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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西方醫學發展的早期,萌芽狀態的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是渾然一體的。祖國醫學經典之作《內經》的作者,洗練清晰地表達了貴生思想:“天復地載,萬物悉備,莫貴于人”。西方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的誓詞中具體明了地闡述了仁愛信念:“吾將竭盡吾之能力與智慧,以己之才幫助病患;戒用醫術對任何人等以毒害與妄為……吾將以純潔與神圣為懷,終生不渝……無論何時登堂入室,吾都將以患者安危為念,遠避不善之舉……”醫學史記載著,早期醫院是收容病人、老人、窮人、流浪者和提供醫療服務的場所,因為“沒有什么能比醫院這種新興的機構更能顯示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博愛精神了”[1]。在文藝復興時期,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曾經有過一段融洽的“黃金歲月”。達•芬奇在濃郁的人文氛圍中進行的醫學研究,充分顯示了科學和人文和諧統一的魅力。醫學科學精神和醫學人文精神的分化,是醫學發展到近代出現的現象。從19世紀開始,顯微鏡、溫度計、X線、聽診器、心電圖儀、CT、核磁共振等醫學儀器成為醫學的診斷和治療不可缺少的基本條件,其顯著效績有目共睹。醫學技術的冷峻和客觀漸漸替代了原本與醫學溶為一體的親情和仁愛。醫學向醫學技術主義邁出了危險的半步。
這種傾向一開始就引起了警覺。19世紀的歐洲,興起過“視病人為人”的運動。維也納醫學教授諾瑟格爾(Her-rmanNothnagel)指出,醫學治療的是有病的人而不是病”。美國霍普斯金大學醫學教授魯賓森(GeorgeCanbyBobinson)在其著作《ThePatientasaPerson》中告誡醫學界不能以“科學的滿足”取代“人類的滿足”,要求醫生“把病人作一個整體來治療”。喬治亞醫學教授休斯頓(WilliamHouston)認為是否尊重患者心理感受,是“醫生區別于獸醫之所在”。20世紀,醫學技術在醫學中的作用繼續強化,醫學技術主義傾向發展的勢頭有增無減。學術界批評蜂起,但收效甚微。縱觀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關系的歷史走向,人們察覺到,正確理解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的關系是解讀醫學本質的基本前提。從哲學高度審視,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的關系有如下四個方面的內容:醫學人文精神為醫學科學的發展指明了人文方向。在杜威的論文集《ProblemsofMan》(《人的問題》)中,有這樣一段重要的文字:為人文學院確定它在民主社會中應有的功能,這個問題,就是尋求現在社會上需要的技術學科獲得人文方向的問題”。
如果對杜威的觀點加以引申,那么可以說:為醫學科學確定其在現代社會中應有的功能,這個問題,就是尋求醫學科學獲得人文方向的問題。無疑,醫學科學只有在醫學人文精神的指引下,才能夠擺脫醫學技術主義的誘惑,肩負起生命終極關懷的使命,從而追尋醫學人文價值,回歸醫學人文本質。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相輔相成,互為補充。醫學科學為患者的疾患痊愈提供物質保證,醫學人文精神為患者的身心康復提供精神支持;醫學技術手段解決的是患者的生理痛苦,醫學人文方法安撫的是患者的心理沖突;醫學科學將患者從病魔的陰影下挽救出來,將活著的希望帶給患者,使患者獲得有限的具體的滿足;醫學人文精神將患者從心靈的煎熬中解放出來,將生命的價值賦予患者,使患者獲得無限的永恒的生活激情。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相對獨立,各具特點。醫學科學精神強調尊重臨床客觀事實、尊重醫學規律、依循實證方法、遵循規范的程序;強調臨床發現的客觀性、精確性和效用性;強調排除主觀因素的干擾作用。醫學科學精神以求真、求實和推崇理性為特點,并不關心人在其中處于何種地位。醫學人文精神強調尊重患者情感世界、尊重患者意愿、依循整體觀念、遵照仁術的信條;強調臨床客體的感受性、追問醫學的價值性、追求醫學的人性化,重視情感因素的傾入。醫學人文精神以求善、求美和關注情感體驗為特點,生命的價值被置于一個重要的地位。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相互滲透,相互包含。
醫學科學精神和醫學人文精神在本質上是相通的。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在醫學發展的不同階段,其地位不同,凸現程度不同,但從來就不是截然對立的。當瘟疫流行、傳染病肆虐之時,施展醫術,挽救生命,維系健康,既是醫學科學精神的張揚,也是醫學人文精神的宗旨。醫學科學精神和醫學人文精神的任何一方面都不可能單獨完成現代醫學的完整建構,只有實現兩種精神的理想整合,才能促進現代醫學的健康發展[2]。醫學不斷走向成熟的標志之一就是,醫學人文精神交織著醫學科學精神的維度,醫學科學精神蘊涵著醫學人文精神的精髓,二者形成張力,彌合分歧,互補共進,在“觀念層次上相互啟發,方法層次上相互借用,學科層次上共同整合,精神層次上相互交融”[3]。
2醫學身心關懷與醫學人文關懷:從基點走向終極
醫學對患者的關懷包括對患者軀體健康的關懷、心理健康的關懷和醫學人文關懷幾個不同的層面,呈現著從基點走向終極運行的軌跡。對患者軀體健康的關懷是醫學關懷的第一個層面和基點。從希波克拉底時代一直到現代,醫學的主要任務是致力于使患者擺脫軀體疾患的病痛。對患者軀體健康的關懷是對患者生命整體關懷的物質基礎,離開了對疾患有效的控制和處理,對患者的整體關懷是沒有根基的,是蒼白無力的。但是,僅僅將關注的焦點停留在第一個層面上的醫學,往往把患者的軀體從患者生命的整體中剝離出來,醫生眼睛里只有病原體、癥狀、病灶……活生生的、整體的病人漸漸地從醫生的視野中淡出;醫生更多地是關心這個病是否可治、能治,關注檢驗報告上的客觀數據,而不是這個人的主觀感受和生命的價值體現。對患者心理健康的關懷是醫學關懷的第二個層面和中堅。醫學僅僅解決患者軀體病痛是遠遠不夠的。人是軀體和心理的統一體,疾病過程同時體現在軀體和心理兩個方面。
在軀體受到侵害的同時,心理亦遭受到惡性刺激。在不同的疾病過程中,心理疾患和軀體疾患的關系可能有主次地位的互換,但不可能是有無狀態的取舍?;颊咝睦頎顩r對患者的生理疾患的影響十分明顯?;颊咝睦韱栴}處理是否成功,直接關系著對患者軀體問題的處理結果?,F代醫學對患者心理高度關注,對患者心理健康的關懷是醫學關懷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患者生命的終極關懷是醫學關懷的最高層面和極致。終極關懷是徹底的關懷,是醫學的人文關懷。終極關懷最初是宗教學的范疇。宗教對人的關懷一直延伸到人的心靈,超越生命界限延伸到永恒,這是宗教充滿魅力的原因之一,值得醫學借鑒。醫學終極關懷是對生命價值的高度體認:醫學敬畏生命,而不是生命乞憐于醫學,醫學是生命的仆人,而不是健康的主宰。醫學終極關懷,是將生命健康視為最終目的,醫學本身退為手段。醫學終極關懷的目標是讓生命的黎明朝氣蓬勃,生命的正午金光燦爛,生命的夕陽無限美好,生命的最后一抹晚霞莊重安詳。醫學終極關懷是醫學人文精神的精髓,是醫學人性化境界的實現。
3戒備對峙狀態與主客合一境界:從覺醒走向覺悟
對醫患關系的理解和介入方式,是醫學人文精神切入實踐的關鍵。以醫學人文精神的法眼看醫學,醫患雙方在法律和人格的意義上是平等的,并無強弱群體之分。醫患雙方的權利和尊嚴都應受到尊重?;颊卟辉俦灰暈獒t療活動中被動的工作對象,而是掌握自我命運的自主、自律的獨立個體。醫生從事醫學工作,承擔著重大的責任和巨大的壓力,醫學的風險性、復雜性和未知因素眾多是其他職業難以相比的,醫生的尊嚴和人格必須有社會的保障。醫患沖突和醫療糾紛與醫學同在,并非當前所特有?,F代對醫患矛盾的處理往往是在法律的平臺之上和在公眾輿論的監督之下,醫患矛盾因而成為關注熱點。理智地講,以訴諸法律和輿論介入的形式解決醫患矛盾,是患者自我保護意識的一種覺醒。
但是,患者審視診療過程防備心理有余,信任態度不足、媒體關注“弱勢群體”人為炒作有余、理智分析不足的現狀,只能加劇醫患雙方的戒備和對峙。當醫患矛盾的解決必須以驚堂木的厲聲替代生命關愛的天籟之音的時候,我們離醫學人文精神遠矣。介入醫患關系的人文基點應該是:醫生眼里的患者是一個完整的人,是有尊嚴、自由、情感和需要的人,而不是被分割的機體組織、送檢物、病原體、數據和物品。患者不僅需要客觀檢查和技術操作,更需要傾訴內心感受和獲得精神撫慰。醫生當以患者為本,以生命為本,呵護生命,遠離利欲,尊重患者權利,尊重患者人格?;颊哐劾锏尼t生是一個友善的朋友,是有責任心、同情心、可以信賴的人,而不是無法接近或別有意圖的人。醫生的工作不僅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術條件的支撐,更需要患者認同和鼓舞的目光?;颊弋斉浜厢t生,理解醫生,放棄成見,善意度人;要支持醫生,信任醫生,尊重醫學規律,尊重醫生人格。醫學人文精神的當代走向必然是醫患雙方的共同覺悟:醫患雙方是天成的共同體,從戒備、對峙走向理解、合作,走向和諧通融、主客合一,是醫患關系由覺醒達至覺悟境界的必由之路。
4守護患者健康與守望精神家園:從世俗走向神圣
醫學無法遠離世俗生活,醫生無法不食人間煙火,從醫作為一種職業無法抹除謀生手段的烙印。醫學人文精神與空洞說教格格不入,醫學人文精神是寬容的。但醫學人文精神從骨子里不媚俗。世俗的生活可以躲避崇高,拋棄理想,遠離人文,醫學不可以:人類對生命的熱望不允許醫學隨波逐流、走下圣潔的殿堂;有的職業可以以利潤為第一要義,以金錢為第一動力;醫學不可以:人類生命的價值不允許醫學拋棄責任、混跡于喧囂的市場。選擇了醫學,就選擇了責任、義務和奉獻,就選擇了自己的人格取向———醫學人文品格。人文是一個可以有多種詮釋的詞:它可以是一種通古達今的教化,可以是一種人類文飾自身的方式,可以是一種文化的沉淀,可以是一種理想的人性的追求,可以是一種為人的完美而形成的知識體系,可以是一種關于人的至真、至善、至美的精神,可以是一種崇高永恒的價值取向……但無論怎樣詮釋,人文的靈魂是自由、獨立、仁愛的和諧,是真、善、美的統一。
而人文品格正是一種包容著自由、獨立、仁愛的品質和人格。醫學人文品格是醫學人文精神的良性載體,是醫學人文精神的職業表征,是醫生理想的職業人格。離開了這種理想的職業人格,醫學人文精神將無所附麗。愛因斯坦說:“一切宗教、藝術和科學都是同一株樹的各個分枝。所有這些志向都是為著使人類的生活趨向高尚,并把個人導向自由”[4]。醫學人文品格中的自由,以本體論意義而言,是指醫生在臨床實踐中有意識的自覺活動;以倫理學意義而言,是指醫生主體意識的自律性;以認識論意義而言,是指醫生醫學規律的自覺認識和利用。醫學人文品格中的獨立,包括遠離人云我云的臨床思維的獨立,包括拒絕追隨世俗的人格獨立;還蘊涵著對患者獨立地決定自己健康和生命權利的認同。
醫學人文品格中的仁愛,包括對患者的同情、關愛,更重要的是對患者生命和健康的珍視……具有人文品格的醫生,對醫學人文精神和醫學科學精神的關系有著深入的感悟,對生命有著由衷的敬畏,對醫患關系有著獨特的理解方式和介入方式;在對患者奉獻終極關懷的過程中,他守護患者的身心健康,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園;他信奉自由、獨立、仁愛的醫學人文信條,鄙視“含靈巨賊”樣的杏林敗類,追隨“蒼生大醫”般的醫學赤子;他不斷超越自我,行走在從世俗趨向神圣的路途中。