;投資超支的,按工資總額的15%扣減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工資。
中線建管局對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投資節余獎勵采取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J=(A×30%-S)×P×Q
式中,J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應獲得的完工考評投資節余獎勵;A為完工考評投資節余;S為初步設計以后的優化設計獎勵;P為分配比例系數,其中委托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按0·8計,代建項目建管單位按0·6計;Q為投資控制獎懲系數。
考評單元的投資控制考評結果是投資超支的,按超支額扣減該考評單元的投資控制保證金,直至扣完為止,委托項目建管單位按項目管理預算核定的工資總額的15%作為投資控制保證金,代建項目建管單位按中標價的5%作為投資控制保證金。
3南水北調中線干線工程投資管理模式分析南水北調中線干線靜態控制、動態管理投資管理體系,具有較強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同時也符合南水北調工程的特點,為南水北調工程投資控制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
首先,這種投資管理模式明確了項目法人在項目的施工階段進行投資動態管理的責任,調動了項目法人進行投資管理工作的積極性,減少了項目法人難以承擔的物價波動風險。
其次,這種投資管理模式允許項目法人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在實現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分享投資結余的利益,通過對項目建設者予以直接獎勵,充分調動南水北調工程參建人員控制投資的積極性,有利于節約工程建設成本。
第三,通過項目管理預算的編制,為投資控制分解目標確定了基礎,有效地解決了初步設計概算中部分費用偏低的問題,使投資控制目標更為合理,另外,項目管理預算測算的主要價格因子權數,為年度價差的計算提供了重要依據。如中線穿黃工程國家批復概算中的項目管理費用為3828萬元,為解決工程建設中項目管理費用不足問題,通過編制項目管理預算,將項目管理費用調整為6360萬元,使其更符合實際。
盡管靜態控制、動態管理模式解決了中線干線投資管理的諸多問題,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尚有一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第一,動靜模式目前僅適用于國家批復工程初步設計概算之后的設計單元工程,對初步設計之前各階段的投資控制缺乏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按照現有的勘測設計取費標準,勘測設計費用與投資規模直接掛鉤,概算投資越大,勘測設計費用越高,在這種條件下,勘測設計單位缺少優化設計、控制投資的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